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温市规[2004]49号请示悉。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杨府山·七都岛分区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起七都岛东岸,西至车站大道,南起锦绣路机场路,北至瓯江南岸。规划陆域总用地面积26.7平方公里,其中杨府山片13.95平方公里,七都岛片12.75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规划期限:近期为2004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三、原则同意该片区规划职能:

  (一)杨府山片:核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以旧城为依托、以城市会展商务中心为核心的城市综合功能区;具有生态特色和水乡风貌的现代化滨江生态复合型城区。

  (二)七都岛片:服务于市区的高级住宅区、生态型休闲区和科研基地;城市商务功能的发展拓展用地。

  四、原则同意该分区规划规模:

  (一)人口规模:远景人口杨府山片22万人,七都岛片5万人。

  (二)建设用地规模:杨府山片至2020年建设用地控制在13.04平方公里以内,七都岛片控制在9.13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建设要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五、根据该区域用地现状和自然条件,原则同意该分区整体布局结构。

  (一)杨府山片以杨府山公园为核心,通过向西、向东、向南3条生态走廊的联系,共同构成滨江生态复合型的现代化城区。

  (二)七都岛片以岛中央100-150米宽生态廊为主轴,连通瓯江东西两岸,将水网和城市开敞空间组成绿化生态廊,共同构成新型生态岛空间形态。

  六、原则同意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城市设计引导、居住用地规划、公共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园林绿地和环境保护规划及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望你们严格按照该分区规划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专项规划,进一步深化落实分区规划内容,更好地指导该片区的建设。该规划在实施和深化过程中如需调整,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定程序报批。

  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