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市环境保护局提出了《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意见》,经7月1 6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认为该意见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现予以印发。望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今年以来,在实施“蓝天工程”方面,截止7月 15日,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了109天,完成了全年保证指标160天的68%,完成了全年力争指标180天的61%;地表水主要控制断面小赵庄、润城、后寨水质在2003年基础上有所改善,其它断面水质保持稳定。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采取强硬手段,综合治理,力争今年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00天以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环境质量状况及成因分析

  (一)市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成因分析

  市区空气日报监测结果显示,2004年1月1日至7月1 5日计197天中,空气质量为一级的天气2天,二级天气107天,三级天气87天,四级天气1天。其中,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的102天,占51.8%,为可吸入颗粒物的93天,占4 7.2%。与去年同期相比,一、二级天数增加了30天,三级天数增加了20天,四、五级天数减少了49天,市区空气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

  经分析,在目前的二级天气中,空气污染指数在51-80的为31天,占2 9%;在81-100的76天,占7 1%。由此可以看出,我市市区二级天气的质量是低水平的,空气污染总体情况仍较严重。与去年同期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呈两增一降态势。即:二氧化硫浓度明显增高,二氧化氮浓度略有增高,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市区工业企业、机关学校和民用燃煤大多使用劣质煤导致了二氧化硫浓度持续增高;机动车辆的增加导致了二氧化氮浓度略有增高;今年以来,通过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以及对市区主要交通干线和部分公共裸露地面采取抑尘措施,使得市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由于市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仍然是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因此,有效降低市区空气中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成因分析

  上半年,我市地表水水质总体来看,沁河污染较轻,丹河污染严重,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氨氮。但与2003年同期相比,丹河、沁河整体水质有了明显改善。

  造成我市辖区地表水污染物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化工企业废水排放和生活污水排放,特别是丹河流域化工企业相对集中,高平市、晋煤集团等居民集中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所致。

  二、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蓝天工程

  1、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治理、关停、搬迁

  (1)立即关停恒光电厂5台3000KW发电机组。据调查测算,该厂现有5台机组年排放二氧化硫3456吨,烟粉尘2893吨,分别占市区空气污染负荷的29%、19%,属污染首户。新建2.5万Kw机组投产后,根据环评要求,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1152吨,烟粉尘为298吨。(实际排放量待投产后经监测确定)。与原5台小机组排污量相比,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2304吨、烟粉尘2595吨。

  (2)春光电厂在8月底前完成脱硫除尘治理工程并投入运行。据调查核算,该厂目前年排放二氧化硫778吨,烟粉尘766吨,分别占市区空气污染负荷的6.5%、5.1%。进行脱硫除尘后,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83吨,烟粉尘565吨。

  (3)落实晋城钢铁厂的关停任务。根据国家经贸委1999年第16号令和市政府晋市政发[2000]90号文件要求,该厂应于2000年底关闭,但至今尚未落实。

  (4)取缔西上庄煤矸石砖厂,恢复地形地貌。年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920吨、烟(粉)尘1144吨,削减比例分别为16%、7.6%。

  (5)完成晋煤集团宏圣水泥厂粉尘治理任务,完成期限:7月底。该治理工程完成后,年可减少粉尘排放535吨。

  (6)完成丰泰电石厂烟(粉)尘治理任务。该厂现有2台13000KVA电石炉,目前已经完成了一台电石炉的治理工程,另一台预计8月底可完成任务。工程完成后,年可减少烟(粉)尘排放884吨。

  以上第(1)、(4)、(6)项由城区政府负责,第(2)、(3)项由市经贸委负责,第(5)项由晋煤集团负责,市环保局负责监管,新闻单位跟踪报道。

  根据我市市区大气容量测算,市区年排放二氧化硫总量约12000吨,烟(粉)尘约15000吨。通过对以上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治理,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4807吨,烟(粉)尘5723吨,削减比例分别为40%、38%。

  2、出台并实施散煤进入市区准入制度

  由我局与市计委、市经贸委、市质检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草拟初稿,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后正式出台实施,7月底前完成。

  3、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和数量控制

  在继续开展汽车尾气年检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市区机动车新增数量,淘汰污染严重、年限较长的摩托车。具体由市交警支队在7月底前提出意见,由法制办审核后出台并实施。

  4、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在建筑施工、拆迁过程中,按照建筑扬尘排放系数0.29公斤/平方米,拆迁扬尘排放系数7.97公斤/平方米,2003年市区排放建筑扬尘约150吨,拆迁扬尘约1100吨,市区物料堆放和装卸作业每年产生扬尘约1500吨。因此,解决我市市区扬尘污染的重点是控制建筑施工、拆迁扬尘和裸露地面扬尘。

  (1)建筑施工及拆迁工地要设立围挡、硬化场地、建立水槽,使用固定自动喷洒装置或移动式喷洒车喷水抑尘。由市建设局负责实施。

  (2)进入市区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出入建筑施工工地车辆严禁夹带泥土行驶。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

  (3)对公共裸露地面采用移动式喷洒车定时喷洒抑尘剂,覆盖绿网。由市环保局负责实施。

  5、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取缔市区周边地区的土小企业,严防死灰复燃。加强城市大环境整治,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硬化工作,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和煤层气开发进度,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热化率、气化率。

  (二)碧水工程

  按照治丹保沁的原则,碧水工程的重点是丹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1、对丹河流域的所有工业污染企业实施在线监测,要求其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否则,责令停产治理。市环保局负责。

  2、高平市、晋煤集团分别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要求在2005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力争今年年内完成。分别由高平市政府、晋煤集团总公司负责。

  3、在高平市河西、泽州县巴公分别建设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由高平市、泽州县政府负责,可采取地方投资、市里补助或社会集资、商业化运营的办法进行。

  4、编制《丹河流域化工行业环境保护规划》,由市环保局负责,11月底完成。

  5、对东焦河水库建设项目进行环评。目前,丹河中游水质属于劣五类水质,如果不进行治理,东焦河水库蓄水后不仅影响景观,而且会对下游的郭壁水源地水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该项目必须在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提下,确保丹河水质达到三类水质标准后,方可蓄水。由市水利局、市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控

  曾培炎副总理在四川沱江污染事故处理汇报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对违法排污企业单纯依靠‘人盯人’的办法是不行的,必须运用现代化手段改进监管方法,要对企业排污口进行规范化管理,安装自动监测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对企业排污的远程连续监控”。另外,借鉴沈阳、郑州等地的经验,我市需建立大气感观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卫星定位监测网络,对市区28平方公里以及部分重点区域的大气、水污染源实行动态监测,做到数据科学、及时、准确,提高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需要投资约65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政府解决200万元,使用2003年超收排污费230万元,其余由我局申请省环保局支持或从环保专项资金中调整解决220万元。同时成立污染源监控中心,全天候负责监控、管理和执法,需要人员8-10人。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今年我市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一定能够达到180天以上,有望突破200天,为如期实现国家级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的目标提供条件。建议市委、市政府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出决定,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为下一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