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牧业局《关于全市封育禁牧工作情况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全市封育禁牧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农牧业局 二00四年七月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实行封育禁牧的决定》(赤党发〔2003〕25号)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行封育禁牧的通告》(赤政发〔2003〕109号)精神,加快实现草原生态的良性循环和畜牧业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市农牧业局将封育禁牧工作列为2004年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起,全市通过全年禁牧、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等形式,实行了封育禁牧。全市禁牧休牧草场总面积达8492.1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7156.5万亩。全年全境禁牧的旗县区8个,禁牧草场总面积达4127.0万亩,可利用面积3523.3万亩,涉及192个苏木乡镇,1889个嘎查村,74.1万农牧户和281.6万农牧业人口,479.7万头只草食牲畜;实行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的旗4个,休牧时间最短3个月,最长5个月,涉及44个苏木镇,317个嘎查村,8.5万农牧户和31.4万农牧业人口,259.7万头只草食牲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地区、各部门为确保封育禁牧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加强宣传教育入手,认真研究,统一部署,市委宣传部和市畜牧业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全市封育禁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报道的步骤、内容和具体要求。各地区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文化广场、举办专题讲座的同时还印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和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封育禁牧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旗县区都成立了封育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划,完善方案,实行专项推进。各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明确了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确定苏木乡镇长是封育禁牧的第一责任人,并加大了考核监督力度。对领导不力,管理不严,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旗县区均成立了以林业、公安、畜牧、环保、司法等为主体的封育禁牧综合执法监督监察组织,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组也建立了护林护草组织,并配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管护。

(三)深入基层,强化服务。各级畜牧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保护为主和“围封、禁牧、种草、舍饲、结构调整”同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围绕封育禁牧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开拓市场等服务工作。有些地方还印制了舍饲养殖技术规范手册发放到农牧民手中。

三、初步效果

(一)促进了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的转变。实践充分证明,封育禁牧符合我市的实际,是改变传统粗放式畜牧业向现代化科学养畜转变的有效途径。也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其表现:一是广大农牧民群众从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以发展的眼光重新审视畜牧业;二是从传统的靠天放牧养畜粗放经营的观念转变为舍饲圈养、划区轮牧的科学饲养、建设养畜的观念;三是从重农轻牧的观念转变为“为畜而农,为养而种”的发展观念;四是从自给自足的“小而全”粗放经营观念转变为专业化生产的集约化经营观念;五是从市场开拓上,由市场找产品向产品找市场、拓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方向转变。

(二)草原植被得到休养生息,广袤的草原恢复了昔日的绿色。封育禁牧后草原植被高度、盖度、产草量都有所增加,据测试,全年禁牧区7—9月份牧草产量平均达79.91公斤/亩,比阶段性休牧区、全年放牧区分别提高1倍和3倍;牧草高度达到43cm,分别提高4.7cm和22.6cm;盖度达到75%,分别提高13.7%和52.4%。随着封育禁牧年限的增加,禁牧区植物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植被类型由原来一年生牧草为主,逐步向二年生和多年生植物建群的草地群落演变。流动、半流动沙地基本固定,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草原的植被得以恢复。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对于恢复生态10年的植树造林,不如一年的封育禁牧效果好。

(三)促进了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实现由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饲(草)三元结构转变。2003年全市饲用作物增种50万亩,达到150万亩。粮、经、饲比例由2002年的82:11:7调整为72:17:11。重农轻牧的观点得到改变,“为畜而农,为养而种”的观念初步形成。

(四)促进畜群畜种结构调整步伐,推进了产业化经营。2003年6月末,全市大小畜存栏数达到848.7万头只,其中能繁殖母畜420.8万头只,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良种及改良畜达844.2万头只,比例达86.4%,比历史最好的2001年提高2.2个百分点。畜种结构趋于优化,经济效益高,发展潜力大的肉羊、肉牛、奶牛和优质绒山羊的数量增加,一些不适于舍饲、质量差、效益低的畜种被淘汰。

(五)畜群周转加快,畜产品产量增加。封育禁牧、舍饲圈养,大大缩短了饲养期,加快了畜群周转,增加了畜产品产量。在粗放的条件下,牛一般到第三年才出栏,羊一般第二年才出栏,而舍饲圈养条件下,牛一岁半,羊当年羔当年出栏。

四、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统一,影响工作的均衡发展。由于封育禁牧改变了农牧民特别是牧民多年的生产习惯,相当数量的农牧民的思想认识水平还很难达到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效合一”的高度去认识封育禁牧问题。因此,少数地区仍有散撒和夜牧现象出现,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建设生态环境的氛围,使封育禁牧工作由政府行政推动变为广大农牧民的自觉行动。

(二)扶持政策滞后,影响了部分牧民的生产生活。牧区原有基础设施差,交通、信息闭塞,生产单一,畜牧业科技含量相对较低,加之封育禁牧增加一定生产开支,如不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必将影响牧民增收达小康的进程。

(三)基础设施差,饲养管理粗放。我市农区和半农半牧区每年有25亿公斤的秸秆和近8亿公斤的余粮,这是实施禁牧舍饲的物资保障。但是受棚圈、窖池、机械、技术服务、畜种来源等因素的限制,转化利用仍然很低,经营成本高,经济效益低。

