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泉州”的工作意见》,以实际行动推进“平安泉州”建设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现将《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创建“平安校园”的实施意见

  2、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领导小组(略)

  泉州市教育局
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关干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泉州”的工作意见》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订“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着眼于“三大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平安泉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从2004年秋季开学开始,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市95%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学校”的标准。努力建立平安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努力实现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显著提高,校园秩序良好,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创建“平安校园”范围

  全市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工)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建有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级各类学校。

  四、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工作,各地各校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五、工作重点

  建设“平安校园”涵盖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当前的工作重点是:

  1、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电视)、校(班、队)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学生社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要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6·26”世界禁毒日、119消防日以及节假日和放学前安全教育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毒品危害等多方面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自护自救能力,努力减少意外伤亡及其他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要认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觉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暴力、消极内容的能力。

  要加强对校舍的安全检查,确定每年2月、7月份为全市校舍安全检查月。及时排除危房、消除隐患,一经有关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必须立即封闭或拆除,一律严禁使用,严防倒屋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加强对实验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严格剧毒药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2、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切实抓好饮食卫生安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订货关、贮存制售关、餐具消毒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学生饮食中毒事件,要组织做好中毒学生的医疗医治工作,要请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化验取证。要加强食堂的管理,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3、加强防范邪教和非法宗教对校园的渗透。要大力加强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采取组建反邪教宣讲团,举办图片展、观看影片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来提高师生辨别是非的能力。要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校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对已发现的校园传教活动,要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果断稳妥处置。重视摸清邪教和非法宗教在学校活动的情况,加强对信教师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4、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校园周边环境每年进行一至两次的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三厅两室”和网吧,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校园稳定。

  5、加强对师生心理健康的指导与服务。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面向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心理健康咨询网站(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探索心理健康教育方法。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着力帮助师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提高对心理健康知识的认识,树立心理健康思想。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节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对已经明确诊断为抑郁障碍的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帮助,严重的及时送诊就医。

  6、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建立“行为不良”学生帮教机制,通过建立帮教档案,实行“多帮一”、“导师制”、帮教效果跟踪等多种方法途径,做好“行为不良”学生的转化工作。加强与“行为不良”学生家庭的联系,落实访谈制度。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师生自觉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努力降低在校生违法犯罪率。

  7、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工作。要从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这个基点出发,真正做到关爱、关心学生,要特别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采取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特困扶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措施,以及通过社会资助、绿色通道和学业弹性选择为辅的资助政策,多渠道开展助学帮困工作。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帮扶政策,“应免尽免、应补尽补”,“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因贫辍学”。

  8、认真化解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校园的稳定。对政治性事件、学生集体罢课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中毒事件、意外伤亡事件和不可预测的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要制订处置预案,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要认真做好和妥善处置因统筹教育资源、部分学校搬迁合并牵涉到师生利益带来的各种矛盾事件。通过及时妥善处置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及突发事件,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拦截于校内,把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保障和管理措施

  1、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是“平安泉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职责,要切实抓好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对没有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安全工作出了问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

  2、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建设“平安校园”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晋升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凡是要评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必须是“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先进,凡是“平安校园”工作不力和出了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当年度不能参与评先评优。

  3、“平安校园”的建设采取属地管理和垂直管理结合的原则,市属学校由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估,市综治委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命名,各县(区、市)各类学校的考核命名参照执行。

  4、加强交流,典型引路。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基层在建设“平安校园”中的先进典型,使点上的经验在全市学校推广,进而推动“平安校园”的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摆上位置。建设“平安泉州”和“平安校园”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要从安邦治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从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认识出发,从教育系统拥有百万师生、未成年人多、年轻人好动的特点出发,把“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要立足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要立足于基层,在联系实际上要立足于结合,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地、各学校(单位)都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树立大平安的观念,按照确保大稳定、大安全的要求,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热点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既要全面抓,更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校园”的重中之重。

  3、立足经常,重在落实.“平安校园” 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各地、各学校(单位)都要把“平安校园”的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把“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平安校园” 的建设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需要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建设“平安校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宣传广大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