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各级防汛指挥部:

  《晋城市2004年城市防洪抢险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04年7月23日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望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抢险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于防汛工作,要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预防为主,防大于抢”的方针,及早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防汛抢险准备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一旦发生每小时降雨20mm的雨情,各级要立即启动预案,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指挥,把灾情减少到最小的程度,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晋城市2004年城市防洪抢险预案

  为切实做好2004年防洪抢险工作,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地防御洪水,最大限度减少洪水灾害损失,为防汛指挥决策和抢险救灾调度提供科学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总《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办法》,编制本预案。

  一、城市概况

  晋城市市区城市规划控制面积55平方公里,现建成区面积28平方公里。市区位置地处泽州盆地中心,白水河流域的源头,三面环山,中部低平。市区的地势北高南低,相对高差35-45米,纵坡为13‰。河段呈南北走向,主要有流经老城区的东河、西河、书院河、五门河和流径新城区的花园头河、回军河、白水河干流。

  晋城市是全省重要煤炭化工基地,在全省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城区是市治所在地,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和商品生产流通的主要集散地。市区现有常住人口31万人,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等各项经济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二、防洪工程现状和存在问题

  1、历史洪涝灾害

  晋城市市区历史上是一个洪水多发区,史料多有记载洪水灾害情况,其中明成化八年“平地起水丈余”。建国后至今,较大洪灾累计发生过9次。其中2003年7月28日,市区突降暴雨,由于行洪不畅,形成大范围内涝积水,14片居民小区、村庄灾情较重。

  2、防洪工程现状和存在问题

  大跃进时期,在支沟上修建了战备、五红、花园头三座小水库。这些水库对滞洪缓洪,调蓄洪水有一定作用,但采煤塌陷使大坝发生严重裂缝,不加固除险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由于人为活动长期影响,西河在战备水库以下,直至后圪塔村已无明显河道;后圪塔至凤台西街桥一段尚未改造,河道断面不够;西后河村至红星街坡度小,汇流面积大,易形成内涝积水;五门河、核桃凹河、回军河等河床均被耕地挤占;花园头河占用河道修建房舍,已基本全部改为暗河,暗洞淤积堵塞严重。

  由于晋城市是在县治的基础上扩展而成的,初建时为“农村包围城市”,后逐步在村与村的间隙上建了街市,又形成了“城市包围农村”,近年来虽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但防洪建设却滞后一步,河道防洪标准不仅没有从县级提高到市级,大量修建控制欠妥,还造成了诸多新的问题。

  去年我市开展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两河治理工程,东西河汇合处至中原街一段已完成,可以确保有效行洪,但其它河道均未治理,防洪问题还比较突出。

  三、防洪应急预案

  为了便于协调指挥防洪抢险,结合市区河道断面情况,拟划分为若干不同暴雨洪水等级,分别采取有效针对措施:

  1、短时降雨20mm,24小时连续降雨80mm,相当于10年一遇洪水标准。

  2、短时降雨30mm,24小时连续降雨100mm,相当于20年一遇洪水标准。

  3、短时降雨40mm,24小时连续降雨150mm,相当于50年一遇标准。

  4、短时降雨50mm,24小时连续降雨180mm以上,相当于100年及特大暴雨洪水标准。

  相应的典型断面洪峰流量为:

  景德桥20年一遇124m3/s、50年一遇138m3/s、百年一遇148m3/s.苗庄桥20年一遇182m3/s、50年一遇202m3/s、百年一遇232m3/s.新市西街桥20年一遇260m3/s、50年一遇287m3/s、百年一遇318m3/s.凤台街桥20年一遇270m3/s、50年一遇303m3/s、百年一遇322m3/s.白水河20年一遇330m3/s、50年一遇372m3/s、百年一遇550m3/s.

  1、发生10年一遇洪水,局部严重低洼地段可能被淹,要立即组织小区自治、应急抽调排水抢险和抢筑临时挡水围堰。

  2、发生20年一遇洪水,市区东升、凤栖、晋钢、百纺、金华(花墙坟片)、古书院矿等住宅小区;西后河、上辇、下辇、西谢匠、尧头、白水等社区、村庄及凤台西街新农村、北环路古书院矿、新市西街凤展商场等地段将发生严重内涝积水。汛前备编织袋2万条,砂石料1000方,接到气象预报后,迅速抢筑应急挡水围堰,发生汛情后,组织抢险队迅速赶赴现场,用20台水泵抽排水。

  3、发生50年一遇洪水,上述地段要严重冲淹,居民要迅速撤离、疏散避险,贵重物品实施搬迁;书院村、后河村、红星街红星段、下东关、花景广场将发生严重内涝积水,居民住户、门店要用木板、砂袋在门前挡水,阻水围墙要拆除或扒口,加大小区内积水向外排泄能力;街面所有下水道井盖要全部揭开,增加排水。组织抢险队赶赴现场;组织疏散、抢险、抽水、排水,以及修筑挡水围堰。

