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电信公司、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法制办《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文化局 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 市电信公司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文明办 团市委 市法制办

  (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2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

  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是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特别是经过2002年的专项治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有所好转。但是,近段时间以来,由于一些地方管理措施不到位以及日常监管不力,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屡禁不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按照统一部署,在全市迅速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十分必要。各地、各部门要认清网吧市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把《条例》真正落到实处,尽快实现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一是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及超时经营的行为;三是坚决打击在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的行为;四是切实治理网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问题。

  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文化行政部门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将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电信部门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书面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吧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所有网吧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警示牌。文化行政部门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行政部门要对大专院校校园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加强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措施,加强对学校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

  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信息安全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要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对擅自停止、干扰破坏网吧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作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活动等的管理力度。对未经文化部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

  切实治理网吧营业场所安全隐患。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全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并进行。凡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网吧,一律停业整顿。对在营业期间封堵或闭锁门窗和安全出口的网吧,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分别依照各自职责从严查处。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学习动员、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各市、县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

  (2)宣传政策法规阶段(5月11日至5月30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向社会、经营业主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有关政策法规。文化、工商、公安、教育、文明办等部门要运用街头咨询、宣传车、电视讲话、宣传栏、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有关法规的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关部门要对网吧从业人员进行法规培训,组织学习《条例》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引导网吧经营业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

  (3)清理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为了避免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各有关部门应实行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文化、工商、公安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网吧经营单位管理档案。

  (4)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8月11日以前,为各县(市、区)自查阶段;8月15日前,各县(市、区)对本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鹰潭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8月中旬,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对各地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限期解决并进行通报。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着眼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坚决防止反弹;同时,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

  四、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网吧市场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必须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文化、工商、公安、电信、教育、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文化、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检查《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依照《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吧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

  电信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监督,加大对为网吧违法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查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活动。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巩固整治成果

  要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

  要认真实施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加快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督,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要加大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实行群防群治。广泛发动家庭、学校、社会,以及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聘请学生家长、教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参与网吧的管理和监督。各地文化、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要实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

  要采取积极措施对学生上网学习进行正面引导。可由教育部门牵头,团委、文化、公安、电信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利用学校已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创办非盈利性的、专为本校学生服务的“校园网苑”,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为学生上网学习创造必备条件和良好环境。

  要加强管理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各级都要建立网吧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文化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工商、公安、电信、教育、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网吧市场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本地区的重要管理工作。

  六、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文化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电信公司、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人主抓,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科(室),保证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及时交流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经验,加强督促和指导。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各级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