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计委反映。

  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全面启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编制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把广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和“经济中心、山水名城、文化之都”的目标,在“十五”计划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运用新方法、提出新观点、探索新思路,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努力开创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局面,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编制原则

  协调发展原则。一是在保持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坚持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重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调发展。二是继续实施“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是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把人口、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事业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四是在履行好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五是在强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做到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相互衔接原则。一是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体系内各规划的衔接。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要相互协调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实施的可行性;二是做好与市、省及国家各级各类规划的协调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及省对我市的要求,同时也使我市的发展尤其是重大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三是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空间规划的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可操作性原则。按照国家“先编规划、后审项目”的新要求,在进一步突出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和政策性的同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总体规划的空间指导与约束功能;突出重点,将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做深做实,将重大项目的安排实施列入规划,使规划真正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指引。

  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增加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使规划编制成为一个发扬民主、科学的决策过程。大力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在编制程序上,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

  三、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年至2010年,同时展望到2020年。

  四、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一)编制工作总体安排。

  本次规划编制期约为2年半,分3个阶段:

  一是从2003年8月到2004年底,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区(县级市)规划的编制。在2004年底形成“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市政府。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区(县级市)规划基本思路要求在2004年11月底形成,各规划牵头单位在8月15日前将编制机构及人员名单报市计委。

  二是2005年在市委“十一五”规划建议形成前,做好有关规划编制的调研工作,起草“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以及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草案。该阶段要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做好规划衔接和论证工作。

  三是2005年在市委“十一五”规划建议形成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起草“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区(县级市)规划编制进度要求与规划纲要保持一致。(二)规划体系与规划编制分工安排。包括广州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区(县级市)规划、行业规划及规划编制说明等。

  总体规划(1个):

  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分析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提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以及对策措施等。由市计委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专项规划(14个):

  1.广州工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对部分主要行业发展前景进行分析,确定“十一五”时期以及到2020年工业大发展的战略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确立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型产业,在分类推进、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构想和对策措施。由市经委负责,市规划局配合,市计委协调。

  2.广州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围绕强化广州交通枢纽地位,提出整合和优化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战略思路、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对策措施等。由市规划局、交委负责,市建委配合,市计委协调。

  3.广州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我市“十一五”期间以及到2020年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思路、目标和任务,提出重点行业的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由市计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4.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规划。围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及对策措施。由市计委(金融办)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5.广州能源发展规划。围绕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源需求的目标,提出加快我市能源行业的发展思路、重点、空间布局以及重大项目等。由市经委负责,市建委、规划局、市政园林局配合,市计委协调。

  6.广州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科技兴市”战略,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市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及对策措施,制定我市“十一五”时期科技发展规划。由市科技局、计委负责。

  7.广州城市发展规划。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建设开发规模、重点功能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目标、思路、措施及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要做好城市空间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由市计委牵头,市建委、规划局配合。

  8.广州生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生态城市建设任务、环境保护目标、园林绿化和生态小区建设规划。由市计委、环保局负责,市建委、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林业局、农业局、环卫局配合。

  9.广州文化发展规划。围绕广州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制定广州现代化大都市文化发展战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负责,市计委协调。

  10.广州人口、社会保障和就业规划。制定工作总体思路,提出对策措施等。由市计委负责,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人口计生局等配合。

  11.广州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广州实际,统筹协调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提出“十一五”期间广州社会事业整体发展战略和思路,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由市计委负责,市文化局、卫生局、教育局、体育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人事局、人口计生局、旅游局、新闻出版和广电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2.广州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针对广州市建成区以外的广大地区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发展、农村城市化、中心镇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社会事业发展等。由市农业局负责,市建委、规划局、劳动保障局配合,市计委协调。

  13.广州信息化发展规划。以构建广州国际信息港和建设国际区域性信息中心为主要目标,制定提高全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信息产业的规划。由市信息中心、计委负责。

  14.广州“十一五”期间重大项目安排及实施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分析政府可支配财力的增长情况以及国土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十一五”期间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用地计划及实施方案等。同时,区分不同类型的投资项目,对于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要明确资金安排计划及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对引入社会资金的项目,也要初步明确项目的组织形式、招商计划以及政府需给予的配套措施。由市计委牵头,市财政局、建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等配合。

  区域规划(2个):

  1.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由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计委协调。

  2.广州南沙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由广州南沙指挥部负责,市计委协调。

  区及县级市规划(12个):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全市10个区、2个县级市各自负责编制本区、县级市“十一五”规划,由市计委负责总体协调。

  行业规划: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可在市计委的统一协调下自行编制本行业“十一五”规划。

  (三)前期课题研究分工安排。

  我市“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共26个,分由市有关部门承担的课题、公开招标的课题和直接委托的课题3类。

  1.由市有关部门承担的课题。

  (1)广州“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与预测。研究“十五”计划期间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析总结“十五”计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十一五”时期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以及政府经济社会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该课题由市计委牵头,市社科院负责。

