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03-2010年)》、《关于加强镇区科技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扶持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东莞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03年-2010年)

  技术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呈现出网络化、体系化特点。技术创新体系是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和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市科技局通过调查研究撰写的《东莞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报告》,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需求与条件

  (一)建设技术创新体系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素质的迫切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已成为现代制造业加工基地。我市经济的高速发展,是在世界经济结构调整、港台产业结构升级转移的大背景下发生的,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于毗邻港澳的优越地理位置、丰富和低廉的土地资源而形成的比较优势。随着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产业结构层次和经济发展质量相对低下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依靠引进外资,大量开发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等已发展到极限,生产成本持续上升,资源开发限度趋紧。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文化新城和生态绿城的发展目标,掀起了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高潮。我市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产业链条从“纺锤型”向“哑铃型”转变,产业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有效地提高我市经济质量。要实现产业升级转型,提高经济素质,根本的出路在于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全市整体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企业的努力,更需要健全的制度予以配合和支持。只有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才能有效地提高整体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二)建设技术创新体系是提高区域技术创新能力的必然选择

  当今世界,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技术创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呈现出技术创新的区域化。技术创新的区域化是技术创新在一些局部地区密集,将本地区的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和技术资源有效融合,构建有地方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有地方特色的产业经济。技术创新的区域化表现为一些地区集结了大量的科技资源,成为许多重大创新的发源地,成功推动当地经济的飞速发展。如美国的硅谷、台湾的新竹以及上海、深圳等科技发达地区,都建有比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科研机构众多、科技基础设施先进、科技中介服务完善、投融资体系健全,为当地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对提高当地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已成为国内外挖掘并利用地方的创新资源,提高地方技术创新能力的核心环节,成为发展地方经济特别是提高内源性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我市要提高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就必须建设有地方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创新网络,合理配置创新资源,加强技术交流与协作,共同参与,有机分工,降低成本,减少损耗,提高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

  (三)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具备了较好的基础条件

  我市经济发展迅猛,经济实力雄厚,为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02年,我市国民经济多项指标在全省和全国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72.27亿元,增长幅度已连续6年保持在18%左右的水平;全年进出口总额(海关统计口径)442.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4%;全年预算内三级财政总收入(含关税)167.88亿元,比上年增长33.5%;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55.29亿元,比上年增长42.9%;年末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1790.18亿元,比年初增长22.7%.

  我市产业相对集聚,产业链比较完整,以电脑资讯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支柱产业,机械设备、塑料制品、纺织、服装、皮革、皮毛、食品饮料、造纸及纸品、文教体育用品等传统产业形成一定规模,为建设技术创新体系提供了强大的产业需求。我市拥有制造业企业2万多家,其中计算机和通讯设备制造业企业3000多家,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45%,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44%,电脑整机外围设备的配套率已达95%以上,从电子浆料、敷铜板等基础材料生产,到彩管、线路板、电脑磁头等零部件加工,再到计算机、电视机、电话机、音响设备等整机制造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我市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比较活跃,为建设技术创新体系提供了积极的合作机制。目前,我市已与美国、欧盟、日本、香港、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拥有14000多家外资企业,为我市企业发展带来了全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国内98家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各镇区、企业建立联系,形成了一批合作项目,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的重要技术源泉。

  我市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创新环境逐步完善,为建设技术创新体系提供了较好的建设基础。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在2001年全省技术创新能力评估中我市名列全省第六位,其中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位于全省第三位。我市科技基础设施不断建立健全,先后建立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现代制造技术服务中心和中国虚拟制造协作网等;松山湖生产力促进基地、市科学技术博物馆等科技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之中。我市科技政策逐步完善,颁布了引进人才“三个规定”,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市财政每年拿出专项经费2000万元,用于鼓励和扶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高水平和高素质的人才来莞创业;认真研究制定了《东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东莞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

  二、目标与任务

  (一)发展目标

  建设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的战略目标,全面提高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具体来说是:

  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为龙头,以东部工业园、西部沿海产业带为两翼的科技产业园(带)技术创新发展格局。

  到2010年,逐步完善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体系。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数据库;建立一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其中12-15家省级重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立一批行业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单位。

