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旅游业的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层次,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太原旅游职业学院的批复》(晋政函[2004]74号),现就成立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属于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政府领导,市政府管理,教学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检查和指导。

  二、撤销太原旅游学校建制,保留中专部。

  三、太原旅游职业学院目前以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专科层次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学院主要承担旅游业及相关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任务。

  四、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之后,要按照国家高等职业院校标准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建设,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尽快把该院建设成高标准的职业技术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