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统计局:

统计信息是经济社会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了解国情国力、反映社情民意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党和政府实行有效管理和进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统计数据的真实与否,不仅影响党和政府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而且还将直接影响着统计部门的形象和声誉。因此,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务必提高对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实事求是为核心内容的统计职业道德,把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的理念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现就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进一步搞准统计数据,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组织

杭州市统计局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和各专业处长为成员的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小组。各地统计局也应建立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小组。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小组负责对本地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数据进行评估。凡涉及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内容的统计报表,必须经评估后才能正式上报。杭州市统计局对各地统计局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在上报省局的同时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评估意见(GDP评估详见本意见中关于“生产总值(GDP)核算质量控制要求”)。各地统计局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小组,对杭州市统计局提出的评估意见,应认真进行核查并以书面形式向杭州市统计局做出解释。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订的统计制度方法

各地、各专业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方法规定的统计范围、指标口径、核算原则、计算方法、资料收集渠道等各项要求,开展统计工作。对基层提出的统计业务问题,应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予以答复。对统计制度和指标解释中不够明确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的问题,应请示杭州市统计局后统一答复,不能以任何理由各行其是。

(三)、建立数据质量追究责任制

各地统计局局长对本地区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专业统计的同志负具体责任。各专业要认真做好培训、布置、收表、审核、数据处理、评估、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增强在各阶段工作中的质量意识,并采取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以保证主要统计数据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各地对外公开使用的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数据,必须以杭州市统计局评估确认的数据为准。对各地统计局发布未按杭州市统计局评估意见作出核查说明并得到市局认可数据的行为,杭州市统计局将依据《统计法》予以检查。

二、监控和评估的内容与重点

(一)、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的主要内容:

生产总值(GDP)及分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总产值、增加值,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主要能源消费量及库存量,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含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商品销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城乡居民住户收支,价格指数等指标的绝对数及发展速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

(二)、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的重点:

监控数据采集和发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从客观反映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要求出发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可比性和衔接性等数据质量的基本方面进行评估。主要评估专业进度统计数据的衔接情况、相关统计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生产总值数据与主要专业统计数据之间的相关状况等。

三、监控和评估的一些具体规定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方法,对以下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超级汇总上报专业(工业、贸易、投资、房地产开发、劳动工资统计)

1、准确界定统计范围

严格按照制度方法规定确定应纳入统计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统计范围。统计报表汇总字典库必须从统计单位名录库中生成,不得在字典库中直接增加单位。应纳入统计的单位,必须布置落实到每个单位和有关人员,做到不重不漏。

当年新建成投产的工业企业,根据工商登记、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在企业报告期累计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后的次月起,列入报告期超级汇总的范围。如果是以前年度建成投产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到达500万元,需进入规模以上超级汇总统计范围的,需经省统计局工交处批准后才能纳入统计,同时必须填报上年同期数据。进入超级汇总范围的企业,不再进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框,杭州市统计局工交处应将进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非当年新建成投产的工业企业名单,及时书面通知杭州市企调队从规模以下工业抽样框中剔除,确保不重复统计。批零贸易餐饮企业需根据财务报表数据确定进入限额以上批零贸易餐饮业统计范围。企业原属限额以下批零贸易餐饮业,则应从限额以下批零贸易餐饮业抽样框中剔除,不得重复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情况,做到开工项目均纳入统计范围。杭州市统计局要及时把中央、省、市建设项目名单通知项目所在地的统计局。房地产开发和劳动工资统计重点是抓全应纳入统计的单位,做到不漏统。

2、加强业务辅导和培训工作,把好数据处理审核评估关

开展经常性的业务辅导工作,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基层统计人员准确填报统计报表。要做好网上直报单位统计人员的计算机程序的应用培训和直报程序的维护工作。对基层上报的数据必须做到100%审核,对发现的差错应做到查询订正,并做好书面记录。数据录入的再生性差错控制在3‰范围之内。数据经汇总处理后必须进行评估,确保不发生趋势性差错。月度要附简要评估说明,包括对核实性问题的说明。每个季度要按照“监控和评估的内容与重点”形成书面材料与统计报表同时上报杭州市统计局。

3、建立数据质量稽查制度

各地统计局、各专业都要制定本级、本级对下级的数据质量稽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上述五个专业,杭州市统计局有关专业处室每季度应随机抽取不少于1个区、县(市)统计局和10家机关、企事业(项目)单位;各区、县(市)统计局每季度应随机抽取1-2个乡镇、街道和5-1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项目),按照统计稽查要求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处理工作。

(二)、实行抽样调查上报专业(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私营企业劳动工资、农产量、畜牧业、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生产、消费价格指数、民情民意调查)

1、建立准确完整的抽样框

把应纳入抽样调查的单位均纳入抽样框,抽样框要按规定进行更新维护(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每年更新一次;私营企业劳动工资抽样框可每三年更新一次,每年新增私营单位要及时进入抽样框),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抽样框实行申报验收制度,凡实地清点单位数与上报单位数误差超过5%,对抽样框应进一步核实修整或重建并重新上报抽样框。

