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粤府[2004]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略)
公布日期:2004-08-31施行日期:2004-08-3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江府[2004]3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4-08-31
施行日期 2004-08-31
发布部门 江门市人民政府
正文
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粤府[2004]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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