(四)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封育禁牧的顺利进行。投入不足,不但影响封育禁牧工作的顺利开展,也给部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暂时的困难。舍饲圈养,需要农牧民一次性投入较多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饲草料的储备。据测算,以舍饲50只羊计算,仅基础设施建设就需要投入资金2万元左右。就目前农牧民的收入来看,绝大多数农牧民难以承担。

(五)社会化服务水平低,政策法规不配套。虽然各地在封育禁牧工作中强化了社会化服务,但服务方式和水平还跟不上生产发展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封育禁牧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对极少数不顾大局,顶风破坏封育禁牧成果的人员,各旗县区采取了不同方式进行了处罚,但处罚缺乏配套的法规依据,给封育禁牧工作的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五、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禁牧、休牧、划区轮牧是畜牧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也是新的突破和创举,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经过实践将逐步暴露出来,解决的方法,也只有通过实践逐步加以解决。因此,需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要落实到人,以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在实践中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用正确决策、科学措施,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认识,应包括宏观决策者、管理与服务者和具体实践者三个层次。宏观决策者应以科学理论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宏观决策。管理与服务者应以科学理论正确引导和宣传宏观决策,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指导农牧民和帮助农牧民解决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措施,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具体实践中应正确理解和深刻领会宏观决策的重大意义,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性的做好工作。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宏观决策的指引下,管理与服务者的协助下,通过自身的创造性的工作,逐步加以解决。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不搞一刀切。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方式方法。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本着合理利用草原资源的原则,各地应科学规划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的方式和期限。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强化基础。在解决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资金问题上应充分发挥以下四个渠道的作用:一是要争取各级财政增加对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的支付能力。各级政府应加快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的项目库建设,多方呼吁,积极争取,使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建设资金及早列入国家、自治区的计划,确保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在现有列入国家生态治理计划的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和风沙源治理项目资金中,切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禁牧、休牧、划区轮牧。三是要积极协调信贷部门,改变以春种秋收农业生产周期为信贷周期的贷款方式,适当延长贷款偿还期,尽量与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的生产周期相协调,加大信贷规模。四是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加大对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的投资力度。

(四)调整结构,优化组合,提高效益。封育禁牧的关键在舍饲圈养,舍饲圈养的关键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要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快封育禁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饲养环境。本着有利于科学饲养、经济实用的原则,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化棚圈、窖池,配备必要的饲草料库,购置相应的饲草加工设备,改变过去的因陋就简的饲养条件,以养殖环境的优化带动舍饲圈养效益的提高。二是要大力调整畜群畜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畜牧业。根据舍饲圈养的要求,必须确定合理的畜种和畜群结构,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实现由数量型畜牧业向优质高效生态效益型畜牧业转变。三是要在保证饲草供应的前提下,切实提高饲草料加工调制的科技含量,实行科学喂养。在增草增饲上,要通过对天然草场的补播、改良和封育、灌溉、施肥等措施,加大草原建设力度,增加天然草场的产草量;要优先加快发展牧区水利建设,在解决人畜饮水的同时,加快发展人工种植优质高产牧草和青贮饲料,增加饲草料的供应。在提高饲养科技含量上,要根据牲畜不同的生活习性及营养需求,切实解决饲草料的可口性与营养性的有机结合问题。同时,要改变传统的喂养方式,做到精养增效。

(五)发挥职能,强化服务,规范管理。围绕禁牧舍饲这个中心工作,建议在社会化服务上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禁牧舍饲的技术服务,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技术服务网络。在服务内容上,应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饲草料种植加工配制、品种改良、疫病防治、科学管理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和应用。在服务的发展方向上,根据农村牧区信息闭塞、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市场开发能力较差的特点,应注重从单纯的技术服务向技术和市场开发的综合性服务方面转变,专业技术人员也要向懂技术会经营的综合性人才发展。二是加强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要通过各类畜产品交易市场和相关的经济联合体以及经纪人队伍建设,开辟较为广阔的畜产品销售市场,切实解决畜产品的供需矛盾,加速周转,提高效益。三是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龙头企业、新闻媒体以及各种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农牧民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以切实解决禁牧舍饲后可能出现的结构调整盲目性和畜产品的卖难甚至增产不增收问题。四是加强草原生态监测体系建设。通过加强草原生态监测体系建设,使草原得到有效保护,并为确定合理的禁牧方式提供科学依据。

(六)重视科技,加大培训,提高素质。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加大对农牧民的科技培训工作。封育禁牧、舍饲圈养后,农村牧区的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短缺问题较为突出地表现出来。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牧民的科学技术普及和适用技术培训等项工作。要尽快让农牧民掌握饲草料加工配制和疫病防治、家畜改良等适用技术。

(七)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严格执法。根据禁牧舍饲工作需要,建议尽快出台以下配套政策和法规:一是建议市政府在总结禁牧舍饲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各地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出台宏观指导政策,加强管理。封育禁牧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为更好地协调工作和便于督促检查,建议市政府成立封育禁牧专项推进办公室。二是建议我市就禁牧舍饲工作采取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对全年禁牧、季节性休牧的牧户应给予二至三年的政策性补贴;对划区轮牧和季节性休牧的牧户,按“草畜平衡”核减下的牲畜,国家应按核减数对牧民进行一次性补贴。二是建议我市应向自治区建议,尽快制定禁牧舍饲的执法依据,确保禁牧舍饲依法健康有序开展,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