  (2)主要城市“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和“十一五”发展思路对比分析。研究国内主要城市“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比较这些城市提出的“十一五”发展思路、对策和重大举措,以及对广州“十一五”期间发展的影响及启示等。该课题由市计委牵头,市统计 局负责,市委政策研究室和市政府研究室等单位配合。

  (3)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发展思路和对策。分析泛珠三角、全国及东南亚主要城市的功能定位及发展现状,对比广州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优势和劣势,结合近年来国家、省、市领导对于广州发展方向的意见及政府决策,进一步明确广州的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提出现代化大都市发展战略目标、思路、重点以及对策措施。该课题由市社科院负责。

  (4)广州“十一五”规划指标体系研究及指标预测。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研究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提出“十一五”主要规划指标预期或预测。同时,分析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及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并提出与“十一五”规划指标体系的衔接方案。该课题由市计委负责,市统计局、社科院、信息中心等配合。

  (5)广州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建设研究。围绕加强我市空港、海港、铁路、市政路、高速公路、公路、轨道交通等各类运输系统的优化和整合,研究提出广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思路、空间布局和对策措施。该课题由市规划局负责,市交委、计委参与。

  (6)广州市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针对目前涉及政府职能的各个方面,对我市政府机构、职能设置及整体运作效率进行研究,并提出改革思路。该课题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市编委办、计委参与。

  2.公开招标的课题。

  (1)新时期广州内外部发展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究。

  (2)广州新时期总体发展思路研究。

  (3)提升广州产业竞争力对策研究。

  (4)广州城市功能分区与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研究。

  (5)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保障分析。

  (6)增强广州科技创新能力研究。

  (7)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进程中的城市管理问题研究。

  (8)广州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

  3.直接委托的课题。

  (1)广州与珠江三角洲一体化研究。

  (2)“十一五”期间广州社会发展与改革研究。

  (3)“十一五”期间广州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分析。

  (4)“十一五”期间改善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对策研究。

  (5)当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及广州的战略对策研究。

  (6)提升广州产业园区发展水平的对策措施研究。

  (7)广州农村城市化发展的思路和对策研究。

  (8)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对策研究。

  (9)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研究。

  (10)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设教育强市战略研究。

  (11)广州文化强市发展战略研究。

  (12)“十一五”期间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的对策研究。

  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加强调查研究,理清发展思路。

  调查研究是编制“十一五”规划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必要前提。要通过调查研究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问题,摸清实际情况,为编制规划提供第一手资料。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我市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目标,深入研究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更开放的视野、从更高的角度来破解广州发展中的难题。

  (二)规范编制程序,科学民主决策。

  编制规划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实施规划不仅要靠政府组织协调,更要靠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要妥善处理保密与提高透明度的关系,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在规划草案初步形成后,要公开征询意见,专项规划也要采取适当形式提高社会参与的广泛性。要进一步健全规划咨询制度,扩大专家队伍,完善咨询方式,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

  (三)突出规划重点,搞好衔接协调。

  一要找准方向,明确各类规划的功能定位。总体规划是以全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指导性、纲领性的规划,是编制其他规划的依据;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具体领域发展,并决定具体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区域规划是特定区域根据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的局部规划。

  二要把握要点,体现各类规划的不同编制要求。总体规划要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同时要增强空间指导与约束功能;专项规划要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发展目标要尽可能量化,任务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布局要合理,保障措施要切实可行。各区和县级市规划是最贴近人民、有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的规划,要更多地阐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

  三要密切配合,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衔接的重点是部分领域的发展目标、政策目标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等。要重点加强与国家及省有关规划的协调和充分衔接,争取将我市重要发展战略和重大建设项目列入上级规划中。我市各类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由市计委负责,重大问题应报市政府审定。各规划草案在报请批准前,必须送市计委及相关单位进行衔接,各专项规划必须由市计委组织论证。各规划草案在报请批准时,应一并报送规划编制说明和规划论证报告。规划编制说明除应对有关内容进行说明外,还应说明履行编制程序的情况,并对征求意见和衔接情况做出专门说明,对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四)提高规划战略性,增强可操作性。

  在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具有战略眼光思路的同时,要增加操作性的内容,探索建立规划内容向实施任务转化的机制,着重要抓好4个环节:一是时序安排要合理。在目标制定、任务提出上要兼顾近期、中期、远期,排出各个时期相对具体的建设重点。二是项目梳理要细致。对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项目建设超前研究、超前掌握、超前储备,纳入“十一五”规划。三是空间调控要有效。在总量调控、产业调控的同时要强化空间调控的内容,使各项措施、布局和建设项目在空间上得以落实。四是配套措施要可行。措施的提出要有针对性、配套性,具体、可行,真正为规划实施提供保障。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编制工作。

  为保证“十一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另文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把规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要亲自指导,跟踪了解工作进展,解决编制中遇到的问题。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工作部门专门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并充实规划队伍。要按照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尽快明确各自的规划编制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投入,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