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残联制定的《七台河市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四月九日

七台河市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程实施方案
(市残联 二OO四年四月一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帮助更多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按照《中共七台河市委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10项利民行动,办好35件实事的决定》(七发[2003]15号)关于开展助残行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助残行动”的要求,以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经济收入为中心,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通过采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帮、包、带、扶”等多种方式,力争2年内帮助纳入扶持对象的残疾人摆脱贫困。

  二、任务目标

  (一)2004年至2005年,使500名(含勃利县3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决温饱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二)2004年至2005年,对200例农村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三、参加帮扶的单位和被帮扶对象

  (一)参加帮扶的单位是市直、中省直有关单位;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帮扶对象:全市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0元标准,具备一定的劳动、经营技能,有脱贫致富愿望的农村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及家庭成员无能力参加农业劳动,属于五保户救济型的困难残疾人;属于长期患有白内障眼病、无能力解决手术等各种医疗费用的贫困残疾人。

  四、扶贫办法及主要步骤

  (一)县(区)负责被帮扶的农村残疾人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后,上报市残联审核并存档备案。由市残联负责提供帮扶单位与帮扶人员名单。

  (二)市残联要建立健全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程活动档案。具体包括《单位扶贫到户到人登记表》、《农村残疾贫困户调查登记表》、《农村贫困残疾人状况登记表》;帮扶单位与帮扶对象对接时,要填写《结对帮扶登记表》,每次深入联系户的主要活动情况,要填写《扶助农村残疾人活动登记表》,帮扶对象脱贫后,要填写《解除帮扶关系申请表》,并经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程办公室(设在市残联)验收后,方可解除帮扶关系。

  (三)市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程办公室要对扶持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逐户抓好落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具体指导,开展残疾人扶贫实用技术培训和专项扶贫。通过采取目标责任制、合同制、承包制、小额信贷、公司加农户、科技扶贫、特色扶贫以及政策扶贫等多种方式开展扶持残疾人工作,确保所扶持的贫困残疾人达到稳定脱贫。

  (四)帮扶单位要按方案具体要求做好对接和启动等各项工作(勃利县可参照此方案自行组织)。

  五、考核和验收

  (一)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扶贫开发计划之中,继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原则,统一部署,同步实施,落实好各项政策。

  (二)全市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程办公室,要经常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督促落实。2004年12月末要对全市各单位扶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2005年12月末进行终期检查并召开表彰会,对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完成任务。

  (三)扶贫解困的标准:扶助农村残疾人脱贫两年期满后,经济收入稳定,家庭年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农村最低生活标准;白内障患者能重见光明。

  六、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程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富文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祯、市残联理事长张义臣任副组长,各帮扶单位的主管领导任成员。各单位要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程工作机制,以保证与市残工委和帮扶对象沟通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具体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

  附件:七台河市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程对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