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生活生产资料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生活生产资料专项整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生活和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芜湖市生活和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生活和生产资料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生活生产资料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当前与长远、整治和建设、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得力措施,开展生活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大案件的发生,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生产资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两资”市场整治协调组,实行分工负责制。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的监督,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量监督和标识检查等工作,做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假售假窝点。综合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定期报送市政府。

  (二)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对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准入审查,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对流通领域的执法检查和抽检,对违法的广告标识、假冒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三)市经贸委负责督促检查有关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四)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对夏季冷食饮料的检查,对学校、职工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等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散装食品的卫生管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五)市物价局主要负责市场价格监控,发布最高限价。

  (六)市公安局主要负责指导、组织、督促各县公安局、各区公安分局依法及时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标准以及有毒有害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拒绝、阻碍或殴打、侮辱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指导或参与大案、要案的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市商贸办主要负责对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以培育绿色市场为重点的“三绿工程”,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加强肉品安全监管。

  (八)市农委主要负责农药、化肥、种子、农膜市场检查,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行为、畜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的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安全优质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蔬菜的安检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兽药和违禁药物等行为。

  (九)药监局根据市政府授权,主要负责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中的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负责向市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放心工程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活动。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综合市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定期报送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生活资料市场整治重点是食品、药品、夏季饮料。其中奶粉、抗菌素、保健药品、矿泉水、冷饮食品、瓜子及炒货、酒类等是整治的重中之重。生产资料以种子、化肥、农药、农膜、钢材(建筑钢材)、人造板、水泥、成品油等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

  (二)重点整治环节

  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要加大对生活生产资料污染源的监管,加强对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抓好对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做好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

  (三)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重点是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经检验的商品,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广告以及利用化学物品加工、制造有毒有害生活生产资料的不法行为,查处非法生产“地条钢”,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全市生活生产资料专项整治工作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5-7月,为专项整治阶段。以自查自纠为主,全面开展生活生产资料的专项整治。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把日常检查和重点监管结合起来,立足于“三早”,即: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坚决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阶段:8-9月,为督查和巩固阶段。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和督查各地各部门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10月份,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阶段。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各相关部门的打假协作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和区域联动机制,实现长效监管。

  五、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领导到位。

  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扎扎实实地在全市开展生活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大案件的发生,整治出一个干干净净的市场,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确保标本兼治。

  开展生活生产资料市场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既要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研究制定治本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对市场活动监管的长效机制,并与建立“诚信芜湖”结合起来。

  (三)要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处理到位。

  各有关单位要尽职尽责,不缺位,不越位,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必须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生产源头没有追究的不放过,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那些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涉及国计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以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大的威慑力。对于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四)要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于每周一前将本地、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主要活动情况报送市质监局,7月15日前及9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10月15日前报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有重大问题随时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传真:5017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