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印发的《温州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和《温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决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我市加快实施“一港三城”发展战略和建设富裕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03-2007年,市政府实施依法治市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完善与法律法规相济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活动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促进行政公开,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树立人民政府、信用政府、法制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措施

  (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法制环境。

  1.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全局的问题、重大改革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认真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形成与法律法规相济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着重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新型产业体系、积极应对世贸组织规则、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区域联动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使全市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党、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合我市实际,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又符合地方实际需要,确保合法、适用。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要予以废止或修改。

  3.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建议。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依法加强审查工作,切实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4.积极创造各种条件,继续做好“较大的市”申报工作,争取我市地方立法权,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层次和效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和确认工作,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法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尊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管理领域,逐步将市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广到县级。依法治理城市管理秩序,认真做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

  3.认真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将行政审批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组织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以改善投资环境、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为重点,探索和建立与高效行政管理相适应的行政审批体制。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

  4.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制度。把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手段和载体,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在规范行政执法中的作用。

  5.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凡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社会服务职能的行政机关和法定组织,都要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和有效。凡不涉及国家机密的,都要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及时检查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更新补充发生变化的事项,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6.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负责人要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从严治政。

  1.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报告工作并落实审议意见;接受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司法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2.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认真贯彻《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对下级政府、所属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3.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力度。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上级政府或本级政府备案审查。

  4.加大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侵权、行政不作为等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进行投诉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纠正违法行为。

  5.加大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力度。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均应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做到错案追究和任职淘汰相结合。

  6.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完善办案制度,注重调查取证,严格依法办案,保证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有错必纠。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认真予以整改;对违法执法行为,要坚决查处。

  7.加强行政专项监督。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效能的监察,依法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和采纳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审计机关要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收支两条线等财务活动的监督,严格实施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全面组织实施全民普法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政府工作部门要制定计划,加大专业法律的宣传普及力度,确保各种重点对象的学法任务得到落实。通过普法教育,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积极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加强对干部的法制教育。人事、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和综合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要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3.加强对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教育部门要把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道德规范教育相结合,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配合,促进青少年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工作。企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年审前考法、企业财会人员上岗法律考试等措施,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5.加强综合协调,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公安、劳动保障、司法行政等部门要以行为规范和维权教育为重点,形成融法制教育、日常管理、政府服务为一体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新格局,努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

  6.加强对村民、居民的法制教育。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面向基层,统筹规划,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法律下乡、下社区活动,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城市社区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村民和城市居民的法律素质。

  (五)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加强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级财务会计代理等制度。真正实行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严格村民选举程序,制止选举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加重农民负担。

  2.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机制。理顺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关系,提高物业管理档次和水平。加大社区文化体育设施投入,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的城市管理水平。

  3.健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企业民主建设。督促各种性质企业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确保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在劳动合同签订、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作用,推进厂务公开,确保企业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4.大力推进各行业各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加快全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步伐。进一步发展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制制度,广泛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法律社会咨询工作,为依法治市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安定。

  1.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含的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取缔邪教组织和涉黑性质的犯罪团伙,打击金融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禁赌、扫黄斗争,坚决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坚持动静结合,建立外来暂住人口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针对性的管理服务和防范工作。加强社会面的控制,重点抓好对车站、码头、娱乐业等公共场所和出租车等行业的治安管理。

  4.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抓好新型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防止纠纷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组织领导

  (一)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本部门依法治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依法治市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依法治市工作责任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制订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或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要把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列入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组织考核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保证依法治市工作的经费开支,确保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

  (三)把推进依法治市与做好各项具体行政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定期组织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完善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