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县级以上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指示精神,自2002年5月始,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两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增加了政权机关办事透明度,强化了社会监督,促进了决策民主化,提高了工作效率,改进了服务,改善了政群关系。但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机制尚未完善,操作尚未规范,技术手段和表现形式简单化,政府机关与公众之间缺乏交流互动渠道等。为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区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的政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使政府工作人员树立尊重公众知情权的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政府事务管理的权利。

  二、突出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要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县级以上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粤办发〔2002〕9号)提出的“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及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向群众公开。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重点是事权、财权、人(事)权的公开。事权主要包括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和出台的政策,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社会、基层和群众办事的事项等;财权主要包括政府预决算情况,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等;人(事)权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免,公务员录用情况等。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开的内容,除了部门职责、办事依据、程序和结果以及服务承诺、违约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外,还要在机关内部以适当的方式将内部财务管理使用情况、干部交流考核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内部干部群众关心的其它事项进行公开。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有关规定将已经公开内容进行检查清理,及时充实有关内容,全面实现政务、办事公开。

  三、积极创新,强化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愿望,不断赋予政务公开新的内容,注意克服目前普遍存在的内容陈旧、表现形式呆版单调的弊端,适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采取新颖、灵活多样的表现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和确保政务公开实效的要求,不断创新。除继续利用公开栏、触摸屏,举办政策咨询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实施政务公开外,还要充分利用在互联网建立的政府门户网站,使其成为政府发布信息、公开政务的重要窗口。市政府办公室主编上网的《佛山政报》,要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刊载政府文件、政务动态的容量。市档案局、信息办要继续办好和完善“现行文件查询中心”,为市民、企业提供在线查阅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现行文件的平台。

  四、加大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以配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进一步清理现正操作的行政审批与管理事项,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分别在市、区、镇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继续以提供高效优质行政审批与服务为切入点,围绕优化投资环境,围绕推进全市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行“一站式”集中办事、“窗口式”一条龙服务、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会审等行之有效的审批方式。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在严守保密法规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审批流程和办事结果以及相关信息,增加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五、搭建平台,拓展政府与市民之间沟通互动的渠道。要继续完善各级政府网“政民互动”专栏中的“市(区)长信箱”、“信访在线”、“网上咨询”等栏目,方便市民反映民生民情民意。有条件的单位要在政府网上开设论坛(聊天室),供市民发表意见和建议,同时,方便政府部门释疑解难,了解工作成效和社会反响,及时改进工作。

  六、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督促本单位落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自觉接受市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的检查监督。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的安排,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工作被动落后的,给予公开批评,促使有关部门认真整改。要充分发挥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重视群众投诉监督,通过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将结果答复举报投诉人,并按规定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