2、科学确定样本户和调查点,切实抓好样本单位的管理工作

样本的抽取必须严格按照抽样调查方案规定进行,科学规范样本的产生过程,确保样本的代表性,保证抽样误差在置信度允许范围(在95%的概率保证下,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零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允许误差控制在10%以内;私营企业劳动工资、城市居民住户调查、农村居民住户、农产量、畜牧业调查允许误差控制在5%以内)。样本单位经杭州市统计局、杭州市城调队、杭州市企调队确定后,不得自行调整。

要按照各专业抽样调查方案规定,及时做好样本单位的轮换、更新工作,保证抽样误差不偏离置信度允许范围。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私营企业劳动工资、生产价格、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的市级样本户,进行轮换、更新需报市局核准,不得擅自调换样本单位。畜牧业调查样本户按年确定;城市居民住户每年按1/3,农村居民住户每年按1/4进行样本轮换;民情民意调查每年按1/4进行样本轮换。要切实做好样本轮换前后推算总体得到的主要数据的衔接,误差控制在±2%以内。

生产价格指数的编制,要选择生产稳定、正常的企业作为调查样本企业,代表产品工业行业大类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工业行业中类的覆盖面要大于85%。中类行业规格品不少于3个,代表规格品必须根据产品目录确定;消费价格指数在经营品种齐全、销售额大的中心市场、农贸市场根据随机抽样方法确定价格调查点,按照代表规格品的选择原则,确定消费价格代表规格品。科学合理确定权数,确保价格指数能够代表本地实际情况,正确反映本地价格变动幅度。权数一经确定年内不得调整。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调查员工作质量

做好调查员、督导员、辅导员的辅导、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调查访问技巧水平。调查员、督导员、辅导员对原始帐本资料或样本单位上报数据、编码,必须进行100%的审核,减少登记性误差,确保样本资料准确。发现逻辑差错或数据有误,应及时进行核实订正。加强数据奇异值的控制处理。数据录入的再生性差错控制在3‰以内,事后要进行录入抽检。

生产价格调查要加强对每月8日和18日销售开票时点价格的监控;消费价格调查采取定人、定点、定时直接调查的方法,采集实际成交价格。对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至少每5天调查一次,一般性商品每月调查3次。消费价格调查发现个体商品价格变动超±3%,必须进行重点检查并核实原始价格资料。生产价格调查中类价格指数变动超±5%时,要通过对企业的查询,了解掌握价格变动原因。建立健全价格采集、登录、汇总、报表台帐,保持价格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4、加强数据核查评估,提高总体推算数据质量,确保不发生趋势性差错

抽样调查评估主要从调查组织过程的严谨科学性,源头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代表性等方面进行。杭州市统计局、杭州市企调队组织区、县(市)有关人员,按每个报告期抽取2个区、县(市),全年每个区、县(市)抽查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对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样本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评估核定被检查区、县(市)相应指标总量数据。各地必须以杭州市统计局核定的数据公布使用。

开展经常性数据质量稽查。住户调查按季随机抽取5%调查户;生产价格调查每季随机抽取3%样本企业;消费价格调查每季随机抽取20%的规格品;民情民意调查每次随机抽取5%样本户;私营企业劳动工资调查随机抽取3%样本企业进行数据质量稽查,提高源头统计数据准确性,在此基础上进行总量推算,确保数据不发生趋势性差错。各区、县(市)也要按上述比例随机抽取样本企业进行数据质量稽查。

(三)、实行层层汇总上报专业(农业统计)

1、准确界定统计范围

耕地面积、播种面积等实行层层汇总上报,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方法的规定,准确界定统计范围,不得随意变更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2、加强数据质量稽查、评估

做好数据评估,建立数据质量稽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每季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村进行数据质量检查。严格把好数据处理、审核、评估关。层层汇总上报数据,必须做到资料齐备、数出有据。

(四)、生产总值(GDP)核算质量控制要求

GDP核算时,凡涉及专业统计数据,必须以杭州市统计局各有关专业处评估认定后反馈的专业统计数据为准。抽样调查数据以杭州市统计局、杭州市企调队反馈的数据为准。涉及其他部门的会计资料、行政记录等必须做到数出有据、资料齐备。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方法收集资料,必须有调查方案和原始调查资料,做到规范、科学。

杭州市统计局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并在省局对杭州市GDP评估结果反馈后一日内,将评估结果以电子邮箱等方式通知各地统计局。对杭州市统计局的评估意见有异议,应在二日内对本地区有关数据进行核查,并以书面形式将核查结果报送杭州市统计局,杭州市统计局在一日内,反馈最终评估意见。各地对外公开使用的GDP数据,必须以杭州市统计局评估后反馈的数据为准。GDP增长按可比价速度对外公布。各地不得提前公布GDP初步核算数据,也不得擅自调整杭州市统计局评估结果。

(五)、制定相应质量控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各地统计局、杭州市统计局有关处室应根据上述专业质量控制的要求,制定相应质量控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其他专业统计,应参照上述质量控制的要求,制定本专业相应质量控制具体实施办法。

杭州市统计局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