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我市水产业发展很快,2003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4万吨,比1997年产量翻一番,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7年的3%上升到 7%.为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全面推进我市水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全面、协调的发展,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调整农业结构,水产业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渠道之一,在实现农民增收目标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加快水产业发展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我市有各类水产养殖水面86万亩(其中工程养殖面积17万亩),发展水产业对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快水产业发展有利于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发展水产业是广大农户增收时间最短、收益最大、范围最宽、投资最省的途径之一,特别是发展名名优新水产养殖、稻田养鱼和塘库精养,见效快、收益大,有力地促进农民增收。

  (三)加快水产业发展,有利于保障市场供应。我市人均水产品年占有量与世界发达国家、国内先进地区以及全国人均水平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水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很大。加快水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保障市场供应,提高广大民众的生活质量和总体素质。

  (四)加快水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城乡劳动力就地就业。据初步统计测算,我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展水产养殖、运销、加工、餐饮以及渔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营销可安置剩余劳动力接近5万人,这将有利于缓解城乡就业难的矛盾。

  (五)加快水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出口创汇。近几年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中水产品的数量占首位,我市名特优水产品居全省之首,发展水产品加工能多出口创汇。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水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为主攻方向,以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口,以“五大体系”建设为保障,以农民增收为目的,狠抓龙头企业、基地建设、产品质量、市场开拓、渔政执法和环境保护,千方百计促进内江水产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生产型”向“经营型”、“数量型”向“质量型”、“传统型”向“现代型”的根本转变,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努力把水产业建设成一个大产业。

  (二)发展目标:“十五”期末,水产品总量达到6.5万吨,其中名特优水产品达到2.0万吨,渔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2010年,水产品总量达8.5万吨,其中名特优水产品达到3.0万吨,渔业总产值达到14亿元。水产产业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三)区域布局:全市在区域布局上要“抓好两区,促进三县,带动全市”;在养殖面积上要“稳定水库,增加池塘,开辟河沟,拓展稻田”;在销售网络上要“依托成渝,占领全省,辐射西部,走向海外”。

  (四)总体方案:加强“五大体系”,突出“三亿元和亿元工程”,狠抓“龙头企业”,形成水产产业化基本格局,实现产业互动。

  1、加强“五大体系”建设

  ——重点建设“苗种繁育体系”:各地要对常规养殖品种的选育、亲本换代,名贵鱼类的驯养和引进、推进渔业生产的良种化;要改善苗种生产设施,清理不符合生产标准的场站,形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水产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以增强我市水产原(良)种保存、新品种引进推广、出口创汇等能力,从而完善内江渔业种苗体系。

  ——强化“科技服务体系”:一要大力实施科技兴渔战略,进一步完善各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二要加强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联系和合作,充分调动社会科技力量,形成集技术普及、信息传播和生产服务为一体的水产科技推广网络。三要大力发展民间“渔业协会”,搞好渔业的种苗、养殖技术、市场信息等各种社会服务。

  ——不断完善“市场营销体系”:以内江市水产批发市场为中枢,三县新建二级批发市场,抓好各农贸市场水产品摊点的经营管理,并鼓励和扶持年产值在50万元的200个养殖大户、100个运输大户、200个经营大户,搞活流通。同时,要坚持“走出去”战略,发展“网络渔业”和“订单渔业”,将名特优品种推向东部发达地区甚至走向海外,扩大出口创汇。

  ——逐步建立“质量监测体系”:紧紧围绕水质及水域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渔用饲料和药物监测等任务,加快市级水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和县级渔业质量监督测试机构的建设。

  ——构筑“渔业执法体系”:各地要高度重视渔政执法工作,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渔政执法人员素质。

  2、加强“三亿元和亿元工程”建设

  ——名特优水产三亿元工程:驯化、研究、示范、推广地方名贵鱼类(如中华倒刺鲃、鳜鱼、黄腊丁、黄鳝等),大力引进、试验、研究外国、外省(市)的名优品种,力争在“十五”期末名特优水产品产量达2万吨,产值达3.0亿元。

  ——塘库精养亿元工程:选择10万亩条件好的塘、库使用复合肥和颗粒配合饲料实行精养,平均单产达450公斤,总产达到4.5万吨,实现产值2.25亿元。

  ——稻田养鱼亿元工程:各地选择冷湿田、烂泥田、鸡喙田、冬囤水田进行田埂加高加固,发展休闲渔业、观光渔业,推行鱼鸭结合、鱼藕结合、鱼螺结合、稻鱼结合等模式。力争在“十五”期末达到3.5万亩,产成鱼1.75万吨,实现产值1.4亿元。

