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整顿统一着装工作中有关情况和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颖(2223586)、唐旭(2223213)。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监督举报电话:2223213。

  二○○四年六月九日

  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贯彻落实<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4]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全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绵阳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对全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布置安排、统筹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马道福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纠风办副主任刘德万、市财政局副局长黄远东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

  二、开展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4年6月20日以前)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着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订整顿方案,并于6月20日前将《全市整顿体育着装情况摸底统计表》(附表一)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报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7月底以前)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对违规着装情况进行清理,7月10日前将清理的基本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市纠风办,7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收回已经发放的制式服装及其帽徽、臂章等制式标志及库存服装交同级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统一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8月20日以前)

  由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和部门进行检查和抽查。各县(市、区)、各着装部门也要对所在行政区域内和本系统的整顿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四)总结报告阶段(2004年9月10日以前)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着装部门要在9月10日前向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报告整顿情况。除报送整顿工作的文字材料外,要如实填报《整顿统一着装情况统计表》(附表二)并附软盘,以便汇总上报。

  三、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整顿统一着装,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定,对于纠正不正之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制式着装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节减政府财政开支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加强对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领导,成立整顿统一着装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整顿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着装、谁清理”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抓好本部门和本系统的整顿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级各着装部门要加强对整顿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对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宣传报道。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的部门和人员名单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的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要重点清理、整顿未经国务院批准着装、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部门及人员。同时也要对社会有关单位所配发的行业标志服或工作服与国务院批准的统一制式服装颜色、式样相雷同的行业及人员着装进行纠正。

  (四)严肃纪律,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严肃纪律,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整顿工作如期完成。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自查自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整改,以及在2004年1月1日以后仍然我行我素,继续批准违规着装的,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附件:1、全市整顿统一着装情况摸底统计表

  2、整顿统一着装情况统计表(表略)

  附表1:

全市整顿统一着装情况摸底统计表

  填报单位:

  部门(单位)

  制式着装情况

  仿制着装情况

  着工作装情况

  处理意见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着装人数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着装人数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着装人数

  备  注

  1、此表于2004年6月20日前填报市纠风办;

  2、市级部门负责市级直属单位的统计;

  3、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所属单位的情况汇总。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