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实施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388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保留。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正确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能,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为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阜阳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实施项目目录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