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州农业局关于《文山州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文山州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全州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事故,维护拖拉机生产安全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与农机安全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强化“三为”意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事故作为改进农机管理,推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使拖拉机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拖拉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目标

  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预防拖拉机事故工作机制。以预防重特大拖拉机事故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格查处各种拖拉机安全违法行为,使拖拉机事故多发、无证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拖拉机驾驶员及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职责

  县级人民政府对辖区拖拉机安全工作负总责,将拖拉机安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依据拖拉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拖拉机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保障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构建州、县、乡(镇)、村四级拖拉机安全管理网络,把宣传、教育、监管措施落实到人、到机,教育群众自觉抵制拖拉机安全违法行为,促进人、机的协调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拖拉机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充分发挥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职能作用。要建立拖拉机台帐,做到家底清,底子明,不留死角。要做好拖拉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协助农机监理部门做好拖拉机“黑机非驾”的清理整治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依法对拖拉机及驾驶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拖拉机注册登记、检测、签证工作;负责拖拉机驾驶人考试、审验和拖拉机工作。要切实把好拖拉机的准入关,杜绝辖区内无牌无证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和脱检。要严把驾驶人的考试关,提高考试质量,杜绝无证驾驶和脱审。要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各类拖拉机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对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进行治理,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拖拉机重特大农机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拖拉机修理行业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提高拖拉机修理质量。要指导或参与各乡(镇)政府和村、社区拖拉机安全的监管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及驾驶员违法行为,加强对国道、省道、重要旅游线路及乡村农机的路面监控,保持严管态势,遏制拖拉机群死群伤特大农机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法处理拖拉机农机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参与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乡村农机进行管控,查处拖拉机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对辖区乡(镇)、村、社区农机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及时报告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参加整治。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安全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预防拖拉机事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事故的督办、整治验收制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拖拉机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治。

  各级交通部门依法履行路政管理、农机维修、拖拉机运输管理等职能。要加强对拖拉机运输安全监管,认真研究解决乡村农民乘车难的问题,加强乡村农机客运安全管理,调整客运线路,合理调节收费标准,对目前尚未开通客车的乡镇,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加大对拖拉机载客的整治力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拖拉机配件市场和修理行业的清查、整顿和规范管理,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配件。对不具备维修条件的农机修理点,不得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各级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要把农机安全宣传列入工作计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农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把拖拉机市场准入关,制止机车混淆、大吨小标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拖拉机进入市场。加强拖拉机配件市场的监管,防止假冒伪劣配件进入市场,影响安全行驶。

  保险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搞好拖拉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基层普及保险知识,强化拖拉机机主的保险意识,认真落实第三者责任保险,有效提高拖拉机和驾驶人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拖拉机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拖拉机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拖拉机事故逐年有所下降的目标。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综合措施到位。既要坚持治标,更要注重治本。要树立新理念,探索新思路、新办法,使拖拉机安全工作与时俱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是预防拖拉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在组织、政策、经费、制度上保障预防拖拉机事故工作的稳步推行。

  1.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按要求成立预防拖拉机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拖拉机事故的各项工作。

  2.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三为意识”,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强化服务,认真研究和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3.经费和管控力量保障。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投入,加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配置预防拖拉机事故的必要装备,有效运用科技手段管理交通。根据农机事业的发展,逐年安排解决基层农机部门的机构编制。

  4.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预防拖拉机事故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制度。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农业、公安、安监、交通、保险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尤其是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协调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配合行动,建立健全拖拉机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拖拉机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法制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加强对拖拉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拖拉机执法队伍的素质,积极主动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坚决查处有法不依、徇私枉法、乱罚款、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四)全面开展拖拉机“黑机非驾”专项整治,打击危及农机安全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把整治拖拉机“黑机非驾”、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事故作为管理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坚持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全力维护良好的农机秩序。

  (五)加大拖拉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社会化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各级政府及其农业、公安、安监、交通、宣传、司法、文化、广播电视、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宣传工作,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大力开展拖拉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拖拉机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坚持不懈地开展拖拉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珍惜生命、平安是福”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