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局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从7月1日起,对文件中涉及的上位法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文件中涉及的上位法没有明确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关于印发<贵州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通市管[2001]31号)

  二、《关于发布<贵州省宽带用户驻地网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通[2002]46号)

  三、《关于加强我省通信建设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贵州省邮电管理局综管字[2001]11号)

  四、《关于发布<贵州省通信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原贵州省邮电管理局综管字[2001]18号)

  五、《关于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通网管[2001]65号)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