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鹰潭市汛期防汛责任运行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以确保我市今年各项防汛目标的实现。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鹰潭市汛期防汛责任运行制度

  防汛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使防汛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全市防汛工作目标实现,按照省市防汛工作会议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江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鹰潭市汛期防汛责任运行制度。

  一、汛情划分

  (一)一般汛情(下列情况之一)

  1、预报日降雨量50~100毫米;

  2、信江鹰潭水位站水位达29米(吴淞高程,下同),贵溪水位站水位达33米,梅港水文站水位达25米,白塔河耙石水位站水位达30米,且继续上涨;

  3、重要水库(指10座中型水库和九峰水库,下同)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且继续上涨。

  (二)较大汛情(下列情况之一)

  1、预报日降雨量100~150毫米;

  2、信江鹰潭水位站水位达30米(警戒水位),贵溪水位站水位达34米(警戒水位),梅港水文站水位达26米(警戒水位),白塔河耙石水位站水位达31米(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

  3、重要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且继续上涨;

  4、重要水库、万亩以上圩堤、城市防洪工程及铁路、国家级公路沿线水库之一发生一般险情。

  (三)重大汛情(下列情况之一)

  1、预报日降雨量15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50~350毫米;

  2、信江鹰潭水位站水位达31米,贵溪水位站水位达35米,梅港水文站水位达27米,白塔河耙石水位站水位达32米,且继续上涨;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且继续上涨;

  4、重要水库、万亩以上圩堤、城市防洪工程及铁路、国家级公路沿线水库之一发生较大险情。

  (四)特大汛情(下列情况之一)

  1、预报日降雨量大于20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350毫米;

  2、信江鹰潭水位站水位达32.5米,贵溪水位站水位达36.5米,梅港水文站水位达28.5米,白塔河耙石水位站水位达33.5米,且继续上涨;

  3、重要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且继续上涨;

  4、重要水库、万亩以上圩堤、城市防洪工程及铁路、国家级公路沿线水库之一发生重大险情。

  二、进岗标准和岗位职责

  一般情况下,各级防汛责任人(单位)按照本制度的进岗标准到岗到位;特殊情况,市防汛指挥部可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单位)提前到岗到位。

  (一)市主要领导

  按照国家防总颁发的《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市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1、特大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即将发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

  3、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请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

  (二)市有关领导

  1.进岗标准:特大汛情。

  2.岗位职责:按防汛分片分工深入分片区督察、指导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三)市防汛指挥部领导

  1.指挥长

  (1)进岗标准:

  a.重大汛情;

  b.发生突发性重大洪涝灾害;

  c.副指挥长提出请求指挥长到岗。

  (2)岗位职责:

  a.主持防汛会商,研究防洪调度方案;

  b.主持市防汛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组织指挥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市级抢险突击队伍集结待命;

  c.组织救灾工作;

  d.签发重要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命令;

  e.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

  2.副指挥长

  (1)进岗标准:

  a.较大汛情;

  b.指挥部秘书长请求副指挥长到岗。

  (2)岗位职责:

  a.主持汛情会商,研究防洪调度方案;

  b.根据汛情趋势,组织分析研究可能造成的灾害及对策;

  c.签发防洪调度命令和防洪抢险救灾指令;

  d.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安排意见。

  3.指挥部秘书长

  (1)进岗标准:

  a.较大汛情;

  b.防办主任请求秘书长到岗。

  (2)岗位职责:

  a.主持汛情会商,研究防洪调度方案;

  b.组织防汛趋势分析,提出对应措施;

  c.签发防洪调度通知;

  d.及时向副指挥长报告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安排意见。

  e.汛情会商会上作汛情通报;

  f.督促防汛部署、指令、意见贯彻落实。

  (四)市防汛指挥部成员

  1.进岗标准:

  a.重大汛情;

  b.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到岗。

  2.岗位职责:

  a.部署落实本系统防汛工作;

  b.根据分工的职责,主动做好防汛工作;

  c.及时掌握本系统防汛动态,并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d.完成市防汛指挥部部署的任务。

  (五)市防汛办主任

  1.进岗标准:一般汛情。

  2.岗位职责:

  a.负责防办日常工作;

  b.及时掌握汛情,并组织分析水利工程现有防洪能力,针对性拟订各项防御措施;

  c.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强防汛值班和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d.及时向秘书长、指挥部有关成员报告水雨情、工情、灾情和上级有关防汛的指令;

  e.及时向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传达上级防汛部署、指令、意见。

  (六)市直挂重点堤防防汛责任单位

  1.进岗标准:较大汛情。

  2.岗位职责:代表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督促、指导当地防汛机构落实防汛责任、查险和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储备等防汛准备工作,并力所能及地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帮助当地防汛机构解决实际问题,协助当地防汛机构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七)县级防汛责任人

  2.7.1进岗标准:较大汛情。

  2.7.2岗位职责:负责组织指挥所辖行政区域内或所负责防洪工程的抗洪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遇有较大及重大险情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1小时内);执行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命令;组织县级机动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八)乡镇及水管单位责任人

  1.进岗标准:一般汛情。

  2.岗位职责:负责带领查险队伍上堤上坝巡查,组织群众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一般险情30分钟内上报,较大及重大险情15分钟内上报);在上报的同时,积极组织抢险,较大及重大险情请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增援。

  三、退岗条件

  1.当江河水位退至警戒水位(信江鹰潭水位站水位30米,贵溪水位站水位34米,梅港水文站26米,白塔河耙石水位站水位31米),并呈缓降趋势,水库水位降至汛限水位,降雨过程基本结束,工程险情及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市、县级防汛责任人分级分批撤离。

  2.当江河水位退至警戒水位以下1米(即鹰潭水位站水位29米,贵溪水位站水位33米,梅港水文站水位25米,白塔河耙石水位站水位30米),并呈缓降趋势,水库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工程险情及隐患已基本消除,降雨过程结束,乡镇防汛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方可撤离。

  3.其他特殊情况经批准。

  四、调动程序

  1.各级防汛指挥部适时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汛情。

  2.水管单位责任人进岗按进岗标准自行到位。

  3.各地责任人进岗由地方防汛指挥部逐级通知到岗。

  4.市直单位进岗由市防汛指挥部通知到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到位。

  5.市防汛指挥部及市领导逐级通知到岗,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负其责,自行安排开展抗洪救灾工作,需要集中办公的,由市防办按要求负责通知到岗。

  6.正常情况下退岗的,由现场防汛指挥按本制度的规定批准,并告知具有指挥权的防汛指挥部。特殊情况退岗的须经具有指挥权的防汛指挥部批准。

  7.各县(市、区)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更强的实施办法。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00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