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现将《黑河市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黑河市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03〕90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从业人员、农民和学生为基本对象,以有组织的系统学习为主体形式,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环境教育,促进社会环境意识整体提高,推动生态市建设目标如期实现,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04年开始,利用6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使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得到普及,增强环境保护的国策意识和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意识;各阶层人员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及生态破坏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和珍惜资源意识;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环境道德意识、环境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以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初步形成,增强污染防治、生态市创建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民环境教育以各类从业人员、农民和学生为主,教育内容主要包括:生态、生态农业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保护,环境污染与防治,环境科技应用,环境法制与道德,绿色产业与绿色生活。

  (二)学生环境教育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三项专题教育大纲的通知》(黑教基办〔2004〕37号)文件要求,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使用全省统一编发的环境教育教材,开展课堂教学,各学年4课时。此项工作由各级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

  (三)农民环境教育工作侧重生态农业、自然资源与保护,环保行为规范的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农民喜闻乐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每季度活动一次。此项工作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村精神文明机构和妇联具体组织。

  (四)各类从业人员的环境教育以环境污染与防治、环境法制与道德意识为主要内容,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每2个月至少活动一次。对各级领导干部主要以可持续发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为内容,采取理论学习、研讨、讲座、撰写论文等形式进行教育,每月活动一次。此项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未开设环境保护课程的大中专院校师生、员工的环境教育按照从业人员方式组织。

  (五)建立全民环境教育的投入机制,保证环境教育教材资金及时到位。中小学环境教育教材费按国家规定办理;从业人员环境教育教材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农民环境教育教材费采取统付代收的办法,列入当地财政预算。2004年,各地、各部门要确保完成环境教育教材的订购任务,其中:嫩江县9.1万册;北安市8.1万册;五大连池市6.9万册;孙吴县2.4万册;爱辉区3.4万册;逊克县2.2万册;合作区0.7万册;五大连池风景区0.6万册。黑河市区中、省、市直各部门1.38万册。

  四、实施步骤

  全市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初步确定从2004年开始至2010年结束,划分3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4年2月至4月)。主要任务是按关于贯彻《决定》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本地、本部门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方案;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正式启动全民环境教育工作。

  (二)分步教育阶段(2004年4月-2009年12月)。按照我省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计划,确定分年度推进教育工作。其中:2004年重点进行生态保护知识和生态省创建意识的教育,2005年重点进行环境污染与防治教育,2006年重点进行环境科技与应用教育,2007年重点进行资源节约与保护教育,2008年重点进行环境法制与道德教育,2009年重点进行绿色产业与绿色生活教育。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市政府将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及中、省、市直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保证措施

  (一)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的重要性,摆上重要位置,提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并建立专门机构和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精心组织,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里将定期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跟踪问效。

  (二)各地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图片展览等方式定期公布当地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源情况,积极开展环境警示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就环保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集中、系列、连续报道,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按照环保公益广告占整个广告总量的5-10%的比例,抓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的规划和设置工作,原则上黑河市区在2004年启动,各县(市)区在2005年启动。

  (三)深入开展环境教育主题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借助每年的“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上街宣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继续抓好环保世纪行活动,支持群团、社团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四)认真组织“倡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绿色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政府所属机构,中、省、市直各部门要开展创建绿色机关活动,按行业每年至少树立一个绿色单位标兵。积极筹建各级环保志愿者协会,着手创建全民环境教育基地,力争2004年建成市委党校、黑河热电厂、五大连池风景区展览馆3处市级环境教育基地。

  六、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黑河市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主任:郝会龙黑河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

  张宪军黑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斌黑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精神文明办、机关工委、教育局、广播电视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经贸委、农委、科技与信息产业局、科协、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化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非国有经济发展局、环保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黑河日报社、黑河铁路(集团)公司。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王安全兼任,负责全民环境教育的指导、协调、督办、检查、评比等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224780.

  为便于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委员会下设3个指导组:

  (一)从业人员环境教育工作指导组。由市精神文明办牵头,市直机关工委、经贸委、人事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非国有经济发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总工会配合。

  (二)农民环境教育工作指导组。由市农委牵头,财政局、民政局、乡企局、科协、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妇联配合。

  (三)学生环境教育工作指导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团市委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