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体育局《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日

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市体育局 2004年7月25日)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我市现有老年人近40万,占总人口的12.5%.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老年人体育工作作为全民健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领导,列入工作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地促进老年体育工作的发展。

  各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分管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经常过问和协调解决老年体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市和县(市、区)体育局是老年体育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体育局局长是老年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体育改革和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则和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老年体育工作要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各县(市、区)、大型厂矿企业和大中学校要继续加强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切实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所,并努力培养、建设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老年人体育工作队伍。

  二、推进城乡老年体育工作协调发展老年体育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和乡镇,要突出这两个重点,全面推进城乡老年体育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加强老年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都要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分会;社区、农村要建立健全文体活动站(室)和健身辅导站(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办公用房、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

  市、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和老年人体育协会要积极推广科学、文明的健身项目,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培训骨干,并广泛吸纳教练员、科研人员、医务人员等社会力量,为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献策出力。

  三、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事业资金各级政府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方针,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将彩票收益金按一定比例投入老年体育事业。市财政要加大对老年体育事业的预算投入,市老年体协经费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也应在现有的基础上投入逐年有所增加。由市体育总会、市老年体协组队代表我市外出参加全省、全国性老年体育比赛的人员的旅差费,按正常出差在原单位报销。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资助老年体育事业,所有捐赠按国家有关税务管理规定,享受减免税等优惠。要积极兴办老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产业,引导老年人实行自我健康投资和健身消费,推动老年体育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四、加快老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步伐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以日常性活动为主。建设老年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要坚持以人为本,适应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特点,就地就近,确保安全。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改造和建设中,要大力提倡修建适合群众活动的简便、经济、实用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形成就地方便、覆盖面广的老年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

  要加快“太原市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和“太原市老年健身活动基地”建设,“基地”要结合汾河公园二期工程进行提质改造,与汾河公园景观融为一体。

  全市各体育场馆、公园、文化宫等文体活动场所,应积极创造条件向老年人开放,为他们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方便。

  五、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和老年体育工作部门要广泛宣传全民健身计划,宣传老年体育工作造福老人、造福家庭、造福社会的重要意义,宣传强身健体的科学方法,唤起全社会对老年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增强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强身健体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老年人体育协会,要把为广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多元化老年体育健身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