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杭州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九日

杭州市200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四年四月十九日)

  为切实做好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2003年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概况

  2003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0起,造成部分省道和县乡公路局部路段暂时中断,少数民房损毁,直接经济损失39.5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与上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减少28起,下降74%;直接经济损失减少75万元,下降66%.

  2003年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

  (一)灾害类型相对集中。在发生的10起地质灾害中,滑坡8起,崩塌2起。滑坡体坡积物为残坡积土层和碎石,崩塌处岩层节理发育、强风化,规模均以小型为主。

  (二)灾害突发性强。由于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普遍较小,发生过程相对短暂,事发前大多无明显征兆。

  (三)与人为诱发因素和气象条件关系密切。据统计,2003年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桐庐、淳安、萧山等区、县(市)的省道和县、乡公路坡脚开挖路段及农民削坡建房区域。其中有7起灾害发生前或发生时都有中雨或持续降雨情况。

  (四)灾害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上半年。由于去年我市梅(台)汛期降雨偏少,因此去年的春季降雨成为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据统计,在去年发生的10起地质灾害中,发生时间在1月的1起,2月的2起,3月的3起,4月的2起,6月的2起。

  二、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执行情况

  2003年,全市各级政府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县(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各区、县(市)政府及有关责任部门认真贯彻执行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和监测,积极组织对重点地质灾害点的勘查治理,使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共组织巡查577组次,参加人员1962人次;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2280份,在各类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牌500余块,发布灾害预报88次;完成各类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72个,筹措地质灾害勘察治理资金2700余万元,开展地质灾害勘察治理项目31个。

  三、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市有关部门对2004年气象趋势分析,2004年我市天气情况与常年基本相同,但仍属枯水年份;梅汛期相对缩短,降雨可能相对集中。由于受去年干旱天气的影响,今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可能超过去年。经初步分析判断,2004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集中在4-7月梅汛期和8-10月台汛期这两个时间段。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仍将以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和碎石滑坡以及各种原因的劈坡导致岩土体失衡而诱发的边坡崩塌为主,地表径流急速汇水造成的泥石流也可能有少量发生。

  四、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

  (一)重点地区: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我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地质环境脆弱且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大的山地丘陵区,大部分易发区域与村镇建设和公路建设关系密切。结合历年各区、县(市)上报资料中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和强度,经综合分析预测,地质灾害易发的重点地区为:淳安县宋村乡、唐村镇、严家乡、威坪镇、千岛湖镇、富文乡及环湖公路;建德市下包乡、石屏乡、大同镇、凤凰乡、新安江街道、杨村桥镇;临安市岛石镇、新桥乡、马啸乡、清凉峰镇、高虹镇、昌化镇;桐庐县桐庐镇、横村镇、莪山乡、旧县镇、钟山乡、歌舞乡;富阳市洞桥镇、万市镇、胥口镇、新登镇、绿渚镇、常绿镇、富春街道;萧山区义桥镇、进化镇、楼塔镇;余杭区余杭镇、中泰乡、百丈镇、黄湖镇;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湖区龙坞镇及已关闭的露天矿山;市、县、乡公路沿线和削坡建房及易发区内未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程建设区域。

  (二)重点防范点:

  1、建德市大同镇孟塘新村滑坡体。

  该滑坡体长110米、宽35米、厚2米,体积7700立方米,滑坡规模为小型。滑坡体在2002年7月20日发生过滑动,直接经济损失1万余元。2003年在滑坡体西侧出现长50米、宽10-25厘米、深30厘米的新的裂缝。该滑坡体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如发生滑动,直接威胁紧靠坡脚的2户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该村村民的出入安全。

  建德市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汛期前填平夯实滑坡体后缘全部裂缝;

  (2)加强汛期动态监测,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相关村民按指定路线撤离危险区;

  (3)尽快组织力量进行勘查、设计和治理,消除滑坡隐患;

  (4)改变坡面植被结构;

  (5)对村后山体及滑坡体进行植树造林并实施封山育林。

  2、建德市大同镇石门庄庙后自然村潜在滑坡体。

  该潜在滑坡体斜长324米、宽145米、厚5米,体积46980立方米,滑坡规模为中型。滑坡始发于1972年8月3日,导致斜坡上的民房在修建后屡屡发生墙体开裂和水泥地面开裂、隆起。2004年1月20日下午,受滑坡体影响,一间民房突然发生坍塌,因监测到位和巡查、撤离及时,避免了人员伤亡和其它财产损失。目前,该滑坡体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台汛期和暴雨天气均可能加速滑坡体滑动,直接威胁33户118名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德市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全体村民的防灾知识宣传,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确定预警信号,制定紧急情况撤退路线;

