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

《酒泉特色文化大市建设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酒泉特色文化大市建设规划纲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建设特色文化大市,根据《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建设特色文化大市的意见》,特制定《酒泉特色文化大市建设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生活质量,全面推进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具有酒泉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使文化工作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和“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发展目标

(一)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精心策划和举办重点文化节庆活动。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繁荣文化市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高文化生活的质量。

(二)优秀作品不断涌现,主要文艺门类进一步发展。实施精品战略,推出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酒泉特色的艺术精品。重点发展戏剧、舞蹈、音乐等艺术门类。鼓励支持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创作。加快发展曲艺、民间民俗艺术。

(三)文化产业形成规模,竞争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产业成为文化事业的强大支撑和文化大市的重要标志,规模进一步扩大,生产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健全文化产业规划评估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创新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加快形成以重点产业门类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以现代科教为支撑的文化产业技术基础和以酒泉丰富的文化文物资源为依托的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机制。

(四)文化人才结构优化,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文化人才。形成一批适应文化建设需要的文艺创作、社会文化、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创新人才,以及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文化人才群体。

(五)文化设施布局合理,现代化文化网络基本建成。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适度超前的要求,加大投资力度,合理调整结构和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改建和新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文化设施,逐步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的文化设施体系。

(六)文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文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文化,建立文化创新机制,提高文化水平和质量,营造全社会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文化艺术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努力创作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体现酒泉特色的优秀作品,力争推出一批艺术精品。每年推出2-3台新创剧本,5年内改编移植2部以上大型优秀新剧(节)目,力争其中2-3部成为优秀剧(节)目。在重点抓好戏剧、舞蹈、音乐创作生产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美术、书法、摄影、曲艺、民族民间民俗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力争各艺术门类不断有好的作品问世。

推进专业艺术团体管理体制、创作演出机制、收入分配、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改革。拓展演出市场,形成创作演出的良性循环,到2007年前后,各专业艺术团体年演出场次达到200场以上;各专业艺术团内演员队、乐队和舞美部门能够独立地承揽演出任务,组织业务活动,实施市场化运作。筹建酒泉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主抓艺术作品的创作研究。

鼓励民间、个人、企业、社会创办专业、业余艺术团队。各艺术表演团体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农村、社区、学校、连队为单位,创作演出弘扬地方特色和优秀民族文化的剧(节)目,不断丰富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加强财政对文艺创作和生产的专项投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零基预算”,一事一议原则,专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全市艺术精品创作和生产。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文化设施。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多元投入,产业化运作,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将文化设施建设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设一批文化基础设施。在酒泉新城区新建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等文化基础设施,成为代表酒泉形象和发展水平的标志性文化工程。各县(市、区)都要改造和新建一批文化设施,并逐步更新现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的设施和设备,使之达到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标准。

实施小康文化建设工程。市上继续支持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的建设,重点是消除文化站设施空白和完善文化站设备配套。乡镇文化站全部建成达标文化站。各县(市、区)分别建成一个群众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或综合性文化场馆。

重视和加强基层文化工作的基础阵地、基本队伍、基本内容和基本活动方式建设。城市以社区为重点,农村以乡镇为重点,努力推行社区和乡镇文化站的工作社会化、管理规范化、资源整合化、设施配套化、队伍专业化、活动群体化。将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加大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协调、动员社区各单位文化设施对外开放服务。2007年全市所有社区建立起文化站室。

少数民族县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地域文化特色和地方文化资源,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项目。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设施,完善功能,发挥作用,挖掘、整理、利用好民族文化遗产,发展各种民族文化特色精品和工艺产品。

(三)开展各类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发展社会文化。

以创建文化先进县活动为龙头,带动各项文化工作上水平。5个农业县(市、区)争取进入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两个牧业县进入全省文化先进县行列,实现小康文化建设二期目标。进一步推动丝路文化长廊建设,积极同辖区内的航天、石油、钢铁、核工业、敦煌研究院等单位合作与交流,发挥国有、民营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举办各类文化交流、区域共建、文艺调演、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从智力和人才方面为文化大市的建设创造条件。积极开发民间、民俗艺术资源,培育发展特色文化,实施全国、全省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活动,努力创建好敦煌文化、丝路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民间文化、地方剧种等五大文化品牌为主的特色文化工程。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文化的侵蚀,做到上下联动,全民共建,条块结合,区域共建,涵盖城乡。大力加强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努力发展少儿文艺事业,积极做好老年文化工作,开展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各种文体活动。发挥文化馆辅导、演出、发展产业的职能作用,每个县(市、区)重点培养一支由文艺骨干组成的群众文艺演出、创作队伍,建立群众性业余合唱、舞蹈、器乐团队,上演具有地方特色的剧节目。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

