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制定的《芜湖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1999年下发实施。为了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现将芜湖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艾滋病是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和社会热点问题。做好对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任务。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芜湖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0年)

  艾滋病是由人体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病,病死率高且传播迅速,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是国家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为了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有效地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流行,减轻艾滋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年)》,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原则及总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省、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的要求,强化预防控制措施,减少艾滋病流行,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做出贡献。

  (二)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预防控制体系。

  (三)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实行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四)采取在控制上以预防为主,在预防上以健康教育为主,在实施上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在研究上以应用研究为主的措施防治艾滋病。

  (五)将防治性病作为预防控制艾滋病流行的基本策略。防治总目标是减缓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速度,使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减少因艾滋病病毒引起的发病与死亡;减小艾滋病传播对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各县、区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和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参加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领导组织或协调会议制度,形成综合防治工作运行机制,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建立由市计委、财政、卫生、公安、司法、工商、计生、宣传、新闻、旅游、外事、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芜湖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筹建芜湖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芜湖市艾滋病防治基金。

  (三)全民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减少高危人群的相关危险行为。

  1.2004年底,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在城镇达85%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在高危人群中达到85%以上。到2005年底,在城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在高危人群中达到100%。

  2.全市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的宣传计划中要有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宣传内容,每月刊播不少于两次,并逐年增加。

  3.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继续维持100%;普通初级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县、区所辖学校的开课率为90%以上,乡(镇)及其以下学校的开课率为75%以上,以后逐年提高。

  4.2004年,所有的看守等场所中要开展艾滋病、性病的预防知识教育;宾馆、饭店、歌舞厅、美容美发、公共洗浴等营业性服务娱乐场所应备有相关的宣传材料,同时必须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车站、码头、机场等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应定期组织开展防治知识的宣传,并开设固定的宣传专栏。

  5.2005年前,制定出评价艾滋病预防知识普及程度的指标系列,并实施评价工作。到2006年,形成较完整的评价艾滋病高危人群及重点人群行为转变的指标体系。

  (四)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专业机构,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服务工作。

  1.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已设立艾滋病、性病防治科,2005年前,三县四区防疫机构要配备防治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

  2.有计划地开展对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和性病诊断、治疗、预防和咨询等知识培训,并纳入医学健康教育内容,2004年底前,完成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的全员培训。

  3.在抓好性病诊疗市场整顿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性病诊疗许可证制度,为就诊病人提供规范化服务。

  4.2004年,65%的乡(镇)医院及90%的县以上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对就诊者艾滋病、性病咨询服务;到2006年,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5.到2005年,市及三县要在现有的医疗机构中完善一所具备为艾滋病人和感染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护理、咨询和预防保健等服务能力的医院。

  6.各级婚检机构必须将HIV抗体检测纳入婚检项目,到2010年,全市建立起与艾滋病防治形势相适应,功能较为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五)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地对疫情进行分析和预测。

  1.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使其设备齐全、功能完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到2005年,三县防疫机构力争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各县、区至少要有一个医疗机构具备艾滋病监测能力。

  2.2004年,全市所有的采供血机构达到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3.2004年,建立起覆盖全市的艾滋病、性病哨点监测系统,开展对高危人群及部分重点人群的监测。到2005年,建立起艾滋病监测信息计算机网络。

  (六)建立和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有关措施和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救助系统。

  1.2004年,进一步完善我市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相关管理措施。

  2.到2004年底,初步建立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救助系统,使他们能得到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的生活保障。

  (七)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我市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

  重点开展与艾滋病、性病有关的社会及行为学研究、艾滋病感染个数的估计和流行趋势预测模型的研究和艾滋病、性病防治措施及评价方法的研究;开展适合于农村地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管理模式的研究。到2010年,力争预防控制工作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行动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实施综合性预防和控制措施。我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防治领导组织,建立办事机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每年至少为艾滋病、性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办1-2件实事。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防治计划、规划和实施方案,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督促检查本地区及有关部门防治计划、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各级政府要拨出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用于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管理、监督、监测、宣传教育、培训、研究等。

  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必须按照市政府颁发的《市有关部门(团体)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制定本部门的具体行动方案和计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

  (二)健全机构,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加快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的建设步伐,培养和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一支与防治监测和科研任务相适应的专业队伍。要加强各级防治机构的技术、设施装备,为防治队伍创造基本工作条件,承担艾滋病和性病监测、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防治技术指导、科研等工作任务。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逐级培训的方法,抓紧对全市医疗人员和艾滋病、性病防治人员进行轮训,努力提高全市艾滋病和性病诊断、治疗、护理、监测技术、宣传咨询及防治管理工作的水平。

  (三)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主要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和高危人群的不同情况,制定出宣传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特别是宣传、教育、公安、司法、工会、共青团、妇幼、医疗卫生等部门,有劳务输出和外派工作人员的业务单位、宾馆、酒店、发廊、美容按摩院、浴池等服务娱乐场所及其管理部门要确定专兼职人员和机构负责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预防等知识列为输出、外派和专业人员的必修课,加强岗前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应受教育人群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广播、影视、报刊等媒体每月至少免费开展一次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活动。卫生、计生和爱卫会现有的健康教育网络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并主动为基层提供预防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教职工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在大、中学生健康教育课程中,增加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并纳入教学计划,在校学生对艾滋病、性病有关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除在本系统进行预防艾滋病、无偿献血和合理、安全用血的宣传外,还要主动为其它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提供有关教材、资料和技术服务。市级艾滋病防治专业机构,要提供高质量的适合不同人群的培训与宣传教材,并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评价健康教育、普及程度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加强性病防治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性病防治工作,把预防控制性病作为减少艾滋病感染的主要措施予以落实。切实加强对性病诊疗市场的治理整顿,坚决打击取缔游医、药贩、医托。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性病诊治许可证制度,实行性病规范化诊疗,开展性病咨询服务,总结并推广有效的预防和治疗办法,不断提高性病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加强对供血者、供血浆者和血液、血液制品的检测及监督。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医源性感染工作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艾滋病病毒通过采供血、输血等医源性传播的责任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对艾滋病、性病疫情进行监测和管理,提高现有艾滋病、性病监测系统工作的敏感性和规范化水平。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制度。

  (六)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要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水平。及时掌握国内外学术动态,抓住重点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发挥我市传统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的优势,集中相关学科的优秀人才,组织科技协作攻关,加强艾滋病、性病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要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加强交流与合作,充分借鉴、引进国内外的成功技术和经验。

  四、考核与评价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精神,认真落实本地本部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自查、抽查、中期考评和期终考评等办法,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市政府将在2004年下半年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执行规划的情况进行中期考评。2009年进行规划执行情况的终期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