  (2)加强滑坡体上部排水,减少地表水渗入;

  (3)加强汛期动态监测,发生险情时,及时按指定路线撤离危险区内的住户;

  (4)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搬迁地点的选址工作,对灾害点村民实施搬迁避让,同时对新搬迁地点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防出现新的灾害点;

  (5)在滑坡体上种植根系发达的树种,以对滑坡体起固结作用。

  3、萧山区楼塔镇长山坞西沈村滑坡体。

  该滑坡体长150米、前缘宽80-120米、后缘宽60-70米、坡高90米、厚4米,体积约36000立方米,滑坡规模为中型。滑坡体始滑于1991年7月9日,2000年7月2日及2002年7月7日又先后发生过滑动,并在滑体上形成多处裂缝、两处平台。2000年7月2日,滑坡造成住在坡脚的14户农户30间住房严重受损,被迫搬迁。目前,滑坡体仍处于发展过程,并有加速下滑的趋势,直接威胁长山坞西沈村部分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萧山区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汛期动态监测,发生险情时,及时按指定路线撤离危险区的住户;

  (2)严禁在滑坡体上挖竹笋而造成表土破坏;

  (3)按照勘查和设计报告的要求,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治理,消除滑坡隐患;

  (4)改变坡面植被结构,促进坡体稳定。

  4、余杭区余杭镇仇山膨润土矿采空区塌陷区。

  该塌陷区位于仇山村仇山膨润土矿采空区上方,塌陷坑口呈圆形或不规则状,坑口直径2-15米,深1-20米,部分塌陷坑与采空区相通。地表裂缝最长300米,宽5-50厘米,最深处大于10米。目前,地表塌陷坑、裂缝仍在发展之中。该采空区的存在对其上面的30余户村民的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的危害,并已造成一定的损失。

  余杭区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矿山企业严格按照采矿设计进行开采,按规定留足保安矿柱,防止发生新的地表塌陷和裂缝;

  (2)采取措施,严禁当地个体矿主和农民进入采空区开采保安矿柱;

  (3)请专业队伍对已开采的矿体采空区进行重新测量圈定,确定采空区影响地表的最终范围;

  (4)对山坡上已出现的塌陷坑、裂缝进行必要的应急治理;

  (5)对原已确定可能遭受危害较大的19户农户尽快实施搬迁;

  (6)加强汛期动态监测,发生征兆时,及时按指定路线撤离危险区的住户,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余杭区临平镇邱山废弃采石场崩塌体。

  该崩塌体曾于2001年12月20日下午4点15分发生部分崩塌,约200立方米岩石沿采石产生的临空面顺坡而下,压塌省第四监狱食堂蒸汽管道及房屋4间,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采石场上部仍存在部分脆弱岩体,仍有再次发生大面积崩塌的可能,对崩塌体下方的1家印刷厂、2座仓库、1幢5层楼宿舍和1所学校的数百名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余杭区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在山体上部可能发生崩塌的部位设立警示牌,严禁游人进入;

  (2)严防无关人员进入邻近崩塌区的印刷厂、仓库、防空洞;

  (3)及早对崩塌区进行地质勘察,提出切实可行的防灾避让方案及永久性治理措施。

  6、富阳二中滑坡体。

  该滑坡体形成于1996年,位于富阳二中东、来龙山西麓山坡,滑坡长207米、宽150米、厚10米,体积31万立方米,规模为中型,稳定性差。目前,滑坡体的蠕动有明显加剧趋势,严重威胁山脚下富阳二中师生和公路上往来行人、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该滑坡体已进行工程勘查和治理设计,采取了应急防范的治理措施。

  在今年汛期防治中,富阳市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动态监测,采取地下排水和填实裂缝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止地表水渗入;

  (2)严禁在滑坡体上进行翻土耕作、取土和建筑等;

  (3)组织人员加强巡查,观察滑坡体移动情况,随时发布预警信息;

  (4)尽快组织治理。

  7、淳安县环湖公路北线自岙川山头湾至云头潜在崩塌体。

  该潜在崩塌体沿环湖公路北线K35+000-K35+050-K40+000-K40+100公路(属新开通的山区公路)边坡分布,边坡整治不规范,可独立分为8个滑坡体,可见坡高为15-40米,坡度70-90度,宽度20-50米,潜崩面积7200平方米,体积14200立方米。滑坡体人工边坡陡峻,防护差,岩石破碎,节理、裂隙发育,风化强烈,临空面大,局部已出现崩塌,地质灾害隐患较多。

