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高效施政,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二、总体要求

  要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继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继续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政风建设;继续加强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实现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服务和保证。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做到“五个坚决纠正”,加大“四项工作”力度。“五个坚决纠正”,即: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委负责,国土资源局牵头;坚决纠正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由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负责,建设局牵头;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由市经贸委、计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经贸委牵头;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坚决纠正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由市环境办、经贸委、非国有经济发展局、监察局负责,环境办牵头;加大“四项工作”力度,即: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由市教育局负责;加大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力度,由市卫生局、药品监督局负责,卫生局牵头;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由市农委牵头;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由市法制办、监察局负责,法制办牵头。

  (三)进一步推进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市编委办、法制办、监察局负责,编委办牵头;财政制度改革,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监察局、人行负责,财政局牵头;投资体制改革,由市计委、监察局、财政局负责,计委牵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市人事局、监督局、审计局负责,人事局牵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市审计局、国资办、监察局负责,审计局牵头;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由市建设局、计委、监察局负责,建设局牵头;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由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财政局负责,国土资源局牵头;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由市国资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国资办牵头。政府采购制度,由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负责,财政局牵头。

  (四)推行政务公开,对行政权力实行有效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民政局、监察局负责,民政局牵头,县以上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机关工委负责,政府办牵头。

  (五)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地方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由市监察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保稳定和促发展的大局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反腐倡廉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从严治政,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把反腐倡廉同深化“两风”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促进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和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廉政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坚持办实事、求实效,做到任务、责任、措施、领导四落实。

  (三)各级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反腐败抓源头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的职能作用。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廉政工作情况及时综合并上报政府;对贻误工作,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坚决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要求,进行党政纪律追究。要严格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为全面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