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完成《晋城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根据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当前,全国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人流、物流、车流和车辆驾驶员数量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高速增长,人、车、路、管理之间的不协调日渐突出,交通事故持续上升。近两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居世界第一,平均每天死亡300人。我市的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今年1-8月份,除死亡人数下降外,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均大幅度上升,近两年我市平均3天死亡2人,尤其是今年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未能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市委、市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十分重视,5月份成立了晋城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6月份印发了《晋城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晋市政办[2003]76号),使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走上了“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轨道。但从目前的落实情况看,仍然存在着领导重视不够、机制运行不畅、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和各 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9.5会议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 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各部门“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奖惩分明、通力协作”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的建设,多策并举,综合治理。努力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基本平稳,力争逐年好转。

  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晋城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加大力度,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分解细化工作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专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各级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绩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到位、 目标任务未完成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处罚,并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狠抓实抓,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整治力度

  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今年联合下发了《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在整治交通秩序方面已做了全面部署。现在关键是要研究违章行为与事故的关系,抓住重点,在全面整治的同时对最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集中治理,绝不放过,真正实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预期目标。

  “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再考虑到明年的春运安全问题,为了坚决遏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春节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全市要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大整治高潮,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强化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对驾驶员的严格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减少管理成本的重要环节。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尤其是对驶员的学校,要责令其整顿;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培训资格。

  2、全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公安机关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方案,彻底整治我市道路交通秩序。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确保安全、畅通,交通秩序整治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特别是对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持久的严管态势。在整治期间,要重点查处超速行驶、强超硬会、无证驾车、酒后驾驶、严重,超载、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着力消除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违章。

  3、加强对公路客运的安全管理。交通、公安、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公路客运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健全。除企业内部安全例检外,交通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客运车辆进、出站、点进行严格检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严禁客车超员行驶。同时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及挂靠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并要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在客运线路安排审批时要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严禁低等级公路进行夜间客运。公安交警部门在加强对辖区客运车辆检查的同时,要摸清辖区内农用车载客情况,讲政策、讲法律、用事实、借教训坚决取缔这一重大安全隐患,并实行跟踪管理, 以防反弹。坚决禁止报废车、非法拼组装车上路。安监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对客运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该整顿的要坚决整顿,直至取消营运资格。对因管理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疏漏而发生问题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有关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深挖细查,进一步排查和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按照《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工作规范》和《晋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对全市城乡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分阶段集中进行排查和整治,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第一阶段:排查阶段,首先由市、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在9月25日前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家技术组(部分县已成立),9月底以前组织专家技术组对本辖区的主要道路进行一次全面的道路环境实地考察,排查出道路环境中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点、段。

  2、第二阶段:整理报告阶段(10月10日前),把确定出的安全隐患点、段分类分部门加以整理,并按专家建议写出整治建议专题报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

  3、第三阶段:整治阶段(10月10日至11月20日),各级政府根据整改建议分部门下达《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书后,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及早动手,按时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写出整改计划,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

  4、第四阶段:验收阶段(11月21至11月底),一是整治工程验收,由市预防办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二是整治效果验收,验收后一年内分析整改前后发生事故情况及人们行车的舒适感,进行综合评比验收。

  四、群策群力,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要把公民交通文明行为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借我市提出“四市”建设目标,建一流文明城市之契机,大力开展以“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行车、走路讲安全,文明交通靠大家”为主题的大型公益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各种宣传形式,动员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公益性交通安全宣传和群众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真正在我市形成良好的交通道德新风尚。

  2、创建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公安部、国家安监局以及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教育厅都已发文,要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的创建工作。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也在《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下达了目标任务,各部门要积极响应,积极配合,真正推进和增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率。按照“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创建标准,推出3个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供参观学习。年底要完成《方案》中规定的目标,并组织检查。

  五、科技兴路,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各项投入

  预防交通事故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许多学科、许多部门,涉及交通法规、交通工程、涉及对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等,特别是涉及道路治理工程,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投入。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交通工程的投入、交通管理的投入和激励机制的投入,尽力提高道路安全技术标准和交通管理水平,逐步改善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件。

  六、严格要求,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下大功夫,常抓不懈,真抓实干,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协调,强化落实。市、县两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两级预防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协调落实有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实施意见,于9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2.明确任务,注重整改。各职能部门要立足大局,立足长远,高瞻远瞩,不走形式,注重实效。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上,明确自身职责, 自查工作要符合预防工作要求,力争标本兼治。对有整改任务的单位,要积极调查研究,制定可行措施,迅速整改。同时,要对下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3.严格标准,注重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晋城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放工作方案》和市公安局、市安监局《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标准,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年底要按照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进行重奖重罚,凡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县(市)人民政府要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检查。

  二OO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