  淳安县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责成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已松动的土体及危岩及时采取措施,并组织人员及时消除危险隐患,做好防范工作;

  (2)设立警示牌,保证道路交通及行人安全。

  8、桐庐县桐庐镇浮桥埠滑坡体。

  该滑坡体体积8814立方米,规模为小型。2002年11月23日下午发生山体滑坡,滑坡体积5200立方米,冲毁厂房675平方米及设备、原材料,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目前,原滑坡东侧残留一处3614立方米的滑坡体,滑坡体前缘临空面近于垂直,有再次发生滑坡的可能。一旦发生滑坡,将直接危及数十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桐庐县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滑坡体周围;

  (2)加强汛期动态监测,做好防灾工作;

  (3)尽快对滑坡体进行治理,消除灾害隐患。

  9、桐庐县瑶琳梦缘山庄山体滑坡体。

  该滑坡体斜长35米、宽70米、高25米、厚3米,面积1960平方米、体积5880立方米。滑坡规模为小型,稳定性差。目前,滑坡岩体已开裂松动,处于临滑状态,属高危险区,直接威胁梦缘山庄一幢(8间)标准房。

  在完成治理工作之前,桐庐县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责成山庄采取避让措施,并将该标准房范围20米内设为危险区,设立禁示牌,禁止人员通行;

  (2)该标准房(8间)全部封闭,确保职工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汛期动态监测,做好防灾工作;

  (4)尽快对滑坡进行勘查、治理,消除隐患。

  10、临安市西天目乡武山村滑坡体。

  该滑坡体平面形态近舌状,剖面形态为阶梯状,其前缘为切坡建房形成的临空面,其后缘有一条明显的后缘坎,坎高0.5米,滑坡体约3600立方米。1970年前,坡面在雨后形成张裂缝,从村民李景艳屋后北侧坡底一直向山上延伸30多米,然后向下形成弧形。1997年坡面上又形成拉张裂缝,并蠕动下滑形成土坎及平台。屋后墙与坡脚相隔仅为0.4米,局部仅0.2米左右,显示坡体蠕动变形仍在继续。

  临安市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在村民李景艳屋后侧路旁明显位置设立警示牌;

  (2)加强简易监测,特别是汛期要实行专人全天候监测,定时记录观测数据,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

  (3)对滑坡体采取治理或避让措施。

  11、临安市河桥镇金村铜锣畈自然村滑坡体。

  该滑坡体长103米、后缘宽35米、前缘宽163米,体积约20000立方米。滑坡体发育有数条纵横向裂缝。1996年6月的暴雨使滑坡体直抵一村民房屋后墙,并使滑坡体上树木产生位移,周围坟基消失。目前,该滑坡体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具有潜在危险。

  临安市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1)在滑坡体一侧路旁明显位置设立警示牌;

  (2)加强简易监测,特别是汛期要实行专人全天候监测,定时记录观测数据,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

  (3)对滑坡体上裂缝进行夯实处理,后缘上部排水沟铺设塑料薄膜,减少地表水渗入;

  (4)汛期应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转移;

  (5)对滑坡体采取治理或避让措施。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2004年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各级政府必须按照条例的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自觉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坚持不懈地抓好。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抓紧制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市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环保、电力、铁路等部门应加强协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工作,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在汛期来临之前,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地处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的城镇建筑物、交通沿线进行一次实地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高、中、低地质灾害易发区,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层层落实群测群防的有关措施,使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长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具体单位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让受威胁的群众知道灾害发生时的信号、撤离路线和应急方案,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报告、灾情速报等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尤其是在汛期,各区、县(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和分管领导以及值班联络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通畅;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在连续降雨、强降雨及汛期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情况下,要及时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并按照条例规定完善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及交通工具要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并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及时将灾情速报上级有关部门,确保汛期防灾工作及时有效。

  (四)积极开展重点地质灾害点的勘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各地要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治理力度,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和治理。各级要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及时消除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对关停矿山的监督管理,严防地质灾害发生。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是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联合安全生产监督、环保等部门对已经关停和废弃矿山(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检查,及时设立警示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及时制定防灾减灾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新办矿山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六)全面开展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未经评估或评估不能建设的,不得批准用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认真执行条例,抓紧组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在上年地质灾害调查及区划野外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各地要抓紧组织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当地政府应及时组织审查,并及时将批准的规划向社会公布。

  (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借助当地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