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今年我市将从市外大量引进奶牛、肉羊、种鸡等畜禽。为防止市外动物疫病传入,保护广大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和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市政府要求各地区切实加强对引进动物工作各环节的监督与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引进动物的报批报检制度,严把引进关。引进动物执行报批报检制度是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是防止外疫传入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到外地引进动物时,要按照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2003年4月16日市动物防疫站印发的《国内异地引进动物报批报检程序图》的操作程序,引进之前要报批,引进之后要报检,严禁从疫区引进动物。各地要加强对引进动物报批报检制度的宣传和监督检查,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开会、办培训班、印发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引进动物报批报检的意义和具体作法,指定有关部门加强对这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这一制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落到实处。

  二、严格引进动物的检疫工作,确保引进动物的健康。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动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严格引进动物的检疫工作,不能走过场。到市外引进动物要选派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检疫人员到现场检疫,对引进的种畜禽(包括种母畜、乳用畜和长期饲养的牲畜)要按国家标准《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16567—1996)进行检疫,对规定的检疫病种必须作实验室检验,否则,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严防染病动物进入我市。各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24小时上岗值班,对进入我市的运畜车辆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来自疫区的要就地扣留,不准进入市内,发现无检疫合格证明,无免疫耳标等情况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防染病动物进入我市。各有关旗县区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检查站真正发挥作用。

  四、加强对动物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点)的监管,严防疫情扩散。动物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点)等场所是市外动物的集散地和疫情多发地,各地要组织畜牧、工商等部门,加强对上述场所的监督检查和消毒工作,对各交易、屠宰场所要固定监督检查人员,责任到人,以保证这些场所有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引进动物各环节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切实将引进动物的监管工作摆上工作日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宣传与督查,确保引进动物的健康与安全。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