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拟订的《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六月四日

  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意见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2004年6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发〔2003〕10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皖政办[2004]17号)和《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财行[2004]1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及时纠正一些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擅自批准着装的行为,现就做好我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整顿范围,认真组织本县区、本部门开展违规统一着装整顿工作,坚决杜绝乱着装的现象,维护统一着装的严肃性。

  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共同负责,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的市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员参加,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工作。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3124000.各县区、各部门也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具体工作,并及时将联系方式上报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办公室。

  二、责任分工

  (一)各着装部门负责本单位统一着装的清理整顿、收缴工作,鉴别社会上行业服装是否与本部门统一制式服装颜色、式样雷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办公室。

  (二)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办公室负责市级统一着装清理、收缴销毁工作;各县区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办公室负责本级统一着装清理、收缴销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部门清理整顿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大对整顿统一着装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宣传报道,对违规拒不整改者进行曝光。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从即日起开展自查,并填报整顿统一着装情况自查表(见附件),于6月15日前上报市整顿统一着装办公室,同时收缴违规制式服装及制式标志。对拒不整顿以及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继续批准违规统一着装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