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政务公开的总窗口、在线服务的总平台,也是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与市民联络交流的重要渠道。为切实加强我市政府网站管理和考核,提高质量,根据《“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浙政办函[2004]41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明确各有关单位在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考核内容由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监督投诉、公务邮箱管理和子网站建设等五个部分组成。

  (一)信息公开(25分)

  各单位应当遵循“便民、利民、无偿”原则,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除保密规定不允许公开之外的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

  1.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各县(区)的概览、县(区)长简历等;各部门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联系方式等。以上各类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更新内容。(8分)

  考核指标:信息的完整性、差错率和变更后的更新时效。

  2.本单位适合上网的各类政务信息、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各类服务信息,以及其他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所需,且有明确分工或职能归属的信息(详见附件)。其中,凡在市内主流媒体上刊登的各类政务动态、文件、公告、通告、公示等,均应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开。(17分)

  考核指标:上网政务信息的报送数量、时效和采用率;服务信息的数量、完整性和准确性;其他信息的报送情况。

  (二)网上办事(35分)

  网上办事是指各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许可和社会公共服务的行为。

  1.各单位应将本单位承担的所有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的办事指南(包括内容事项、受理部门、岗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办事依据、办事资格、办理流程、办理期限、收费情况、办理结果以及办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在门户网站上详细公布。与本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职能有关的信息,必须在变更工作程序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20分)

  考核指标:需提供办事指南项目的完整性、每一个项目办事指南是否符合“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办事流程发生变更后的更新时效。

  2.各单位应逐步争取将本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项目上网办理。每一网上办理事项必须具备网上受理、实时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三个主要环节。(10分)

  考核指标:实现网上办事项目的数量、网上办事项目实用性和技术含量及是否包含详细明白的操作指南,各单位每增加一个网上办事项目可酌情考虑加分。

  3.各单位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门户网站“在线咨询”窗口上与本单位办事项目有关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对于所提咨询请求超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告知原因,提出建议。(5分)

  考核指标:咨询的答复率、答复时效和公众对答复的满意度。

  (三)监督投诉(10分)

  各单位必须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受理社会公众建议、意见、投诉的服务渠道,包括投诉电话、受理时间和受理网上投诉的电子邮件,接受群众监督。

  1.各单位应建立投诉服务的业务规范和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受理、处理各类投诉,并告知处理结果。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投诉,要说明不受理的依据,并尽可能告知投诉人承担投诉内容的相关政府部门。(3分)

  考核指标:公众对投诉处理的情况反映。

  2.对于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通过有关途径转发的信件,各单位应当进行及时的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以电子文本的格式同时反馈给门户网站。(7分)

  考核指标:答复反馈给门户网站的数量和比例。

  (四)公务邮箱管理(5分)

  公务邮箱是各单位及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的办公专用电子信箱,通过公务邮箱可实现与门户网站的各项工作交流和对接、受理公众网上咨询和监督投诉。

  1.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公务信箱开设、注销、更改、公布等工作,保证公务信箱与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的一一对应。(3分)

  考核指标:公务邮箱开设和使用率、公务邮件的处理效率。

  2.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维护本单位公务信箱,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电子邮件。(2分)

  考核指标:公众涉及公务邮箱的情况反映。

  (五)子网站建设(25分)

  各单位应按《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舟政办函[2003]135号)中关于子网站建设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做好子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1.各单位必须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负责子网站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如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应负责对受托方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

  2.各单位子网站页面的设计风格应承袭主网站页面的基本特征,包含门户网站的网站标识,与门户网站页面相呼应。

  3.各单位子网站应按照门户网站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精心设计网站栏目。子网站必须包含机构人员、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政务信息、服务信息、投诉咨询等七项内容。

  4.鼓励各单位在子网站建设中发挥创造性。开设各种服务性、互动性强的栏目。对于通过子网站咨询、投诉窗口接收的问题,必须按规范及时答复、处理。

  5.各单位子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确保子网站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舆论导向的正确性。必须及时更新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责的所有公开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6.各单位子网站必须加强系统建设和维护,确保子网站上所发布的信息、服务链接、网上受理、实时查询等网站基本功能运行正常,不能出现信息浏览、服务链接失败的情况。

  7.各单位必须加强网站的安全系统建设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确保不出现大的网络安全事故。

  8.各单位电子政务建设情况。此项考核分值和指标由专家组评议专项确定。

  二、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主要包括日常监督评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实施)、公众评议(门户网站和市内主流媒体上共同进行)、专家评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各方面的专业人士进行)。

  1.内容(一)至(四)的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日常监督评议实现。每一项考核内容的评议包括“差”、“较差”、“合格”、“较好”、“好”五项指标,分别对应系数1?5.每项考核分值×1/5×系数即为该项目得分。

  2.内容第(五)项的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开展专项的公众网上评议和专家评议,考核指标由参评专家确定,最终形成一个电子政务和子网站建设综合得分。

  3.考核结果将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包括4个县(区)及37个市级单位。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二)市级单位市发计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劳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交通委、市水利围垦局、市农林局、市外经贸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旅游局、普陀山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市外侨办、市法制办;舟山港务局、市广电局、市民航局、市水务局、市档案局、市体改办、市人防办、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市口岸办、舟山海洋生态站。

  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