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粤府[2004]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