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卫生周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九月九日

  关于开展公共卫生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宜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三年九月五日)

  为了促进我市公共卫生建设和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水平,按照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公共卫生周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定于2003年9月最后一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次“公共卫生周”活动,活动的主题为“除四害,讲卫生,保健康”。为确保公共卫生周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迎农运、创‘三城’”工作,深入开展公共卫生周活动,为群众解决一二个卫生方面的实际问题,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加经常性的公共卫生活动,克服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活动主题

  除“四害”(蚊子、苍蝇、蟑螂、老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之一,也是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9月份是“四害”最适宜生长繁殖的季节,因此将“除‘四害’、讲卫生、保健康”作为首次“公共卫生周”活动主题。通过开展除“四害”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除害防病的公共卫生意识,控制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三、活动时间及范围

  本次“公共卫生周”活动时间定于9月22日至9月26日,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应按照本方案的具体安排,统一行动,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除‘四害’、讲卫生、保健康”主题,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周”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活动周第一天(9月22日):县(市、区)、乡镇(街道)爱卫会在当地举办首次“公共卫生周”活动宣传仪式,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参加。宣传仪式结束后,组织领导、机关干部、职工、群众一道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劳动。城镇主要抓好大街小巷、公共绿地、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公厕、单位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清沟排淤,填平坑洼,硬化路面,治理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农村主要做好改水改厕工作,消除露天粪坑,搞好家禽家畜的圈养和禽畜栏圈的卫生管理,打扫屋内外卫生。

  (二)活动周第二天(9月23日):各级爱卫会举办大型除“四害”科普知识展览,发放《市民健康教育知识读本》,为“4050"人员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咨询,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等活动。

  (三)活动周第三天(9月24日):各级爱卫会组织疾病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等部门的除“四害”专家深入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为群众进行多种形式除“四害”科普知识讲座,播放除“四害”系列科普片,举办除“四害”专业技术现场演示活动,为基层培训除“四害”专业技术人员。

  (四)活动周第四天(9月25日):各级爱卫会组织除“四害”专业消杀队伍,集中对城镇绿化带、湖泊堤岸、城乡居民庭院及外环境进行大范围、大面积的灭蚊、灭蝇、灭蟑螂现场消杀活动,以降低蚊、蝇、蟑螂密度。

  (五)活动周第五天(9月26日):各级爱卫会抓住秋季灭鼠的最佳时机,指导和组织群众开展城乡外环境封杀鼠洞及城镇统一投药灭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公共卫生周”活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爱卫会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从加快小康宜春建设步伐,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设赣西经济中心城市的战略高度,认识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领导、协调、指导好当地“公共卫生周”活动,做到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人员上有配备、经费上有保证,确保全市首次“公共卫生周”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大造声势。活动周期间,要认真执行《全省首次公共卫生周活动宣传工作计划》,全市各地要张贴“公共卫生周”活动宣传口号,悬挂宣传横幅,在当地电视台播放活动周主题“除‘四害’、讲卫生、保健康”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公共卫生周”各项活动开展情况,使“公共卫生周”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动群众,广泛参与。除“四害”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多部门配合、全社会联动才能奏效。因此各地要坚持“领导挂帅,部门协调,专家指导,群众参与”的除“四害”工作方针,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和群众的除“四害”意识和大卫生观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公共卫生周”活动,全面开展以环境综合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除“四害”工作。

  (四)严密组织,科学除害。除“四害”工作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贯彻“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科学除害原则,将日常防治与突击消杀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详细制定本地活动周工作实施方案,抓好除“四害”的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严禁使用国家违禁药品,确保药品质量、除害效果和用药安全。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为保证全市首次“公共卫生周”活动顺利进行,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各级爱卫会要确保“公共卫生周”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市、区)爱卫会要将“公共卫生周”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爱卫办,市爱卫会将对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开展“公共卫生周”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评比,并将督查评比结果予以通报,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将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