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人民政府,临沧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档案局《关于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七月七日

关于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的意见

云南省档案局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档案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家档案局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档案工作为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促进先进文化建设、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档、科技兴档、强化服务、发挥效益”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到2008年,通过全面实施省档案馆建设、州市档案馆建设等“八项工程”,使我省档案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八项工程”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省档案馆建设工程

到2008年,把云南省档案馆建成全国中等以上水平的现代化档案馆,档案管理和档案开发利用水平、设施设备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得到全面加强和提高。

1.数字化档案馆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引进先进设备,开发应用软件,把省档案馆建设成为数字化档案馆。

(1)做好省级机关进馆档案机读目录接收工作,接收2002年以后形成档案的同时,接收机读目录;完成3-5万页纸质档案原件、1万张照片档案及200个小时以上声像档案的数字化转化;完成印章档案数字化工作;汇总全省现行公开文件机读数据,建立动态光盘数据库。

(2)开展馆藏档案信息数据库、电子档案数据库、现行公开文件数据库建设,2006年前完成馆藏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建设(预计80万条)。2008年前建立: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内的10个主要全宗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清朝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民国时期省政府秘书处、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全宗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馆藏照片档案、印章和声像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省档案馆目录数据达到300万条以上。

(3)积极利用档案数字化成果,开发档案电子读物和实用数据库,提高档案在知识积累和生产领域中的地位;完善省档案馆局域网,连通电子政务网,建成一个数字化服务系统,满足政府和各部门在线利用档案信息的需求;加强互联网上的网站建设,初步建立全省综合档案馆档案信息网,形成一个内容丰富、时代特征突出的档案信息发布窗口和网上爱国主义教育阵地。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既熟悉馆藏档案,又掌握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复合型研究人才群体,省档案馆专业技术人员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做好省级机关档案的控制和接收进馆工作;与电子政务建设同步,建立机关归档文件机读目录次年进馆制度,形成待进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立机关档案逐年移交进馆制度,确保在机关保管满10年的档案全部移交进馆;做好云南地方特色档案征集工作,改善馆藏结构,馆藏档案资料力争达到80万卷(册);进一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加强档案的抢救与保护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争取一批档案进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4.充分发挥档案资政决策和服务公众的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形成各类专题研究成果和信息简报,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工作提供第一手参考材料。同时,按有关政策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5.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服务功能。发挥好省档案馆作为省、市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完成3册《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举办2个以上专题展览,推出5种以上100万字的档案史料汇编;发挥好省档案馆作为北京大学历史教学基地的作用,与有关单位合作,邀请国内、省内有关专家,举办“档案与云南”论坛;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全部开放;把省档案馆建成重要的文化、知识传播中心。

6.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档案目录中心、档案鉴定整理中心、档案信息中心、档案寄存中心、档案抢救中心和现行公开文件查阅中心的作用,拓展档案馆的服务功能和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发挥档案效益。

(二)州市档案馆建设工程

2008年前,州市档案馆要建设成为管理规范、功能齐全、设施设备能满足档案安全保管需要,具有一定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档案馆。

1.档案馆库建设。州市档案馆库建设要以档案安全保管为核心,确保到期档案全部进馆,满足今后20年形成档案的进馆需要。所辖县区超过8个的州市,馆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所辖县区8个以下(含8个)的州市,馆库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馆库建筑须符合国家《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州市档案馆建设要以资政决策、信息传播、文化交流、社会教育和服务等功能为基础,建成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事业单位;州市档案馆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档案装具。

2.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工作,符合进馆范围的到期档案应全部进档案馆保存;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和省级领导视察活动等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加强对反映地方及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情况和民风民俗、名胜古迹、工艺美术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建立起有地方特色的馆藏体系;做好珍贵、破损档案的保护和抢救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2005年前全省16个州市档案馆要全部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以资政决策为重点,做好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每年编制2-3种档案资料汇编或专题研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材料;档案馆领导和专业人员应熟悉馆藏档案,研究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每年产生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成为研究当地政治、历史等方面工作的带头人,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4.按现代化档案馆工作需要培养人才。州市档案馆专业技术人员70%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达到20%,中级职称达到40%;至少配备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具备出版、编辑及展览策划技能的人员,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的队伍。

5.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将省档案馆和昆明市档案馆建成2个数字化档案馆,完成玉溪、曲靖、楚雄、大理、保山、思茅等6个区域性档案目录信息中心和州市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完成红河、文山、昭通、西双版纳、临沧、丽江、德宏等7个馆内档案目录中心建设,实现馆藏档案卷级目录和部分机关档案文件级目录的数字化;建成迪庆、怒江等2个机读目录加工点。

(三)县(市、区)档案馆建设工程

2008年,各县(市、区)档案馆要建设成为满足档案保管需要,档案管理符合规范要求,档案开发利用有明显成效的规范化档案馆。

1.档案馆库建设。县(市、区)档案库的建设要确保到期档案全部进馆,满足今后20年形成档案的进馆需要。县级新建和改扩建后档案馆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馆库建设符合国家《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能满足档案保管需要的装具,配备保证档案消防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设施设备。

