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4年度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2004年度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意见

九江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以及市委“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的决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提出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紧紧围绕纠风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抓紧抓实抓好。

  1、要正视存在的问题。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有些领域还很严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地方面,不按补偿政策办事,个别地方还存在克扣、拖欠、截留、挪用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侵害农民利益;二是在城市拆迁工作中,有些地方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补偿安置不按政策办事,侵害居民利益;三是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工作中,违规操作,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四是有的企业还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民辛苦一年拿不到血汗钱;五是一些学校仍然在巧立名目乱收费、加重学生负担,导致一些家境困难的学生因交不起学费失学、辍学;六是在医药购销中价格虚高、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的问题依然存在;七是一些地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向农民收费,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为固定的收费项目,加重农民负担;八是公路“三乱”时有反弹,以罚代管、重复罚款、随意处罚等问题还存在;九是移民建镇工作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2、要突出四个工作重点。各级纠风部门要把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公路无“三乱”成果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2004年秋季开学时,按照原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定贫困乡(镇)已实行“一费制”的小学和初中,继续实行“一费制”,在其它非贫困地区小学和初中坚决执行“一次性收费”,严禁学期中途和学期末收费。同时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进行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试点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要加强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的执行范围和标准,在规定的择校收费限额之外,不准收取其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要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同时,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培养费、扩招费、专科升本科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以改学分制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杂志、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不得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

  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学校收费收入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学校的收费收入,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返还,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要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资金的错误做法,确保教育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要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公示、巡查督导、专项审计和乱收费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

  (2)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方面。要着重解决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医院的评估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和公示本区域内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以及医疗投诉的热点等内容。要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度,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开承诺。对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要追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领导的责任。与此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通过开展专家倡议、宣传先进典型等活动,充分发挥医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和先进典型在弘扬崇高医德、抵制不正之风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要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列入招标采购药品目录的药品,要全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要加强对招标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收费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参与代理的竞争机制,降低中介费用,减轻投标企业负担。

  要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定价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对企业申报药品价格的初审工作,凡因初审不严造成药品成本严重失实、价格虚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各级价格部门,要从源头抑制生产经营企业虚列成本、虚报价格的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把药品生产准入关,坚决制止药品生产企业以变换药品名称、规格、包装等手段获取虚高定价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要扩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范围,使患者有更大的选择权,促进医院之间、医院与药店之间的公平竞争,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要进一步推动农村税费改革,结合落实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和规模、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措施的落实。继续大力整顿农资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一步规范农业税征管,严禁非农业税征收机关人员向农民直接收取税款。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审批程序,严禁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严禁层层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严禁将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平调使用,严禁强行以资代劳。

  要狠抓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的落实。各地要按规定将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不断提高“公示制”的质量,切实做到经常化、规范化。要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果,坚决纠正变相摊派发行和已取消的报刊改头换面继续发行等问题,将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的实施范围由村扩大到乡(镇)和农村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农村灌溉用水用电收费专项治理,推行定价到农户的终端水价制度,取消中间环节的乱加价和“搭车”收费。要继续清理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手续,坚决取消各种乱收费。

  要加大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或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在严肃处理有关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按规定追究县(市)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发生涉农负担案(事)件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从重处理并予以曝光。

  (4)在巩固公路无“三乱”成果方面。要继续从源头上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公路无“三乱”成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思想上不动摇、政策上不开口子、工作上力度不减”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清理整顿道路站点工作,并将清理整顿结果向社会公示;严格规范执检执收执罚行为,认真解决多部门多家上路和重复罚款或只罚不纠等问题;大力推行公路收费站点计量收费办法,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行为;加快建立治理公路“三乱”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保持治理公路“三乱”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

  3、要抓好五项工作。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格控制拆迁规模,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加快清还企业工资拖欠,强化工资支付监控,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严肃查处移民建镇工作中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移民、灾民的利益。

  二、紧紧围绕第一要务、第一品牌,加大工作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树立起经济发展环境的品牌意识,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以促进民营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大发展。

  1、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大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在营造创业氛围、降低准入门槛、构建发展平台、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重视人才培养、培育行业协会、实施重点帮扶、强化行风评议、狠抓政策落实等十个方面出新招、求实效,积极营造全市上下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大力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扩张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就业机会、培植壮大税源、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各部门、各单位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要把优化政务环境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解决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制等现代行政管理制度,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努力消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要不断地完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制约机制,针对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要以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清理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项目,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2、深化行风评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实行市县分级组织、两级联动、条块结合的办法,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各地要运用好行风评议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行风评议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主人翁作用,达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的评议效果。

  今年行风评议工作仍然要以优化政务环境为重点,强化品牌意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按照完善评议方法,扩大参评面的工作要求,各地在坚持行风评议代表制度、末位追究制度的同时,要加大明察暗访的工作力度,把与投资环境密切相关的行政机关和公众服务部门全部纳入评议对象的范围进行民主评议,促进行风的转变。优化投资环境,特别要认真组织“一季一评”活动,建好企业法人目录库,组织好企业法人对参评单位的评议工作,做到评议结果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民主评议工作公开、透明、刚性处理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

  民主评议行风期间,要继续开设“行风监督哨”、“部门领导承诺”等群众监督专栏,开通行风投诉热线电话,畅通与群众对话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在浔投资、生产、经营、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的客商跟踪服务,积极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经济发展环境。

  3、坚持纠建并举,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力度,加大人、才、物的投入力度,切实做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到位、机构健全、协调有力、运转高效。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在修改和完善《九江市整治“三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九江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九江市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九江市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全市范围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对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人和事实行责任追究的工作力度。

  市县两级经济环境投诉中心要加大自身建设工作力度,建立和健全快速反应的投诉机制和快查快结的处理机制。市本级经济环境投诉中心(简称经济“110”),要加强领导,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经济“110”充分发挥职能,高效运转,特别是对企业法人投诉案件,做到快查快结,及时反馈,严肃处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及“索、拿、卡、要”等侵害客商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好客商在浔投资、经商、办企业的合法权益。

  市县两级经济“110”要加强投诉信息互动网络机制和案件 查处联动机制的建设,市级经济“110”要加强对县级经济“110”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及经济“110”受理投诉情况通报制度,客观分析本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特点、成因、趋势,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环境状况及时进行评估、预警,为领导决策服务。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重要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搞好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大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加强纠风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门的工作人员,确保纠风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机构健全。继续坚持纠风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坚持“管行业必须先管行风”的原则,把抓好纠风工作作为班子重要职责,全力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

  围绕专项治理工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一个好的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使专项治理工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做到事有专人管、人有专司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各级纠风工作部门要注重研究专项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协调,加大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2004年纠风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解决好我市存在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