  到2010年,初步建成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立一批重点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立综合型、专业型等各种不同形式的孵化器,建设和完善一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到2010年,基本建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技术创新投入体系。全社会投入的科研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以上;大中型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占其销售额的比例达到2%以上,其中市重点企业集团、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依托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各类科技风险投资总额达到5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建设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总体构想是“培育三大创新主体,营造五大创新环境”。

  1.培育三大创新主体

  建设技术创新体系的三大创新主体,概括来说是“三大系列,九大专项,各具特色,功能互补”,一是具有项目源和环境载体功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系列,包括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东部工业园、西部沿海产业带;二是具有创新源和组织载体功能特色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系列,包括以东莞理工学院研究院和松山湖工程技术开发院为代表的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以专业镇和行业协会组织为依托的行业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和以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的关键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三是具有催化剂和社会运行环境功能特色的科技中介系列,包括以松山湖生产力促进基地为主体的以技术咨询和管理顾问为主要业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专项,以专利代理、科技资产评估和技术交易代理为主体的科技服务机构专项,以风险投资和信用担保为主的科技风险投资机构专项。

  (1)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根据东莞经济发展形成的格局和产业调整确立的重点,建设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为龙头,以东部工业园、西部沿海产业带为两翼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集聚功能和辐射功能,开拓技术创新的技术源和项目源,使之成为高新技术的孵化器和创新创业的环境载体。

  龙头:松山湖科技产业园。2001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发建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松山湖)。根据松山湖的基础背景、自然条件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松山湖将建设成为规模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创新创业活跃、科技人才荟萃的综合性生态型高科技新城,是未来东莞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新载体、产业结构升级的龙头和产业支援服务业中心。

  松山湖要发挥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龙头作用,将重点建设松山湖生产力促进基地、东莞大学科技城和松山湖工程技术开发院。

  东翼:东部工业园。200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常平、桥头、企石、横沥4镇结合部规划建设面积为36.56平方公里的东部工业园区。

  东部工业园整体建设构想是以常平为经济中心、东部工业园为产业核心构成发展轴,通过发展轴推进整合地区功能,形成园区及周边镇区功能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的经济共同体。

  东部工业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重点建设现代制造业研发中心、常平物流技术创新中心等。

  西翼:西部沿海产业带。200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广深高速公路以西,紧靠狮子洋东侧岸线的狭长地带,北接东江北支流水道,南至市域行政边界,包括麻涌、沙田全部用地和虎门、长安部分用地,建设面积为290平方公里的西部沿海产业带。

  西部沿海产业带的发展定位是立足东莞,面向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的新型临港产业聚合带,连接穗深港重要的交通廊道,承担港口工业园与城镇配套功能,并成为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旅游休闲中心和生态建设基地,形成未来东莞发展新亮点。

  (2)建设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根据东莞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特点,以东莞理工学院和大学城为依托建立公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专业镇和行业协会组织为依托建立行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重点企业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研发机构建设,使之成为技术创新的组织载体。

  一是公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包括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平台

  ——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建设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等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①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主要研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技术、芯片切割技术及测试等,发展集成电路产业。

  计划在5-8年内形成集成电路产业群体,促进集成电路设计与整机开发相结合,增强电子信息产业的配套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

  重点建立集成电路设计开发专业技术平台;开办专业技术培训课程,形成一支国内优秀的集成电路设计与开发的技术人才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逐步建立和完善不同芯片生产厂商、不同工艺的标准单元版图库;逐步建立集成电路后工序切割加工及测试企业,形成集成电路设计、制版、投片、测试、切割、封装到产品销售的体系;实施PDC计划逐步形成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集成电路制造公司、电脑资讯产品制造企业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合作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集成电路的运作模式。

  ②先进制造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在制造业企业中广泛推广应用先进制造技术,实现产品设计制造和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制造装备的数控化、咨询服务的网络化,从而全面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建设内容一是加快区域性网络化制造协作平台的建设;二是建设一批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三是实施制造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普及计划;四是培育和建设快速成型技术中心、模具制造技术中心和激光加工技术中心等一批服务机构;五是培育和引进IC产业;六是建设东莞数字化基础件研发和制造基地;七是发展和壮大制造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八是营造良好的制造业信息化氛围。

