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农业局《关于甜橙基地检疫性病虫综合预防管理意见》,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甜橙基地检疫性病虫综合管理意见
  市农业局(二○○三年九月八日)

  泸州市30万亩甜橙基地的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农民增收,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而提出的项目,是列入农业部优势产业的项目,是市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建设的项目,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项目。因此,为确保泸州市甜橙基地生产建设安全,杜绝柑桔检疫性病虫的传入,搞好柑桔非疫生产区建设,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和农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泸州实际,提出如下甜橙基地检疫性病虫综合管理意见。

  一、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甜橙基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综合预防管理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市、县区农业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和管辖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植物检疫有关规程,把甜橙基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综合预防管理抓好,抓落实。

  市农业局负责全市甜橙基地检疫性病虫综合预防管理工作,甜橙生产过程中疫情普查方案的制订、疫情抽样检测和指导开展疫情防除。在市内发布甜橙生产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信息。

  县、区农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甜橙基地检疫性病虫综合预防管理工作,甜橙生产过程中的产地检疫、疫情调查、监测、抽样送检、疫情防除和市场检疫及柑桔产品调运检疫。定期培训乡镇果技员和病虫测报员。

  甜橙基地乡镇具体负责本乡镇甜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管理、疫情和病虫害的定期调查,为果农提供生产管理技术、病虫害防治和检疫技术咨询,并及时向上报告疫情,不得随意散布疫情情况。

  二、甜橙基地种苗检疫性病虫的预防管理

  种苗是检疫性有害生物远距离传播的重要途径,因此,甜橙基地建设要严把种苗调运关。凡进入泸州市甜橙基地乡镇的柑桔类种苗及其他柑桔类繁殖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植物检疫,坚决杜绝检疫性病虫的传入。甜橙基地种苗只能到市政府认定的育苗单位统一引进,以确保甜橙基地生产安全。

  甜橙基地乡镇不得擅自引进柑桔类种苗及其他柑桔类繁殖材料。甜橙基地乡镇集贸市场禁止非法交易柑桔类种苗及其他柑桔类繁殖材料。

  引种单位在引进甜橙种苗前,必须提前5-10天办理《调运植物检疫要求书》。种苗起运前应派人加强监督,引进的种苗必须持有调出地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并同时提供由调出地所在省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该批种苗的室内检验检测报告书。

  甜橙基地乡镇建立种苗假植基地前,应征求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植物检疫机构应帮助其选择符合检疫要求的地方建立假植基地。

  凡调入泸州市甜橙基地的甜橙苗必须在假植基地经过至少一年的集中假植,观察其是否带有柑桔溃疡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假植苗移出假植基地定植前,须经县级植物检疫机构检疫检验,确定该批苗木无疫情后,方可分散定植。

  三、疫情处理和责任划分

  甜橙基地一旦发生柑桔溃疡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根据《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当地人民政府要采取紧急防疫措施按照植物检疫机构确定的处理范围予以彻底销毁。

  甜橙苗假植期间或直接定植苗一年内发生疫情,县、区植物检疫机构应向县、区人民政府报告,由县、区人民政府会同引种单位和供苗单位按规定予以销毁,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合同约定处理。

  假植苗移出假植基地定植后,或直接定植苗一年后发生疫情,由县、区人民政府按规定予以销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果园所有者负责。

  四、甜橙生产中检疫性病虫的预防管理

  甜橙基地乡镇要按照国家柑桔非疫病生产区建设的要求建立疫情警示系统。所有甜橙生产基地乡镇在进入项目区的公路、水路等交通要道修建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行人,已进入甜橙生产基地,告知甜橙生产基地的管理规定,禁止未经检疫的柑桔苗木、果品及其可能带有柑桔检疫性病虫害的其他物品进入甜橙生产基地。

  甜橙基地乡镇要定期对甜橙生产基地进行普查,一旦发现疫情,必须及时查清情况,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疫情发生点的保护工作,不得让疫情扩散,不得散布疫情情况。

  非市政府认定的供苗单位提供的柑桔类苗木和未经检疫的柑桔类苗木、果品及其可能带有柑桔检疫性病虫害的其他物品不得进入甜橙基地乡镇。

  甜橙苗定植后,在春、夏、秋梢萌发时喷撒以预防柑桔溃疡病为主的农药进行保护,确保甜橙苗不受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感染。

  甜橙基地一旦发生柑桔溃疡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按照相关规定彻底销毁后,要做好对周围柑桔树、苗进行喷药保护工作。

  总之,甜橙基地建设是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非常重要的项目,关系到农民增产增收,关系到农民致富奔小康。因此,甜橙基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综合预防管理十分重要,从种苗调运到生产管理,从产地检疫到调运检疫,都必须严格遵照《植物检疫条例》和《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其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其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