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当前我市食品生产、安全形势严峻,假冒、仿冒名优食品的情况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食品卫生状况令人担忧。为及时有力地打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市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做好名优食品保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保护名优食品工作的重要意义

  食品生产和产品质量,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感。针对目前食品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保护、扶持、打击、惩处、规范”的工作思路,抓好源头治理,规范食品市场,确保我市名优食品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领导,切实保护我市名优食品

  市政府决定成立宜宾市保护名优食品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我市名优食品保护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增强保护我市名优食品的责任意识,制定保护我市名优食品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引导、鼓励食品生产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加大科技投入,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品牌整合、规模整合、投入整合,向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各区县政府要将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计划,完善配套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产业规划布局、产业指导、市场调控,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统筹部署和对市场经济的综合调控,促进整个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仿冒名牌产品的违法行为

  要强化产品标准意识,严禁生产和销售无标准食品,同时做好产品标准升级工作。在2004年9月底前,由保护名优食品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整治,采取现场监督与产品抽检相结合,对我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卫生安全条件严格按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摸底检查。对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点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要停业整顿;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对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制止,并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按照自己的职责开展工作,并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配合,采用行政、经济、法律三者结合的手段增强整治力度。要组织联合打假工作组,深入假冒、仿冒产品的重点地区,清理当地市场假冒、仿冒产品,切实维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集中整治要与加强日常监管紧密结合,要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

  四、做好名优食品种养、生产加工、流通、运输环节等有关工作,促进我市名优食品全面发展

  (一)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粮食、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等无公害农副产品,以满足名优食品生产的需要。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引导农民按标准生产,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实施标准化管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畜牧部门要加强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及动物疫病、饲料中兽药和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监测工作,查处添加、经营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水利部门要建立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逐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水生动物疫情,确保水产品安全。种植、养殖业主提供的食品加工原料应该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重金属、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残留量,都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量标准,从源头上确保名优食品的质量。

  (二)名优食品的生产企业要加大投入,改进落后的生产工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产品的自我保护,上档次、上质量、上水平、上规模。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所生产的食品不含有害、有毒的任何添加成份,尽量采用绿色、环保的原材料。要积极引导、鼓励企业质量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增强企业卫生安全意识。卫生行政部门要坚持“管、帮、促”的原则,加强对企业的卫生监督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企业对一些传统的食品加工、保鲜、储存方式进行改造。加大食品加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和创新力度,建立起一套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科学而安全的原料处理方法。通过研究与开发,提高产品加工和贮运质量,以此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质监部门要积极推进地方特色食品加工企业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出口企业要积极争取通过商检部门的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认证,对获得驰名商标和国家级、省级著名商标及名牌称号的产品,要依法予以保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鼓励、帮助名优食品生产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名特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原产地保护申报工作和证明商标的申报工作。

  (三)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畅通名优食品的营销渠道,堵住假冒伪劣食品的销路。工商、卫生、经贸等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要加大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对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坚决查处。倡议经营者向消费者公开承诺决不销售假劣食品,在全社会营造信任名优、拒绝假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整治“超载超限”的时机,加大对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运输假冒、伪劣食品的车辆,要对运输车辆和违法物资予以暂扣或者移交有关职能部门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从重处罚。

  (五)要组织认定一批名牌食品、质量信得过食品和企业。市工商局、食品工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行业协会在近期组织一次我市名优食品展示会,帮助、引导消费者选购名优食品,辨别假冒伪劣产品,提高我市名优食品的知名度,引领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倡导科学、健康的消费方式。

  五、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加强监督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消极应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追究责任,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支持、包庇和纵容违法活动,以及与违法分子相互勾结,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案件。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保护名优食品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宣传力度,进行舆论监督。

  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市场上销售食品的卫生质量状况,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食品消费热难点问题,发现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我市的食品卫生安全和名优食品健康发展。

  二00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宜宾市保护名优食品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唐 桥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铭书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耀安 市整规办主任、市经贸委主任

  成 员:郭健民 市整规办副主任、市经贸委副主任

  赵振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家宁 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 景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吴宗权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 平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孝初 市畜牧局副局长

  何启华 市粮食局副局长

  陈 洪 市酒管局副局长

  兰国宾 市食品办主任

  宜宾市保护名优食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整规办,由郭健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