  ③清洁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以我市制造业中的化工、纺织、造纸、家具行业以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和示范带动,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染预防,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建设内容一是研发和推广一批对我市经济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成熟有效的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二是培植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三是树立一批原污染严重、经治理效果明显的清洁生产典型;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市清洁生产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五是培育一支熟悉清洁生产的技术人员、专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平台:重点建设公共实验室、公共数据库、技术协作和集成综合性网络平台和行业信息网络平台等。

  ①公共实验室

  公共实验室,是公共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测试测验的技术基础设施。

  根据东莞的产业技术特点,选择若干个技术领域,建立若干个公共实验室,使之成为该技术领域的公共性的技术创新依托,提高该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如信息技术领域,建立互联网技术公共实验室等;生物技术领域,建立酶技术公共实验室等;环保技术领域,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公共实验室等;先进制造技术领域,建立虚拟网络化制造技术公共实验室等;新材料技术领域,建立纳米技术实验室等。

  ②公共数据库

  公共数据库,是公共信息的存储、查阅和咨询的信息服务基础设施。

  建设若干个与技术创新有直接关系的公共数据库,提高技术创新资源的利用水平,如专利数据库、高新技术数据库(可以按技术领域划分)、高新技术产品数据库、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科技人才数据库、技术专家数据库、统计信息数据库、工商企业数据库、专业市场数据库、教育数据库、公共信息数据库、政策法规数据库和外经贸数据库等。

  ③制造业技术协作和集成综合性网络平台

  制造业技术协作和集成综合性网络平台,是充分应用网络技术,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综合协作环境。

  充分发挥“中国虚拟制造协作网”的作用,重点研究开发区域性PORTAL、典型行业产品PORTAL、基于订单信息流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

  ④行业信息网络平台

  行业信息网络平台,主要是整合社会资源,共享行业最新知识和技术,推动行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增强行业市场竞争力。

  结合实施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计划,建立专业镇信息网络平台,为专业镇的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选择若干个特色行业,建立行业信息网络平台,利用网络化手段,为行业内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建设内容一是建设高速宽带的信息基础设施,为建立信息网络平台辅设高速信息通道;二是建立行业信息网站,为企业提供信息查询、信息存储、信息交换、数据处理和网上营销等服务,并具备决策咨询信息导航的强大功能;三是建立行业专利、新产品、科技人才和知名企业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库,为企业提供专业信息服务。

  二是行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结合实施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计划,选择若干特色产业,联合同一产业领域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组建行业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目前,我市经省科技厅认定的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有6个,即石龙互联网应用专业镇、石碣电子信息专业镇、常平物流专业镇、厚街家具专业镇、虎门服装专业镇和长安五金电子专业镇。

  每个专业镇都应建立起具有本镇产业特色而且能带动全市行业技术创新的行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即石龙互联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石碣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常平物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厚街家具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虎门服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长安五金电子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三是企业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的载体。要抓住国家鼓励引进研究开发机构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研究开发机构,提高对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同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尤其是技术环境、信息环境、政策环境和人才环境,促使东莞外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把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和经营销售等功能从海外地区、市外地区转移到东莞来,进一步提高东莞的科技实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要全力抓好“广东省技术创新工程”和“广东省科技创新百项工程”的实施,严格按照《东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东莞市技术创新试点企业计划”,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优先支持一批对重点行业、领域发展有一定带动作用、自身具有一定规模和研究开发基础的企业,成立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3)建设科技中介机构

  科技中介机构,是指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既是各类技术创新主体的粘接剂,也是技术创新活动的润滑剂和催化剂。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重点建设和完善生产力促进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风险投资机构三大科技中介机构。

  ①生产力促进机构

  生产力促进机构是外部智力资源的整合平台,是连接科技界与企业界的桥梁,是政府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助手,是培养企业创新和创业人才的摇篮,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智慧团。

  生产力促进机构的功能作用是集成社会资源,为企业提供全程、综合服务,包括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孵化企业服务、招商引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中介服务。

  重点建设松山湖生产力促进基地,整合现有技术服务机构,包括市先进制造技术服务中心、中国虚拟制造协作网和东莞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服务机构,创建国家级重点生产力促进中心,使之成为我市科技中介业的“集成平台”和“产业龙头”。有条件的镇区应积极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

