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供销社制定的《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市供销社 二00四年八月二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整治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特制定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采取有力的措施,取缔非法、查处违法、完善管理,坚决遏制出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净化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检查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罗本见担任,市供销社主任杜勇生担任副组长,市工商局、农委、质监局、物价局、供销社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市供销社副主任汪余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涉检单位抽调一名同志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供销社。

  各涉检职能部门从切实关心农民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做好大检查的各项工作。

  各县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县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各县供销社负责本县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三、检查重点

  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围绕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经检验的农资商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虚假广告等。

  四、时间安排

  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时间为8月22日前,各县以自查自纠为主。

  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由市专项检查领导组对三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抽查经营网点等方式进行。

  第三阶段为整改阶段。时间为9月10日前,由市检查组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专项检查进行认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