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文复[2004]45号文件,决定成立文山州移民开发局。参照省移民开发局三定方案的做法,州编办拟定的《文山州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文山州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文复[2004]45号文件,参照省人民政府设置省移民开发局的做法,设置文山州移民开发局,为州人民政府直属的副处级事业机构。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实行独立的人事和财务管理。由州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全州中型以上水利水电移民开发行政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州移民搬迁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在我州建设的中型以上水利水电项目的移民安置和开发工作,负责将州人民政府与省移民开发局以及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移民安置工作协议》中的具体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县人民政府及州级有关单位。参与并监督检查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计划的执行,负责移民安置工作的验收。

(三)协调县人民政府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和库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预可研、可研报告的编制;组织编制经国家审批的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

(四)负责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管理、核拨、使用资金,会同项目业主对移民项目建设包干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与移民安置、开发有关的计划统计工作。

(五)负责协调项目业主与地方政府的移民安置工作关系;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处理移民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六)负责全州移民安置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七)负责与项目业主共同委托移民综合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征地移民综合监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移民安置专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并编制检查验收报告。

(八)负责对州级立项审批项目中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可研报告、实施规划报告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规划设计报告实行专项审查。

(九)指导县级移民机构的工作;审查、指导州县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参与州县移民安置项目的检查验收。

(十)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移民开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工作职责,州移民开发局内设二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协调日常工作,承办移民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人事、工资、督办工作;配合业务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负责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州移民安置和移民开发经费的年度计划;参与审定移民安置规划;负责对移民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编制各类财务报表,进行财务管理;对各级移民机构的移民资金使用、投资计划、预算执行及相应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库区维护基金、后期扶持基金工作;负责本局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移民安置工程的统计工作。

(二)移民工作管理科

负责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前期工作,配合设计部门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库区淹没损失调查及库区、重点工程建设区资源调查、安置环境容量分析;参与编制移民安置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各级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地方政府与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的关系;编制移民安置和搬迁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负责移民开发项目中的实施管理工作;开展移民开发项目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移民安置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已建成的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对库区移民安置及项目建设的对口支援工作;对经济合作项目进行协调;协调解决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问题。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州移民开发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为一正一副,科级职数3名(含副局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