  4、发生百年及特大洪水,凤台西街以南,太行路以西,晋韩路以北,地势低洼地段将可能被淹,沿河社区、村庄可能被冲,不少房屋将倒塌,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等有可能部分中断,城市运转处于半瘫痪状态。除采取上述常规措施外,立即宣布全市进入防汛紧急状态,启鸣防洪警报,分片集中数辆汽车拉响长鸣预警汽笛。防洪警报为不间断长鸣,汽笛为两短一长。组织抢险队伍,迅速疏散居民,向高地转移;组织搜救队,对未及时撤离疏散转移人员进行搜救转移,对围困洪水中的居民进行抢险救生。在疏散转移居民、重要帐本和财产完成后,由市防汛指挥部下达分洪命令,进行分洪。以下三处可做为分洪区:①景德桥以北地段可以通过炸开西侧堤坝,把洪水向晋韩公路以西的开阔地带排泄,市二中院内的所有违章建筑,桥梁以及围墙外的桥梁要拆除或炸毁。②西河新市西街桥东打一条2米高的坝,让洪水沿新市西街向西,然后沿晋韩路泄洪。③把上辇、下辇的河坝炸开,让洪水进入上辇、下辇低洼处。

  险区、淹没区、分洪区群众疏散撤离工作:

  在大洪水到来之前,为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好居民安全疏散是城市抗洪抢险的重要工作,各办事处在城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居民的安全转移工作。

  西城区的居民向晋钢高地和北环路高地疏散转移。路线为西街以北,沿北大街,西仓巷,西大街向北环路高地转移,黄华街以西一带居民,沿黄华街、凤台街向晋钢高地转移。

  东城区居民向高庄高地、太行路以东高地转移。路线为水陆院附近沿红星街向太洛路以东高地转移,白云商场一带沿新市街向凤城宾馆高地转移,下东关一带的居民沿东关街向高庄高地转移。

  南城区的居民向泽州公园高地和烈士陵园高地转移。路线为凤翔小区的居民沿凤台东街向公园高地转移,黄华街南段居民直接向烈士陵园高地转移。

  上辇、下辇社区的居民沿凤东街向公园高地转移,白水、钟家庄社区居民沿二级路向11万变电站高地转移。

  四、防汛抢险指挥调度

  1、防汛指挥组织机构

  市防汛指挥部政委由杨森林副书记担任,总指挥由贾联亭副市长担任,市水利局局长张宝贵,市政府副秘书长莫文山,晋城军分区参谋长林保江,市水利局总工张修立为副总指挥,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防洪法》要求,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各级各部门分级负责的原则。

  ①市防办要及时向总、副总指挥报告汛情。

  ②指挥部指挥长接到报告后迅速进入临战状态,亲临一线进行防汛指挥调度。

  ③各防汛成员单位指挥接到防汛指令后,立即无条件执行防汛指令,落实具体措施。

  ④市城市防洪指挥部要在市防总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2、防汛抢险队伍、车辆、物资储备调用

  防汛抢险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储备单位和厂商要站在政治高度认真完成各自的储备任务。防汛物资凭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介绍信进行调用,汛后结算。储备期为我市常规汛期6月1日至9月15日。各单位及厂商储备任务如下:

  ①晋城军分区安排500人的抢险队伍。

  ②市交通局安排抢险车辆30部

  ③市石油公司储备汽油300吨、柴油30吨。

  ④市粮食局安排储备麻袋20000条、编织袋40000条。

  ⑤市供销联社安排储备草袋10000条、编织袋7000条、铁钎500把、手电筒100把。

  ⑥市物资产业集团公司安排储备钢材20吨。

  ⑦市水泥厂安排储备水泥300吨。

  ⑧市闽西贸易有限公司安排储备木材50方。

  ⑨泽州县鸿飞丝钉厂,安排储备铅丝10吨,并保证后期物资的生产供应。

  上述涉防单位汛期要安排专人值班,做好随时调用的一切准备,落实防汛物资调用手续。

  3、职责及保障措施

  《防洪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城区政府要根据洪水情况和指挥部的汛情指令,组织好各居民小区防洪、救治及避险疏散工作,具体落实每个小区、村庄、单位的疏散撤离转移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熟悉撤离转移路线,搞好避险区的生活治安管理,搞好水库安全运行调度,密切注视大坝运行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或险情要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出现险情要及时采取应急抢护避险措施,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险情状况作出相应处置。组织一支10人以上精干的抢险队,准备水泵20台(套),按指挥部指令实施抢险救灾。

  市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天气预测预报和实时降雨情况,达到等级降雨要加大观测密度,增加雨情通报次数。

  市建设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供水、供气、供热及规划区内河道的防汛工作。

  市电力部门在发生汛情时,要优先满足防汛用电,水毁电力设施要及时进行抢修。

  市交通部门在道路、桥梁遭受毁坏时,要及时组织修复,保障人员疏散和防汛物资运输畅通。

  市交警部门遇暴雨天气,在关键路段要加强指挥调度,避免交通堵塞,一旦堵塞,要迅速组织警力疏散。

  市卫生部门在汛期要准备好120救护车,组织一支医疗救护队,接到指挥部防汛指令后,立即实施医疗救护。

  市卫生防疫部门要搞好消毒用品储备,洪水过后要及时对居民、环境、饮用水、粮食、食品检验检疫,防止疫情发生。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单位,要及时发布气象、雨情、汛情信息,以及指挥部要求发布的汛令。

  所有职能部门和防汛成员单位,在大汛来临之际和灾后,都要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所有市民都有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的义务,都要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迅速恢复城市功能,确保城市社会稳定。

  4、法律责任

  根据《防洪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拒不执行防卸洪水方案、防汛抢险指令或者蓄滞洪方案、措施、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等防汛调度方案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