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新余市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新余市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年8月5日)

  为了加快新余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进一步加大对产业项目招商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及时跟踪落实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进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对重大项目的督促、推进和服务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召集,参加单位和人员主要有市直各综合部门及招商引资主要行业的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项目单位负责人、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人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负责人等。

  二、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项目有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每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参会单位及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提前通知有关单位。

  三、重大项目调度会议重点研究、调度和督办的项目为:

  ㈠需要市政府或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上报省政府或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和核准的项目;

  ㈡凡属新余市中长期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中已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列入市项目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的项目;

  ㈢凡属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500强企业及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在新余独资、合资、合作新建的重大项目;

  ㈣对新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四、调度会议的运作方式。列入全市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的项目建设单位或责任单位按月上报工作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各综合部门及招商引资主要行业的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调度和收集所跟踪服务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并将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法人也可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向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重大项目跟踪调度的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主要议题。

  五、重大项目调度会议主要研究和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的重大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建立共同促进项目开发和实施的长效机制。

  六、对会议确定解决的问题实行跟踪问效责任制。凡是调度会议形成的决议,县(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单位根据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汇总后报市政府领导。

  本办法自二00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