2.档案资源建设。符合进馆范围的到期档案应全部进档案馆保存;做好乡镇机关1994年前形成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积极开展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加强对反映地方及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情况和民风民俗、名胜古迹、工艺美术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建立有地方特色的馆藏体系。

3.专业人员队伍培训。学习和掌握新时期档案工作理论与现代科学技术,增强综合能力,提高专业技能,把专业人员培养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4.实现科学管理。遵守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科学管理,2005年前,每个档案馆都应配备电子计算机及档案保护方面的设施设备;到2008年,完成档案的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和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等重要全宗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

5.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每年编辑2种以上30万字的资料汇编,定期或不定期提供相关信息,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参考;按照政策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继续做好现行公开文件查阅利用工作,有条件的档案馆要开展计算机查询和网上查询服务。

(四)党政机关档案室建设工程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全面加强机关档案工作。

1.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档案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关档案工作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和业务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工作规章制度,配置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规范管理,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已开展计算机网络化办公的单位,应做好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

2.确保每年按时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档案和应进馆档案机读目录。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省、州(市)级机关和有条件的县级机关要逐步移交2002年以后形成的机读“归档文件目录”。

3.按时交送现行公开文件。把交送现行公开文件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时向各级档案馆交送本单位不涉及国家机密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4.积极主动为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提供档案信息。

(五)乡镇机关档案室建设工程

乡镇机关档案工作要以综合档案室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完善乡镇档案工作体制和管理机制,确保乡镇机关档案的齐全完整、保管安全和有效利用。

1.创造档案工作条件。按照有关规定,理顺乡镇档案工作体制,建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建立综合档案室,配备档案专兼职人员,对乡镇机关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乡镇档案室要做到:有专门库房、符合要求的装具、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确保基层政权档案的安全;对乡镇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做好档案移交工作。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乡镇综合档案室保管满10年(边境地区满5年)的档案,全部向县级档案馆移交。

3.为基层政权建设服务。乡镇档案部门要根据乡镇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基层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围绕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小城镇建设等,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满足工作需要。

(六)企事业单位档案馆(室)建设工程

企事业单位档案馆(室)要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中,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全面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1.完善工作机制。各类企业和改制的事业单位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要求,尽快建立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档案工作机制,实现工作内容、管理方法和服务手段的创新。

2.创新服务方式。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要在档案及相关信息采集、整理、提供利用方面不断创新,为本单位发展战略研究、决策管理以及资产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等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3.加快信息化建设。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中加快档案信息化步伐,使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单位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为实现本单位基础管理规范化和管理流程信息化服务。

4.积极发挥档案在企业文化和企业诚信形象建设中的作用。企业档案部门要建立记录完整、使用便捷的信用档案信息数据库,为塑造企业诚信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提供服务;企业档案部门还要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为倡导企业精神,提高企业凝聚力提供服务。

(七)村委会(城市社区)档案建设工程

树立档案意识,增强档案观念,建立档案工作制度,开展村委会和城市社区建档和档案利用工作。

1.建立档案,使档案成为村委会和社区自我管理的组成部分和工作基础。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档案意识,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围绕基层自治组织规范管理、事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等开展建档工作,使之成为村委会和社区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2.利用档案为群众自我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服务。村委会要有效管理和利用好村党支部档案、集体资产档案、会计档案、土地承包和流转档案、税费档案、计划生育档案、农业科技和专业户档案、成年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档案,为村务管理、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社区要利用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流动人员档案、失业人员档案、社保档案、低保档案、残疾人档案、卫生防疫档案、特殊需求户档案,为社区建设服务。

(八)家庭档案建设工程

家庭档案建设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提高全民素质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家庭档案建设作为档案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任务,认真加以落实。

1.家庭档案的内容。家庭档案主要包括家庭成员的证件与凭证材料、书信材料、声像材料、学习参考材料、创作与科研材料、经济收支材料、卫生保健材料、家庭财产材料等涉及家庭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材料。

2.面向家庭普及档案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基本知识,针对家庭文件材料特点,开展家庭档案管理知识的咨询和培训,积极推广家庭档案规范管理的方法,建立一批特点突出和规范的家庭档案,广泛增强社会档案意识。

3.引导公民合理使用家庭档案。根据家庭档案贴近百姓,真实反映人民生活的特点,以举办展览、家庭档案竞赛、编辑家庭档案汇编等形式,充分开发家庭档案资源,真实地反映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同时拓宽档案工作的服务领域。

4.家庭档案的发掘和保护。建立散存民间重要档案文献登记制度,将有重要价值的家庭档案纳入国家档案监控、抢救与保护范围,保护优秀民族文化成果,丰富国家档案资源内涵;要依法将家庭档案中对国家和社会有重要价值的档案材料纳入监管范围,免费登记,明确档案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征集、征收、接受捐赠、接受委托保管、给予适当保护补助和给予抢救技术支持等形式,妥善保护好这些档案。

三、“八项工程”的组织实施

(一)“八项工程”由省档案局负责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业务规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室)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

(二)省档案局负责做好信息通报、经验交流、业务指导工作。各州市县档案局要抓好试点、树立典型,总结并推广经验。

(三)“八项工程”的实施时间为2004年至2008年。省档案局、各州市县档案局要认真做好“八项工程”的组织实施,省档案局按年度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