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利用城市道路两侧、广场边缘等公共空闲地带,在不影响城市容貌和交通的前提下,适量设置部分商亭、摊点,对于方便群众、盘活城市公共资产,提高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活力,具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公共空闲地带占道摊点和商亭的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1.实行总量控制。对建成区内现有摊亭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科学合理地确定出总量。总量确定后,在建成区没扩大之前不得随意突破。

  2.划定可设置摊亭的区域。摊亭设置以居民区、大广场、旅游景点周边、流动人口密集区周边为主。对城市主干道两侧要严格控制。

  3.明确摊亭种类。摊亭以信息、书报、方便食品、冷饮、福利彩亭、体育彩亭、旅游小商品、自动售货机、修车修鞋为主。要大幅压缩单一经营摊亭的数量,逐步向综合性摊亭过渡。凡是能够综合性经营的,不再规划审批单一经营摊亭。

  二、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租

  要打破原有的管理方式,引进竞争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形成良性循环的城市公共空闲地带出租市场。

  1.向社会公开招租。凡是能够进行招租的摊亭,都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招租一般一年一招。城市管理部门每年都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租信息。

  2.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原则。招租办法、信息、程序等都要对外公开,保护参与招租人的合法权益,不允许暗箱操作。

  3.对暂时还不具备统一招租的地段,要严格控制摊亭设置数量,严格审批程序,条件具备后,及时纳入统一招租范围。

  4.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城市管理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出租方权力,确保出租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要加强管理,维护承租者的合法权益。承租者要服从城市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并按承租合同履行好相应义务。对不能履行相应义务的,取消其下次参与招租资格。对违反城市市容管理规定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各种摊亭设置,都必须经过统一审批。摊亭占用城市空间的费用,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减免。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市区摊亭管理。芝罘区范围内的摊亭设置管理由市城管局负责,其他区的摊亭设置管理由各区城管部门负责。摊亭设置要把服务城市规划、美化城市环境放在首位。各类摊亭要符合市容标准、美观大方,统一规格、统一式样、统一制作。对违背摊亭设置规划乱开口子、滥审批的要严肃处理。摊亭摆放要规范,不得影响景观和交通。能够进厅经营的摊亭,原则上要退路进厅。近期要对原有摊亭进行清理整顿,凡实行公开招租的地段,原有摊亭要停止经营。其它地段,商亭陈旧破损有碍市容的,要及时进行更换或刷新。

  要切实加强对公开招租工作的管理。市里成立由城市管理、财政、信息、监察、公证、公安交警等部门参加的市区摊亭招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公开招租工作的组织。招租收入全部上缴财政。招租工作要面向全社会,适当向生活困难群体倾斜。暂时不具备公开招租条件的区,要加强对现有摊亭规范管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行公开招租。

  二00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