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泰安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方案》已经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农业厅、省农发行研究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现将《泰安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抓紧制定上报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5月10日前将补贴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泰安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品种与依据。我市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品种为小麦,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计算补贴资金的依据。2004年全市核实小麦种植面积2996138.22亩,其中:泰山区102043.38亩,岱岳区475398.86亩,新泰市466358.20亩,肥城市558332.46亩,宁阳县688635.65亩,东平县705369.67亩。

  (二)补贴标准。执行省统一确定的每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单位面积基准补贴标准。2004年单位面积补贴标准是:每亩补贴13元。

  (三)补贴资金额度。全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额度由市政府根据省政府每年核定的单位面积基准补贴标准和小麦的种植面积,分解确定各县、市、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额度。2004年全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额度为38949796.86元,其中:泰山区1326563.94元,岱岳区6180185.18元,新泰市6062656.6元,肥城市??7258321.98元,宁阳县??8952263.45元,东平县9169805.71元。

  (四)补贴方式。各县、市、区把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直接兑付给种粮农民。

  (五)补贴时间。各县、市、区要在每年4月底前将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数额通知到户,5月上旬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户。

  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管理

  (一)补贴资金来源。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从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鉴于泰山区的粮食管理体制已上收到市级管理,泰山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所需资金,从市级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部分,原则上由各县、市、区自筹解决。

  (二)补贴资金专户设置。各县、市、区在农业发展银行设立直接补贴农民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未设立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的地方,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银行办理。补贴资金一律通过专户运行。

  (三)补贴资金兑付。粮食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乡镇财政所承担。在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后,向种粮农民发放《粮食补贴通知书》,种粮农民凭通知书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不允许集体代领。为方便边远的种粮农民领取补贴,财政所可根据自身条件,到村到户兑付补贴。??

  三、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及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后,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调整为:

  (一)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二)地方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包括轮换费用)补贴;

  (三)对政策性挂账的补贴;

  (四)按保护价收购的商品粮未销售之前的利息费用补贴;

  (五)与直接补贴相关的工作经费等。

  调整后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四、组织实施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全面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全面推开。

  (一)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实、确定。小麦播种1个月后,由农业部门牵头,村、组具体组织对小麦种植面积的丈量、核实工作,经农户签字盖章后分别在村、乡(镇)张榜公布。公示后,有异义者应进一步核实、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数据真实、完整。经公示无异义后于每年的3月底前完成逐级上报工作。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实,具体办法由市农业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004年小麦种植面积的测量核实和汇总上报工作于4月8日前办理完毕。

  (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应在广泛调查研究和详细测算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审查批复。省政府批复我市实施方案后,各县、市、区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市政府4月22日批复各县、市、区实施方案,4月2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专户。从4月25日起,由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兑付工作原则上于5月10日前结束。

  (四)搞好政策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为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人员培训。为全面了解掌握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政策,各县、市、区要对参与直接补贴工作的有关人员就测算依据、操作办法、补贴方式、兑现形式、工作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使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吃透政策、掌握要领,确保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六)补贴落实到户。各县、市、区要采取切实措施,严肃纪律,做到“五到户”: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书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五不准”: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截留、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七)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市里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对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粮食补贴方式改革顺利进行

  市政府成立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贾学英市长任组长,彭华副市长、唐昭林秘书长任副组长,计划、监察、财政、农业、审计、粮食、农业发展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任先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会同农业发展银行协调办理资金兑付工作,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核实小麦播种面积;其他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工作,保证改革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