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2004年4月15日)

  为迎接广西第五届农运会的举办和“5.1”旅游黄金周的到来,确保活动期间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决定于四月份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以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树立北海优秀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现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增强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秩序井然、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树立北海优秀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重点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明显及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

  2、大力整治静态交通,严禁在城市道路、公共绿化带、人行道停放车辆,重点整治占道经营、机动车维修店占道维修等违章现象。

  3、加强对出租汽车和人力三轮车管理,取缔非法营运、随意停车候客等突出问题。

  4、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整治咸鱼车污染道路的通告,积极做好对带污染体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

  5、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区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车延风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庞许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希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包盛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祝特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陆  市交通局副局长

  孙家兰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建贤  市建委副主任

  庞德坤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子兴  市电视台副台长

  李宗文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由李宗文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运管处主任李杞凤、市城管支队支队长杨子培、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庞逢保、海城区教育局副局长黄寿贵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可根据根据需要从各部门抽调。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1、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对市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闯红灯、驾驶两轮摩托车违章载人、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车道行驶和非本市摩托车、大货车、农用车闯禁区等严重违章行为依法进行整治。积极与市供电部门联系,尽最大可能保障市区主要路口信号灯的正常供电。在停电时段和高峰期要重点加强北部湾路和北海大道沿线主要路口的交通疏导,防止发生堵塞。

  2、市建委城管部门负责对在人行道停放车辆、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违章现象进行彻底清理。并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力整治市区静态交通环境。

  3、取缔非法营运的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运管部门负责,重点取缔两轮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从事营运的违章行为。市交通运管部门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对市区和侨港镇道路的机动车维修店占道维修,摩托车、各类机动三轮车和残疾人车违章搭客等违章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同时加强对出租汽车和出租人力三轮车管理,重点解决营运车辆随意停车候客的突出问题。

  4、积极做好对带污染体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市建委环卫监察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组成联合整治小组,重点在北海大道和四川路开展对“白泥车”、“海鲜车”等带污染体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

  5、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开展整治宣传工作。北海电视台、北海电台、北海日报等新闻媒介要对整治工作的内容及进展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报道。市教育部门要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活动,重点提高全市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搞好这次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合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成效。

  2、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有效治理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局面。在开展整治工作中,对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力求通过整治,使我市的交通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