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做好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提高我国人口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领导,共同把我市的换发二代证工作做好。为此,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富林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原国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宣传、计划、财政、物价、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及成员的换发二代证的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做好二代证换发的组织落实工作。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年满16周岁的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今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已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陆续换发,我市2004年的主要任务是完成换发二代证的各项准备工作;2005年,全面启动换发二代证工作,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市公安局已分别于5月20日、6月18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户口核对、公民身份号码清理纠错和街巷楼(门)牌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认真解决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和常住户口重复的工作意见》,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开展了换发二代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由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时间紧、制发数量多、科技含量大、信息化程度高、制作工序复杂、任务艰巨,要完成这一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研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及时有效地解决好人员、经费、技术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对换发二代证所必须的户口核对、公民身份号码清理纠错、街巷楼(门)牌清理整顿、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维护管理等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尽快安排解决,确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为确保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二代证工作的意义,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换发二代证的有关政策和具体时间安排,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公开办证程序和收费标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质量,提高效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履行职责,加强配合。

  换发二代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和每一位公民,此项工作虽然由公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但也涉及到政府许多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全力配合,全力支持,履行好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00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