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气象局《关于做好近期防雷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近期防雷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气象局
(二○○四年七月一日)

  6月26日,我省临海市发生强雷暴,该市杜桥镇30余名村民遭雷击,造成17人死亡、13人受伤的特大雷击伤人事件。对此,省、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加强防雷安全知识教育,强化防雷安全管理,加快制订应急处置措施,积极防范雷电灾害的发生。

  我市是雷暴活动频繁地区,全年平均有60余天为雷暴日,因雷电灾害也经常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今年以来,全市已发生雷击伤人事件4起,死亡3人,伤1人,防雷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做好我市当前防雷减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和科学发展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防雷安全管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职能部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打造“平安衢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实施步骤

  (一)开展“科学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周”活动。

  “科学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周”活动时间定于7月23日-29日。要充分利用“6.26”临海雷击事件在群众中产生的强烈反响,以“科学防雷知识宣传周”为载体,做好以农村、山区、城郊结合部为重点的科普宣传,营造科学防雷的良好社会氛围。

  1、在城郊结合部(开发区)有关乡镇举办一场科学防雷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制作分发相关科普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邀请市领导参加指导,请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

  2、由市电视台、电台制作一期专题栏目,邀请气象防雷专家宣传科学防雷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3、由市政府组织市气象、规划、建设、计委、消防、安全生产、开发区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防雷减灾工作座谈会,推动防雷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

  4、由衢州日报社在日报或晚报上开辟“科学防雷知识”漫谈栏目,在活动周期间每天刊登一篇防雷小知识,同时在电台农村有关栏目中播出。

  5、在“96121”天气咨询电话中设立防雷知识信箱。

  6、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科学防雷知识短信。

  7、在市电视台黄金时间段及天气预报栏目播放科学防雷的公益性广告。

  (二)开展防雷工作大检查。

  由市气象局、安委办、计委、规划局、公安局、建设局、消防支队等部门抽调人员建立市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气象局,由市气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过各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的形式,对全市防雷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隐患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并限时落实整改措施。

  1、检查范围。

  (1)各种易燃易爆场所:油库、加油站、充气站、石油液化气储备站(库)、弹药库(厂)、烟花仓库;各类化工企业。

  (2)高层建(构)筑物:如办公大楼、写字楼、公寓楼、水塔、烟囱、重点古建筑等。

  (3)电力设施:变电站、配电所等。

  (4)通信设备:共用天线、微波天线、广播电视、通信、无线电发射塔(通信基站)等。

  (5)计算机网络:金融证券场所、从事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科研教育等部门及各类培训机构、网吧等的计算机站(室、中心)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等。

  (6)其他重要场所:如医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车站、机场、大型宾馆(饭店)、大型商场等人员集中场所。

  2、检查内容。

  对建(构)筑物和重要场所的防雷装置实行全面检测,使防雷装置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按照国家有关防直击雷、防感应雷、防雷电波侵入的要求,对高层建筑、通信设施、计算机网络、易燃易爆场所、电力设施等重点场所、设施和金融系统、化工行业、重点企业等行业、单位的防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依法规范管理,确保防雷装置完善有效,各项防雷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最大限度降低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杜绝因失职、工作失误等造成的重大雷击伤亡事故。

  (1)防雷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防雷安全意识;是否建立或执行防雷设施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

  (2)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改建、扩建、新建项目防雷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核准(设计审查、施工监督与检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防雷装置是否合格(有无合格证书);应安装防雷装置的是否已按规定安装。

  (3)依法防雷情况: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是否具有专业资质证、有无超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防雷产品的应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3、检查步骤。

  (1)自查阶段(7月30日-8月15日)。各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行实施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于8月15日前报市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办公室(地址:市新安路36号,市气象局内)。

  (2)检查、整改阶段(8月16日-10月15日)。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办公室组织联合检查组对相关单位防雷工作进行检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隐患单位的防雷安全设施进行检测。鉴于目前我市正处于雷电灾害高发期,对于检查发现的各类雷电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不留后患。对于一些难以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做好临时应急防范工作,同时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于拒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气象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市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办公室负责防雷安全整改的指导工作。

  (3)总结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做好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三)制定落实雷电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雷电灾害重在防范。各级气象部门要在做好防雷知识宣传、安全检查管理的同时,及时制订针对性强的雷电灾害技术性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实施技术性抢险方案,为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防雷救灾抢险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工作要求

  “6.26”临海特大雷击伤人事件,教训沉痛而深刻。雷击属自然灾害,有其产生的科学原理,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各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行动起来,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积极做好我市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为打造“平安衢州”,力保百姓安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