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7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7月30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废止《江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决定,废止1998年6月1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江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