  ②科技服务机构

  科技服务机构是围绕技术创新,为技术创新主体提供各项社会化服务,包括专利服务机构、科技评估中心、科技招投标中心和技术市场等机构。

  专利服务机构:建立市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开发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检索系统,为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完善现有的专利代理机构,引进国内专利代理机构落户东莞,扩大专利代理队伍;加强培养和引进专利代理人队伍,提高专利代理水平和质量;引导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

  技术标准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市标准编码中心服务功能,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提高其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建立IT产品的检测实验室;建立和完善标准情报研究机构;推动IT、机械、家具、毛织和服装等产业建立行业性的技术标准研究联合体。

  科技评估中心:服务功能包括科技项目的前期立项、中期实施、后期效果的评估;科技成果的鉴定,包括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评估;科技奖励的评审;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效果评估;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科技投资行为及营运绩效评估;科技企业认定的资格审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立项、贷款、投资过程中需要的评估;产权利益主体发生变动的(包括技术转让、拍卖、技术出口价值和技术入股价值等)评估。

  科技项目招投标中心:服务功能是承担政府部门和企业委托的科技项目、技术创新工程、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建设的招标、评标服务;承担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技术产品、计算机应用软件和技术设备等)招标、评标服务。

  技术市场:服务功能是为科技型企业、科技成长型企业以及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融资市场,促进技术与资金的高效融合;为创业风险资本提供进入机会和退出渠道,促进风险资本的流动性,并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私募场所;为交易双方提供完全信息机制,减少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道德风险等问题,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为科技成果顺利转化提供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为交易双方提供专业化交易服务,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真正实现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

  ③科技风险投资机构

  尽快成立市科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积极探索科技项目投资风险规避的新模式、新办法,努力创建融资担保和风险投资相结合的新机制。

  大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积极吸纳境外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到我市落户,以形成强有力的多元化投资的地区性风险投资体系。

  2.营造五大创新环境

  营造技术创新体系的五大创新环境,主要包括“宜于创业”的人才环境、“鼓励创新”的投资环境、“推动创新”的政务环境、“尊重创新”的社会环境和“保护创新”的法制环境。

  (1)营造“宜于创业”的人才环境

  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观念,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多层次的奖励制度,鼓励科技人员投身技术创新;建立公开、公平的用人机制,深化改革,解放思想,大胆把优秀中青年人才推向重要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形成创新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鼓励和支持创新。

  认真贯彻市引进人才“三个规定”,加大科技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的引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科研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资助高级科技人才来莞创新创业;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入股、技术分红、期权等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积极创建研发平台、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平台和科技中介平台,为来莞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制定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投资兴办各类科技培训机构,特别是吸引国内外高等院校来莞办学,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加强职业技术培训,特别是抓好现代科技能力的培训和考核体系建设。

  (2)营造“鼓励创新”的投资环境

  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市关于财政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确保用于资助科技人才创新活动和扶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财政投入在财政总体科技投入中占有一定比例,逐步加大资助创新的力度。

  争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增加科技贷款,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增加科技信贷,扶持社会性重大科技项目和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事业,吸引海内外的风险投资公司在我市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启动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以此引导和带动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不断扩大风险投资基金的规模;尽快成立市科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融资担保和风险投资。

  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鼓励民间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办法》,充分发挥民间资金充裕、科技产业迅猛发展的有利条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以参股、合资和独资的方式投资高科技产业。

  (3)营造“推动创新”的政务环境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技术创新在新型工业化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调整“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传统发展思路,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新路子。

  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按照省、市党政领导干部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的要求,把技术创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班子思想,重点抓好技术创新体系规划和技术创新大型项目建设等。

  成立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负责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由科技、经贸、外经贸、农业、计划、教育、环保、质监、人事、财政、税务、工商、卫生、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分管科技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利用全市科技资源,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成立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聘请国内外专家组成,为提高技术创新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管理水平服务。该委员会属于非常设机构,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利用专家的知识、技术、经验和社会关系为我市的科技经济发展,特别是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出谋划策,提供决策参考。

  按照镇区推动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要求,各镇区必须安排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本镇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在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的内容和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区实际,开展各项技术创新工作。

  (4)营造“尊重创新”的社会环境

  培养创新精神。建立“创新论坛”,积极开拓创新,创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浓厚创新文化氛围。

