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作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现就我市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好乡(镇)和县(区)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提高工作,使政务公开成为乡(镇)和县(区)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今年乡(镇)和县(区)政务公开的重点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结合以往政务公开取得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使政务公开的内容由部分向全部发展,公开的范围由内部向外部发展,公开的形式由单一向多样发展,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延伸。一是要规范政务公开制度,防止工作的随意性。县(区)、乡(镇)、村在内容、时间和形式上要实现三级联动公开。特别是对农业税减免,救灾、救济资金、物资分配,征地拆迁、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村级财务和以工代赈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要从县(区)一直公布到村,做到上下统一。今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中央和省、市下发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各乡(镇)要充分向群众公示有关政策,把惠及农村惠泽农民的有关优惠政策送到农民手中,保证不截留,不走样,不折扣。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向社会公示制度和民主评议、质询听证、定期审计、责任追究等项制度。要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和要求,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使政务公开有序运行,健康发展。二是要强化监督,健全政务公开检查制度。县(区)、乡(镇)都要成立政务公开督查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政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要将政务公开纳入优化投资环境和作风建设的测评内容,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核实,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考核奖惩制度。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工作不认真、不得力的干部,要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二、全力抓好市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市直行政机关在政务公开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能否落实到城乡基层,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市直行政机关是重要一环。因此,在市直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市直行政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全面规划,周密部署,抓好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做到依法公开。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群众及时公开。要在决策公开、财政收支公开、人事廉政公开的同时,对征地拆迁补偿、行政处罚、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经济适用房价格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政策制定和实施也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本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标准和要求,办事的程序、时限和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和廉政制度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等都要公开。二是要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要总结新经验、好做法,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不断探索新的政务公开形式和手段的多样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措施,推动我市政务公开整体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今年,市直机关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投资环境、机关“作风年”活动和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等工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体制。政务公开的落实,关键是加强监督。各市直行政机关在推行政务公开中,要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体制,对公开的内容认真审核把关,保证公开的真实性。要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差的,进行督促批评;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医院和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几年来,我市学校、医院和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在政务公开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学校的校务公开和医院的院务公开,目前在深度和广度上还很不够,群众对教育、医疗收费等问题还有很多疑虑;水、电、气、公交、通信、邮政等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行业办事公开的程度也参差不齐,有的还存在“暗箱操作”行为,提供的服务不能让群众满意。因此必须大力改善这些部门和行业的办事公开,促进行风的进一步转变。一是要围绕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学校、医院和公用事业单位要把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切入点,如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水、电、气、公路运输等部门和行业的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等,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加以解决,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要围绕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来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要结合办事公开制度,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要围绕强化部门和行业的管理来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强化管理就是要建立起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机制。通过业务管理工作的开拓创新,推动办事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各县(区)、乡(镇)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务必在6月前将政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今年6月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乡(镇)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或工作不到位的,将进行查处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