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等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全方位为城乡人民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文明的文化生活服务。以倡导读书,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加快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建立由企业、街道、社区、乡镇等构成的图书网络,积极鼓励家庭收藏图书。切实改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紧缺,服务设施落后的状况。图书馆的购书经费由当地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证,并力争每年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加快公共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建设步伐。

(四)加强文物保护,开发利用文化资源。

充实加强各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健全文物保护安全网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使文物保护“五纳入”真正落到实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走私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市、县(市、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用于文物保护。

加强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博物馆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发展博物馆文化。集中财力支持肃州区建设好博物馆,完成金塔县、玉门市博物馆新建工程,金塔县博物馆与文化馆分设;肃北、阿克塞县完成民族文物陈列展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组织、策划,推出以丝绸之路为主题的有特色的专题文物精品展览和常年展览,并争取出省、出国展出。鼓励和支持兴办酒泉自然博物馆、奇石博物馆等专业博物馆。

积极做好向国家申报文物维修工程工作,建成敦煌艺术品展览中心和阳关军事文化陈列馆。与中科院合作保护开发境内丰富的古生物化石资源。加大对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力度。深入挖掘和拓展具有酒泉地方特色和民间优秀的文化遗产,编制酒泉地方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目录,出版全面系统介绍我市文物景点和历史人文景观的《酒泉文物》书刊、光盘。

妥善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关系,找准结合点,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建设文化大市的有利时机,以敦煌、酒泉文化为重点,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提高文物综合利用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服务。在现有肃州、玉门、金塔、安西、敦煌等县(市、区)已开发利用的文物景点基础上,发挥优势,乘势而上,再开发2─3处旅游景点。开发具有酒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形成生产销售网络,开拓旅游市场。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市场体系,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以“总量调控、结构合理、布局均衡、突出效益”为原则,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扶持和倡导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培育、开发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娱乐项目和农村娱乐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和多元投资机制,在国家政策许可和有利于先进文化发展的基础上,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集体、个人、外商参与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的建设与开发,积极培育文化产业。使全市人均教育娱乐支出比重占到个人消费的15%以上,电视普及率达到100%。加强文化市场宏观调控力度,努力建立结构优化、门类较多、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繁荣有序的文化娱乐市场体系。到2007年前后,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发展到2000家以上。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加强对文化娱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严厉打击文化侵权和非法出版活动,坚决禁止制造和传播不良文化的行为,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解决文化娱乐市场存在的问题,确保文化娱乐市场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工作。牢固树立执法者的法制观念、公仆观念、责任观念和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六)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在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制定优惠政策,通过市场运作,兴办文化产业,走社会办产业、科技兴产业、品牌立产业的路子。树立大文化的观念,积极发展以教育为龙头的基础文化产业,以智力为动力的基础产业,以高新技术为中介的文化产业,以新闻媒体为主的导向产业,以感染为主体的艺术产业,以怡情休闲为主的旅游休闲产业,做大做强我市的文化产业。

充分利用我市的人文资源优势、文化品牌优势和特色经济优势,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促进我市与外界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外向型文化艺术生产和展览。通过政府、民间多种渠道,努力使我市对外文化交流由政府间交流为主转变为政府和民间交流并举;由交流访问演出为主转变为访问演出和商业有偿演出、展览并重;由表演艺术交流为主转变为各文化门类之间,包括文物展览、文化产品展销以及文化人才、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全方位交流,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

面向世界,努力开发适应国际文化市场的重点交流项目。设计、制作一个展品精美、适合海内外观众欣赏的文物及文物复制品展览,创作排练一台艺术质量高、观赏性强的优秀剧(节)目,打入北京乃至国际市场,全面展示酒泉文化大市的新形象。每年引进10台以上国内外优秀剧节目来酒泉演出,以文化为媒介,促进我市合作与交流,使文化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四、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对建设特色文化大区的认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建设特色文化大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建设特色文化大市的意见》精神,参照本《纲要》,联系实际,制定实施规划或方案,提出政策措施,每年解决几个重大问题,使建设特色文化大市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4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甘政发[2002]14号),及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各级政府对社会公益型文化事业的投入,引导、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投资文化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走党委重视、政府引导、多方投入、企业运作的文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我市文化事业的规模、实力、品位和影响力。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改革文化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形成以酒泉丰富的文化文物资源为依托的文化产业,用足用活现行文化经济政策,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文化,建立文化创新机制,营造全社会发展先进文化的良好环境。

坚持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文化工作者队伍。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各类文化专业急需人才,基本建立起艺术、社会文化、图书、文博等专业高、中、低三个层次的人才体系,不断提高我市文化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文化工作法制建设。制度建设事关根本,事关长远。要结合酒泉实际,建立健全有利于发展酒泉文化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