  培育创新文化。激励发明创造,积极培育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务实文化。

  大力提倡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现代科技知识,自觉用科学思想武装头脑,坚持用科学精神指导工作,不断增强贯彻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形成学习的良好风气,把我市创建成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科技型城市,促进人的素质和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

  加强科普工作。坚持开展经常性、群众性和社会性的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思想,提倡科学方法,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建设好市科技博物馆,充分发挥科普宣传阵地作用。《东莞日报》、东莞电视台和东莞电台等宣传媒体,要加大科技和科普宣传力度,大幅度增加科技和科普宣传内容。

  (5)营造“保护创新”的法制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通过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举办讲座和培训班及运用宣传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保护意识。重点抓好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机制,积极培养专利代理人。建立专利信息查询系统,提高产品开发的起点,避免重复研制。成立全市专利协会,把具有专利权的企业组织起来,加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暂行办法》和《东莞市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鼓励专利申请。

  加快实施专利。市知识产权局要会同市经济管理部门每年扶持一批省级专利实施试点企业。市科技三项经费要支持专利项目的实施,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业绩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开发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坚决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知识产权侵权和纠纷案件。各有关执法部门要联合执法,增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扩大行政执法的影响力。

  三、思路与措施

  (一)建设思路

  建设有东莞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针对镇区经济规模大、基础好、企业主体作用明显、外资资源丰富以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系渠道多的实际,加强力量整合和资源集成,向“整合”要资源,向“集成”要效益,走出一条有东莞特色的创建路子。

  (二)工作措施

  做到市镇协同,政企合作,内外互补,产学结合。

  1.市镇协同

  市镇协同,就是在总体规划之下,充分发挥镇一级在建设创新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强化市的“中心”、“龙头”地位,提高市一级集成和整合的能力。一是坚持市镇两级一盘棋规划,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引导市镇两级的科技园区建设、创业创新中心建设一盘棋地进行,形成功能互补、各具特色、共享资源和协作环境的有机整体。二是加强市级中心功能和集成能力的建设,加强对松山湖建设的服务工作;加强市先进制造技术服务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尽快建立市科技风险投资机构,以形成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引导力量。三是加强镇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要配合省开展的“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计划”,加强石龙、石碣和常平等技术创新试点镇的指导和服务,以尽快积累经验,加以推广。

  2.政企合作

  政企合作,就是要贯彻“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政府的引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对一些公益性项目给予资助;二是对市场产业化前景好,但技术开发难度大、风险大的项目,政府给予适当的资助,以资鼓励;三是对企业有普遍需要,但单个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无力开发的项目,政府采取牵头撮合的办法,部分出资或与企业群体联合出资,由企业组织自主经营、自我服务的方式进行开发经营;四是创建风险投资市场,发展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社会支援。

  3.内外互补

  内外互补是我市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经济特色所决定的,要主动适应加入WTO后,世界经济加速一体化、知识化的要求,推动内地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与外资、民资的结合,使之成为东莞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力量。一是积极发挥科技外事部门的作用,开拓利用外资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新途径,服务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和其他科技园区建设;二是充分运用国家鼓励引进研究开发机构的政策,加强与港台地区和发达国家研发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三是积极撮合内地研究机构与我市外资企业的合作,建设以外资企业为依托的区域性或行业性技术创新机构。

  4.产学结合

  产学结合就是走产学研合作的道路。这是推动东莞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最为现实的途径。一是要以建设松山湖和大学科技城为契机,扩大产学研合作渠道,密切与著名大学、科研院所的联系,为全市产学研合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加强产学研合作的配对信息服务,促进合作双方的配对洽谈;三是大力开展各种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活动,例如产学研合作经验交流、成果展示和配对洽谈等活动,逐步形成促进产学研合作的社会机制;四是加大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资助力度,在每年的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资助产学研合作。

  关于加强镇区科技工作的意见

  我市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必须结合我市实际,加强镇区科技工作,推动科技工作与市镇两级经济工作的全面结合,促进全市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

  一、充分认识加强镇区科技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镇区科技工作是深入贯彻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方针的需要

  深入贯彻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方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基本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镇区经济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镇区科技工作,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才能全面贯彻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方针。大力发挥科学技术在镇区经济建设中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从整体上促进我市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

