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市林牧渔业局二00四年五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的重点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检查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区位落实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基本农田实际利用和变化状况;基本农田质量及建设情况;《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8号)提出的"五不准"执行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与步骤
按照省统一安排,我市这次基本田保护工作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5月)
市政府成立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县(区)、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步骤和要求,对检查工作进行发动和部署,并运用新闻媒体和其他方式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区)应于5月31日前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情况报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6月至7月)
各县(区)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县(区)对每个乡(镇)要全面检查过堂,市组织抽查,然后上报省待查。
1、自查要切实做到"家底摸清、情况查明、原因找准“。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依法处理,并逐级上报。
2、各县(区)在6月上旬,要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一定(基本农田在图和实地定位)、两网(管理网络、信息网络)、三化(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工作。
3、各县(区)应于2004年6月15日前,将《基本农田变动情况分析报告》及《乡(镇)基本农田变化图》(比例尺1:10000)上报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地根据实地检查情况以及现有综合统计数据、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建设用地审批等情况,认真组织填写七类统计表(见附件)。
(三)整改阶段(2004年8月)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县(区)要根据省、市提出的原则性整改意见,针对本地所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对重大违法案件和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迎接国务院、省督查组对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阶段(2004年9月)
各县(区)要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各项统计数据,重点总结基本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各县(区)总结报告和统计数据于2004年9月15日前上报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感。各级政府必须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充分认识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要集中力量,抽调一批业务熟练、作风严谨的同志参加检查工作,做到任务、人员、责任三落实。
(二)发动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基本农田保护不仅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也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检查工作必须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各县(区)要把这次检查内容和时间、步骤向社会进行公开;乡镇填报的统计表要有有关村组的签字;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检查工作要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这次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要掌握实情,真正把家底摸清,情况查明,原因找准,把问题处理到位。检查中要采取实地检查、查看资料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档案、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文件等。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实地随机抽查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项核实统计数据。
(四)依法行政,坚决纠正问题和查处违法行为。这次检查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是,基本农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违法批准、违法占用以及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得到纠正和查处。各县(区)在工作中要从严要求,从严执法,防止出现重检查、轻纠正和对于违法行为只查处事、不查处人的现象。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中已经查处过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市林牧渔业局二00四年五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的重点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检查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区位落实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基本农田实际利用和变化状况;基本农田质量及建设情况;《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8号)提出的"五不准"执行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与步骤
按照省统一安排,我市这次基本田保护工作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5月)
市政府成立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县(区)、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步骤和要求,对检查工作进行发动和部署,并运用新闻媒体和其他方式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区)应于5月31日前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情况报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6月至7月)
各县(区)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县(区)对每个乡(镇)要全面检查过堂,市组织抽查,然后上报省待查。
1、自查要切实做到"家底摸清、情况查明、原因找准“。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依法处理,并逐级上报。
2、各县(区)在6月上旬,要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一定(基本农田在图和实地定位)、两网(管理网络、信息网络)、三化(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工作。
3、各县(区)应于2004年6月15日前,将《基本农田变动情况分析报告》及《乡(镇)基本农田变化图》(比例尺1:10000)上报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地根据实地检查情况以及现有综合统计数据、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建设用地审批等情况,认真组织填写七类统计表(见附件)。
(三)整改阶段(2004年8月)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县(区)要根据省、市提出的原则性整改意见,针对本地所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对重大违法案件和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迎接国务院、省督查组对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阶段(2004年9月)
各县(区)要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各项统计数据,重点总结基本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各县(区)总结报告和统计数据于2004年9月15日前上报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感。各级政府必须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充分认识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要集中力量,抽调一批业务熟练、作风严谨的同志参加检查工作,做到任务、人员、责任三落实。
(二)发动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基本农田保护不仅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也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检查工作必须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各县(区)要把这次检查内容和时间、步骤向社会进行公开;乡镇填报的统计表要有有关村组的签字;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检查工作要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这次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要掌握实情,真正把家底摸清,情况查明,原因找准,把问题处理到位。检查中要采取实地检查、查看资料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档案、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文件等。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实地随机抽查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项核实统计数据。
(四)依法行政,坚决纠正问题和查处违法行为。这次检查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是,基本农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违法批准、违法占用以及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得到纠正和查处。各县(区)在工作中要从严要求,从严执法,防止出现重检查、轻纠正和对于违法行为只查处事、不查处人的现象。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中已经查处过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一:
全市基本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杰 副市长副组长:邵 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植干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进成 市农业局局长
胡锦农 市林牧渔业局局长
成 员:李达松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春林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振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正柱 市农业局副局长
朱义君 市林牧渔业局副局长、林业局局长
孙凤谋 市农业开发局副局长
张 谊 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生业 市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吴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同庚、贺桂平、张杰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从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开发局抽调人员组成。
附件一:
全市基本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杰 副市长
副组长:邵 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植干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进成 市农业局局长
胡锦农 市林牧渔业局局长
成 员:李达松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春林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振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正柱 市农业局副局长
朱义君 市林牧渔业局副局长、林业局局长
孙凤谋 市农业开发局副局长
张 谊 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生业 市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吴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同庚、贺桂平、张杰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从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开发局抽调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