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若干问题的决定》,巩固我市近年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取得的成果,不断增强我市综合经济实力,现就我市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质量是一个地区形象和经济实力的综合反映,高质量的名牌产品就是一个地区的名片。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名牌产品、优质工程不断增加,全民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涌现出"草原兴发""塞飞亚"这样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对扩大我市影响,加大我市对外的宣传力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与全国和自治区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表现在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产品标准水平较低、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产品较少等方面,制约了我市经济的发展。因此,质量振兴任重道远。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重点,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优化产品和产业结构,促进企业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走质量效益型路子。加强政府监管,强化法制监督,确保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三、目标和任务

大力发展新技术产业和加快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加大对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的投入,在全市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质量水平优、效益好、成长性强、带动力大的重点产品。经过3年的努力,到2006年,使我市主导产业的整体素质和质量水平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全市总体质量水平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

(一)产品质量。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合格率达到90%;重点产品可比跟踪抽查合格率达到90%;工业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达到85%。质量损失率控制在全区先进水平。新增主要工业产品采标数10个以上。引导30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引导100家中小企业通过计量体系确认。争创"内蒙古名牌产品"及"内蒙古农畜名牌产品"20个以上,创建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国名牌1-2个。

(二)农畜牧业质量。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和应用推广力度,发展生态高效农牧业。大力实施农牧业标准化工程、绿色食品工程、种子工程,建立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提高农畜产品的质量,实现主要农畜产品良种化。

(三)工程质量。竣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中优良品率达到45%。

(四)服务质量。交通、邮政、电信、商业、旅游、医疗卫生及金融、保险、房地产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鼓励支持一些服务单位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实现服务质量管理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

四、政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要在质量兴市工作发挥领导作用,制定质量政策,协调、检查、安排全市质量工作。定期召集质量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全市质量情况,研究解决全市质量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质量目标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完善质量目标考核办法。各旗县区要按照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质量发展计划,明确质量改进的阶段性目标,分解到各有关单位,推动质量兴旗(县、区)、质量兴业、质量兴厂等活动的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增加对质量工作的投入,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引进和推广高新技术,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产品和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促进资源向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聚集,引导企业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积极帮促农牧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扶持和建立农牧业标准的示范基地、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完善农牧业检测体系,加强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开展企业质量状况调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分析质量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质量改进措施、开展质量诚信评价工作,引导督促全市质量诚信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制订企业质量管理目标,加快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引导企业研究探索质量管理的新路子,积极应用和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通过QC小组、质量攻关等方式,向质量管理要效益。强化技术基础工作,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新产品开发和科研成果的转化。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准入机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对危及健康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实行召回制度,建立市场退出机制。积极推行产品标识制度,开展质量投诉和质量仲裁检验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计量测试等中介组织的建设,开展公证检验、市场商品检验以及采购验收检验和工程、设备监理工作。

(五)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质量兴市工作的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问题严重特别是制假售假单位和个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积极培养和引进各类质量管理人才,提高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和劳动者的素质,提高企业决策管理层的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开展"质量月"活动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促进质量兴市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