  (二)加强镇区科技工作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培育科技产业的需要

  我市各镇区集体经济实力雄厚,民间资金相当充裕。加强镇区科技工作,使镇区成为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和外资与科技资源结合,能够有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加速科技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三)加强镇区科技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各项科技计划项目的需要

  国家、省、市为推动科技进步,制定了各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和相应的科技计划。加强镇区科技工作,将使各项扶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落到实处,促使各项科技计划项目得到具体实施。

  二、镇区科技工作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

  (一)镇区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和《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科普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科教兴市”发展战略,通过有效途径和方法,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科技经济一体化,推动镇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镇区科技工作的主要内容

  1.加强科技宣传

  加大科技、科普宣传力度,深入贯彻《科普法》,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用科学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学意识和科学素质,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氛围。

  2.贯彻落实各项科技政策法规

  国家、省、市为推动科技进步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措施,各镇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开发和利用科技资源,用好用活用足优惠政策。

  3.组织实施科技计划

  协助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各项科技计划;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组织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组织申报科普示范村、镇;支持企业做好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奖励、推广和管理工作等。

  4.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根据各镇区的实际,确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攻方向;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服务体系,协助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导发展“三高”农业,提高服务业的科技水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成为镇区经济发展的第一增长点。

  5.积极发展民营科技事业

  引导民间资金发展科技产业,积极扶持民营企业提升为民营科技企业,协助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环境和优质服务,贯彻落实扶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促使民营科技企业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支持企业和个人申请各项专利、商标和版权;认真管理好本镇区自有、合作和引进开发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人和技术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协助专利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做好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打击侵权和制造伪劣产品。

  7.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内、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境外技术机构和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与沟通,推进产学研合作,增强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创新能力,实现技术的跨跃式发展。

  8.加强科技管理和服务

  支持企业强化科学管理,帮助企业引进人才;加快培养本地人才,提高当地群众和外来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劳动技能;加强科技人员的再教育,关心和用好科技人员;加强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建设,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管理监督好镇区科技基金和科技经费的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9.加强科技工业园区建设

  切实抓好由本地政府申报并经国家、省、市批准的各类技术开发区、科技示范区、实(试)验区以及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引进大型跨国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科技咨询机构等进入科技园区创业;支持园区建立高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园区建设提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和工商、税收等服务。有条件的镇区要充分发挥现有工业园区的优势,逐步发展具有特色的科技工业园区。

  10.做好科技统计工作

  加强对外资、内资及民营科技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自有知识产权产品和研究开发活动等方面的科技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三)镇区科技工作的基本要求

  1.有计划

  通过执行国家、省、市科技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镇区实际情况,制定科教兴镇规划及具体政策措施,在各项工作计划中全面落实科教兴镇战略思想,切实贯彻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方针。一是在制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按照“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把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制定、发展步骤的确定、发展途径的选择和重大项目的安排与科技进步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把经济和社会发展导入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二是在打造“三张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创造条件促进科技资源与民资和外资结合,引导民资和外资投向科技产业,使之成为镇区产业升级转型的推动力量和镇区经济的增长点。三是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的人文环境,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是在干部队伍的配备中,努力按照21世纪科技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干部队伍的科技文化素质和驾驭现代科技经济的能力。

  2.有机构

  调整现有镇区科技职能管理机构,各镇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不增加现有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可加挂科技办牌子,合并到与经济工作密切联系的外经办或经贸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使科技职能工作能够密切与经济工作的联系,真正为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相应调整领导分工,充实科技工作领导力量,由主管外经、经贸或民营工作的镇区领导具体负责抓科技工作,至少配备1至2名兼职干部负责科技工作,有条件的镇区可以从事业编制中增加1-2名专职人员从事科技管理工作。镇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推动本镇区的科技进步。

  3.有阵地

  要不断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信息中心、科技图书中心和科技宣传栏等。要抓好示范,确定科技进步的示范基地和示范点。有条件的镇区要建立科技科普示范基地或科技园区,通过基地和园区的示范与辐射,以点带面,推动镇区科技进步。

  4.有队伍

  按需要有计划地引进科技人员,重点引进高新技术管理人才和懂技术的营销人才。建立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适应,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的社会性人才培训机制,抓好共性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积极培养和造就新型的高新技术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以及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建立公开、公平的用人机制和奖励制度,关心爱护科技人员,在政治待遇、生活福利、户口迁移、子女上学就业、职称评定、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便利,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