  3、加强龙头企业培育

  ——内江市鸿汇水产科技示范园:要把科技园办成集科研、成鱼养殖、苗种生产、技术推广为一体的科技实体,今年建成投产后,要确保年产鱼苗900万尾,生产鱼种1000万尾,带动农户1000户,培训农(渔)民500人次。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原(良)种场项目的尽快实施。

  ——内江市水产批发市场: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经济效益,发挥社会效益。财政、城管、工商、税务、公安、水利农机、建设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市场的配套扩建、经营管理。

  ——加速渔用饲料工业的发展:以正大、万千鱼饲料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全市各地鱼用饲料生产(特别是浮性颗粒饲料),增加品种,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支持蓝天鱼用复合肥生产:力争在“十五”期末生产渔业专用复合肥达到3万吨,产值5000万元,带动农户5000户。

  三、进一步落实加快水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水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大力发展水产业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稳定水产业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水产工作的领导;水产渔政部门要做好水产业发展的规划、管理、执法、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加强渔业执法,为水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进一步宣传贯彻执行《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水产渔政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渔业生产和毁灭水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渔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和配合水产渔政部门搞好渔政执法,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严禁在所有水域电鱼、毒鱼、炸鱼;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是国务院规定的长江春季禁渔期,严禁在各种天然水域捕捞作业,同时严禁市场、餐馆经营野生鱼;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都必须办理养殖许可证;引进亲鱼和苗种、出售商品鱼都必须经水产渔政部门检疫;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严禁“三无”船只从事捕鱼作业,严禁捕捞渔船载人载物。凡捕捞、驯养、运输由国家、省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水产业的整体综合效益

  要巩固提高养殖产业,积极促进加工产业,大力发展服务、运销产业,争取“十五”期末产业的总产值比达到40:30:30;积极推广名特优新水产品的养殖并使之区域化、规模化、商业化,达到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争取“十五”期末名特优水产品产量占总产量的30%以上;继续坚持水域承包经营责任制,大力引进业主经营,培育养殖、经营大户,充分发挥股份制经营的优势,实行“公司+基地+农户+市场”等链条式经营,推进水产产业化,形成渔、工、贸相结合,产、供、销一条龙的格局,提高水产业总体效益。

  (四)增加投入,增强水产业发展后劲

  各县(区)及乡(镇)政府要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农户集资投劳搞好自身各类养殖设施的改造,新建和生产流动资金的筹措。各级农行、信用社要放宽政策并根据水产养殖的特点安排适度的贷款用于水产业的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计划部门要积极支持市、县水产部门向上级部门争取各种项目,水利农机和农业部门更要将水产业的发展纳入自身的发展规划统一安排实施。市级财政农业切块资金中要安排资金用于水产业的发展,并随市财力的增长而逐年增加。各县(区)财政每年也要投入资金用于水产业的发展。

  (五)搞好项目包装,争取招商引资和水产专项资金

  我市有得天独厚的区域、交通、水面、技术等水产优势,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好当地资源优势,搞好水产项目包装,如利用当地水生野生资源优势,包装国家、省、市级原种场建设项目;利用水产产量优势,包装水产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利用水产名优产品优势,包装水产品加工项目;利用这些项目积极主动对外招商引资和向中央、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完善水产设备设施建设。

  (六)实施科教兴渔,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瞄准关键技术,组织协作攻关,为渔业生产提供适用的成套技术。加大渔业科学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针对水产业结构调整、渔民增产增收、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渔业、有机渔业和渔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成熟的新技术和新品种。要鼓励科技人员从事科研开发,创办、承办以技术为主的经济实体,开展技术承包,实行科技成果有偿转让、有偿服务。

  鼓励水产科技人员从事水产养殖业。凡在岗的科技人员离岗从事水产养殖和科技开发、带领农民发展水产生产的,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人才资源转变为人才资本的有关政策办理。

  当前,我市水产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各地要充分发挥渔业资源优势,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好渔业发展和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水产发展规划、管理、执法、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实施健康养殖,发展绿色水产,努力把我市建成水产大市强市。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