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确保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有效利用,推进文明生态城市建设,针对我市近来出现的乱采石、挖砂、取土、乱搭乱建以及超载的现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资源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由市水务局、国土局牵头,海口工商局及各区配合全面清理我市的挖沙、采石、取土烧砖点,凡无合法审批手续的开采点一律关闭。

二、坚持规划开采与临时开采相结合的整治原则,分别由市水务局、国土局、海洋局等部门牵头尽快编制南渡江河砂开采、海砂开采、及其他采石、取土烧砖布点规划。按程序采取拍卖方式将各点开采经营权拍卖出让,做到总量控制,规范管理。在拍卖之前,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由上述3个部门提出临时采挖点,开采期限定3个月内。

三、各区政府负责清理辖区内农村集体和个人违法签订挖砂、采石、取土烧砖的有关合同。各区和各部门相互配合,加强监管,做到长效管理,制止乱采乱挖现象的重复发生。

四、认真贯彻国务院7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运输砂石的车辆不得超限超载和“大吨小标”,防止影响行车安全和损坏道路,且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城市环境,违者由市交警、环卫部门依法处理。

五、由规划局、城管局及各区对乱搭乱建和乱占道进行综合治理。

六、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对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曝光批评,欢迎各界群众举报,市水务局举报电话:68531279,市国土局举报电话:68540244,市规划局举报电话:66795419,市城管局举报电话:66760200。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