  5.有投入

  各镇区要增加财政的科技投入,确保每年科技投入和科普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各镇区应当设有科普专项经费,以当地户籍人口平均所需费用(原则上人均1元以上)和当地户籍人口数计算总额,由镇财政拨付,专款专用。

  三、建立科教兴镇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第一把手亲自抓第一生产力

  要把推动科技进步真正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镇区要设立“科教兴镇领导小组”,镇区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政府有关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科技工作,重点抓好“科教兴镇”战略的实施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科技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做到认识、领导、工作三到位。

  各镇区要重点抓好对科技工作的认识、规划、协调、投入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工作。各镇区必须配备一名副职领导分管科技工作,加强对镇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科技力量的组织与科技活动的实施。

  (二)加强科技宣传,营造浓厚的科教兴镇氛围

  镇区宣传文化部门和科协要加强对科技宣传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科技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来抓,镇区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要把科技宣传列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积极组织订阅《科技日报》、《东莞科技》等各种科技宣传报刊杂志,协助市科技部门搞好“科技之窗”宣传栏的建设。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科技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科技政策和法规,宣传科技进步先进典型、科技人才和重大科技成果,造就有利于科技进步的舆论环境;加大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大力普及科技知识、科技思想和科学方法,破除迷信,反对伪科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技术、尊重科技人才的良好风气。

  (三)建立“科教兴镇”考核体系

  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决定参照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关于实行市县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的意见》,每年对镇区科技进步工作进行考核。

  1.考核组织

  镇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在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区要成立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事、科技、经贸、统计、科协、教育、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镇区分管科技的领导具体负责本镇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科技办具体落实本镇区科技进步考核有关工作。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领导科技意识、科技政策措施落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财政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科技事业、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等。

  3.考核方式

  采取书面上报、数据核查、分片汇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4.表彰奖励

  通过对镇区科技进步工作考核,对推动科技进步工作成效显著、富有创新性、指导性和具有影响的镇区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科技进步先进镇区”和“镇区科技进步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关于扶持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不断完善我市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步伐,大幅度提升全市技术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发展科技中介机构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科技中介机构是指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服务的专业化服务机构,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科技中介机构具体包括利用科技知识和市场经验提供咨询服务的科技评估机构、科技招投标机构、情报信息咨询机构、专利事务所(不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直接参与服务对象转化过程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风险投资及担保机构等;为科技资源有效流动、合理配置提供服务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技术经纪机构、科技人才中介机构和科技条件市场等。

  科技中介机构既是各类技术创新主体的粘接剂,也是技术创新活动的润滑剂和催化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中介机构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基础,与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重要的支撑性服务,在有效降低创新创业风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全面提高我市技术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大力发展包括科技中介机构在内的现代服务业,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和技术交易机构为代表的科技中介机构迅速发展。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能力稳步提高,一批高水平的机构正在兴起,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生产力促进基地为龙头的区域性科技中介服务网络正在形成,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近年来,我市科技管理部门在推动科研机构向科技中介机构转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推动科技中介行业自律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为科技中介机构大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市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发展阶段。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的战略任务和“一网两区三张牌”的工作思路,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对全市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市技术创新体系中科技中介服务能力尚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加强。

  二、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我市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的战略目标,按照建设“三大系列、九大专项、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独具东莞特色技术创新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科技中介机构向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社会化和现代化转变。

  现阶段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主要目标: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建立起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初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的服务需求。

  加速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益性原则。各类中介机构,特别是政府扶持的各类中介机构,在业务操作中必须体现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根据不同服务类别,提供免费或公益性服务,充分体现政府的服务职能。二是合规性原则。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地方政策,体现政府的意图,保护正当竞争。三是辅导性原则。各类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必须遵循市场规则,建立在中小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权,企业是否需要服务,服务结果是否被采用,由企业自主决定。四是分类管理的原则。政府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据其服务功能和特点,采用不同的运行机制加以分类管理。五是开放、合作原则。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大对外开放程度,加大与境外、国外科技中介机构合作力度。

