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28号)精神,严厉打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正常经营秩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精神文明办、共青团市委《关于开展2004年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守土有责,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好各项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督促检查,严厉打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秩序根本好转,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我市改革开放稳定的政治局面营造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文化氛围。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