  三、发展重点

  (一)生产力促进机构

  要充分发挥松山湖生产力促进基地的龙头带动作用,突出松山湖生产力促进基地的内外联系、要素集聚和知识传输功能;通过积极创建国家级重点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升松山湖生产力促进基地的国际影响和技术服务档次,使之成为东莞乃至华南地区科技中介业的“集成平台”和“产业龙头”。同时,全市各镇区要结合本地区产业技术需求特点,以松山湖生产力促进基地、东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依托,按照“市镇协同”的工作方针,积极建立各镇区生产力促进机构,并积极与全国各大生产力促进中心连成网络,充分调动社会科技经济资源,达到“不为所有,但有所用”的目的。

  (二)研究开发机构

  要充分结合东莞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特点,以东莞理工学院和大学城为依托建立公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建设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模具技术、快速成型技术等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专业镇为依托建立行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结合实施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计划,选择若干特色产业,联合同一产业领域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组建行业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重点企业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研发机构建设,使之成为技术创新的组织载体。

  (三)科技风险投资和担保机构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国家法律规定,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风险投资和信用担保事业发展;要积极探索科技项目投资风险规避的新模式、新办法,努力走出一条融资担保和风险投资有效结合的新机制,为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融资保障,切实解决制约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的发展瓶颈。

  (四)科技咨询服务机构

  要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力量,积极引进国内专利代理机构落户东莞,扩大专利代理服务队伍;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市标准编码中心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IT产品的检测实验室、标准情报研究机构,推动IT、机械、家具、毛织、服装这4大产业建立行业性的技术标准研究联合体;要按照国家科技部《科技评估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85号),积极推动东莞科技评估机构建设,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专业院校、科技企业等科技活动提供评估、咨询、培训、调查等服务;要建立东莞科技项目招投标中心,从体制改革入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资源、引导科技活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技术创新和高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方向的宏观引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防止低水平重复,实现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

  (五)技术市场

  要建立技术市场,打通金融资本、产业资本与高新技术成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障碍,为广大科技人员、创业者以及投资者提供一个优良的信息交流及交易服务平台,培育和健全技术市场,拓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技术交易。要鼓励发展技术贸易和技术中介机构,加速培养职业技术经纪人,加强技术交易的综合服务;建立统一的技术合同鉴证、公证、登记制度,搞好技术市场、技术经纪人、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规范技术市场的公平竞争;在加强对现有技贸机构规范管理的同时,按照“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要求,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转有序的技术市场体系。

  四、为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一)建立公共科技信息平台

  中介服务的生命力在于知识和信息。要尽快解决公共信息渠道不畅、供应不足的问题,打破信息封闭,整合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信息研究分析机构的信息资源,建立区域性公共信息网络。全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向科技中介机构开放科技成果、行业专家信息,为其提供及时、准确、系统的信息服务,市科技局将结合科技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整合现有东莞科技网、东莞知识产权网等网络信息资源,建设全市公共科技信息平台。

  (二)引导民间参与

  要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2001]31号)及其配套政策规定,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全市“科技型”民营企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投融资、人才引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制定鼓励扶持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有条件的镇区可以通过镇公共财政的资金引导,积极吸收民间资本组建镇融资担保机构,用于扶持中小科技型中介服务企业贴息贷款。

  (三)深化政府科技工作体制改革

  要把依靠科技中介机构完善管理和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要改进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积极调动、整合和优化社会科技资源配置;要调整工作布局,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调查研究、方案策划、政策设计和跟踪促进上来,逐步转变机关工作职能,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科技中介机构建设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各项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

  (五)积极探索分类管理的有效途径

  全市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分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两类,营利性科技中介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改制为企业或按企业化管理,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发展壮大;非营利机构要以服务为宗旨,将主要业务集中到难以取得经济回报的服务领域,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政府可以考虑给予必要资助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六)为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渠道

  要大力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促进我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与国际接轨;要支持资质好、信誉高、运作规范的机构积极开拓国际业务,同时吸引国际知名中介机构进入我市开展业务,鼓励海外留学人才创办科技中介机构,使我市的科技中介机构在国内外竞争中发展壮大。

  (七)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要调整我市大中专学校和职业中学布局,创办一批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急需的专业门类,并通过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培养高层次应用人才;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培训人才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技信息、网络、技术创新等培训;要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科技中介服务业,允许科技中介企业对发明、专利和专有技术作价入股,使拥有者取得合法权益,允许产权所有者对有特殊贡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给予红股或股份期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